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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3,18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594.24万元后,余额人民币55,585.76万元,于2023年7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60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3,481.02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3,047.01
减:本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及税费36.00
减: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30,000.00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338.54
减:本报告期手续费支出0.88
减:本报告期汇兑损失37.2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98.3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釆用专户存储制度,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7月,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该银行账户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4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72210239238000044,802.91
新香洲支行[注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注2]440501649336000011921,273.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注3]6569000870108091,987.5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注3]6569000870103061,466.7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44353401040022181-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注4]0127000103100002721890.8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注5]0127000103000011772174.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注6]0127000103000011648103.0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小计10,698.38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22222102392380000115,000.00大额存单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2222210239238000011,000.00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440502649336000000225,000.00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87079000527,000.00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087079000662,000.00大额存单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小计30,000.00
合计40,698.38

注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名义签署。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名义签署;

注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名义签署;

注4:该账户系公司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美元资本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账户余额为124.9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90.81万元;

注5:该账户系公司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美元结算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账户余额为24.4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4.14万元;

注6:该账户系公司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越南盾结算专用

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账户余额为368,251.41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103.09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780.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租赁现有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6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698.3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0,698.3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585.7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47.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92.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24,635.6924,635.692,187.712,863.9011.63%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34.908,034.90654.661,822.9422.69%2025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4,333.584,333.58204.64881.8820.35%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13,000.00-7,950.0661.15%-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4.1750,004.173,047.0113,518.78-----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1,674.001,674.00-1,674.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明确流向3,907.593,907.5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581.595,581.59-1,674.00-----
合计-55,585.7655,585.763,047.0115,192.7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厂房装修改造进度、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
进度等建设周期,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将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780.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租赁现有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6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780.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698.3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0,698.3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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