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分项目变更暨内部投资结构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人用疫苗研发项目” 具体研发项目进行变更及内部投资结构及金额进行调整,对 “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已建成车间用途变更事项,是基于公司研发项目进展的客观情况而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募投分项目变更暨内部投资结构及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分项目变更暨内部投资结构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