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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13,757.70元,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51,960,268.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1,199,296.27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3,071,562.40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半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41,199,296.2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2,325,7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460,700股后的总股本201,86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30,279,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如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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