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金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