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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及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在青岛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朱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12人,刘信义董事委托管蔚董事行使表决权,孙明辉董事委托张满华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903,730,620股为基数计算,分配现

金红利总额为1,335,559,593元,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6.63%。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前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后续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次已派发的中期现金分红因素。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王韬先生、陈一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王韬先生、陈一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数据平台运营部名称及职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数据平台运营部更名为数据管理与应用部,并增加以下两项职能:

(一)负责牵头开展客户主数据规范运作,制定客户主数据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并支撑各服务体系应用。

(二)负责牵头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包括组织建立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监督落实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王韬先生,51岁,经济学硕士。王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财税局第四分局查帐一所科员,人教科团总支副书记、科员、副科长、分局一所副所长,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财税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财税局规划处处长、办公室主任,上海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局局长、监督检查局党组书记、涉外经济处(金融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2024年7月起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一江先生,51岁,高级工商管理学硕士。陈一江先生2003年4月加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36.SH;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01336.HK),历任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处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运用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自2017年3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起兼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代号:

00817.HK)非执行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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