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30,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燕女士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2亿元~3亿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29.62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3,315,538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883% |
实际回购金额 | 219,947,377.83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6.37元/股~89.71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3年9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 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15,538股,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的比例为0.68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71元/股,最低价为56.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47,377.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83,500,000 | 58.86 | 283,500,000 | 58.8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8,178,242 | 41.14 | 198,178,242 | 41.14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3,315,538 | 0.69 |
股份总数 | 481,678,242 | 100 | 481,678,242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315,538股,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