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桂林路406号1号楼13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文女士主持,会议出席监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额计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额计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