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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伟明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谢伟明、董事黎柏松,独立董事周德元、杨国梅、陈洪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许磊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增加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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