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34 公司简称:*ST科新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斌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因2023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除上述风险外,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第五部分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文本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科新发展 | 指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山水文化 | 指 | 公司原名称“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天龙恒顺贸易 | 指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山西金正光学 | 指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提达装饰 | 指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提达机电 | 指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提达建设 | 指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前海山水天鹄 | 指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真金砖 | 指 | 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
山水云媒科技 | 指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酩庄商业发展 | 指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灏远景科技 | 指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润庭广告 | 指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派德壹盛 | 指 | 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 |
壹盛合元 | 指 | 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
科新实业控股 | 指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科新实业 | 指 | 深圳市科新实业有限公司 |
世纪恒丰 | 指 | 深圳市世纪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山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科新发展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exin Development Co.,Ltd,Shanxi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EXIN DEVELOP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连远锐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戴蓉 | 温庭筠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 |
电话 |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
传真 | 无 | 无 |
电子信箱 | rong4506@163.com | zq@600234.net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3 |
公司网址 | http://www.600234.net/ |
电子信箱 | zq@600234.net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科新 | 600234 | 科新发展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0,765,550.59 | 25,438,132.81 | 2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46,905.51 | -16,195,415.8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211,720.87 | -18,273,354.6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83,387.40 | 38,442,480.93 | -160.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1,891,946.33 | 428,938,851.84 | -1.64 |
总资产 | 649,412,484.42 | 666,389,586.94 | -2.5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68 | -0.061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68 | -0.061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75 | -0.069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1 | -2.7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2 | -3.09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2.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486.6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7,625.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96.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合计 | 164,815.3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业务包括装修装饰业务、写字楼出租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一)主要业务介绍
1、装修装饰业务
公司的装修装饰业务为向客户提供从设计及施工计划开始,到过程的工程施工控制、到售后服务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具备自主组织施工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业务能力及自主组织并承接机电等工程的能力。目前公司装修装饰业务主要承接的业态类型包括住宅、酒店、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餐厅、厂房等。
2、写字楼出租业务
公司的写字楼出租业务为对自有资产天龙大厦出租管理并取得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入。大厦租赁结构为写字楼和商场相结合的商业综合体,入驻客户主要有苏宁易购、晋商银行等。
3、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公司的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是在互联网平台开展数字营销业务,为客户提供精准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评估服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装修装饰业务采用单一施工合同模式,收入来自工程施工服务,其业务一般通过招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取得。装修装饰业务的开展一般分为项目承接阶段、现场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由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统筹,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合理调配人、机、物、料,组建由项目经理及各环节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管理由项目部、工程技术中心负责落实,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此外,对于设计项目,由公司设计部门负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设计团队实施。
(三)行业情况
公司装修装饰业务所处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国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的调整也会对建筑装修装饰行业带来相应的影响。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也回复道:“对于房地产市场,我们不能光看短期,还要看中长期。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整转型,稳定市场任务依然艰巨。但是,从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看,从全国城镇住房存量的更新改造需求看,房地产还是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我们相信,只要坚定信心,尊重规律,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就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6.56万元,同比增加532.74万元,增加20.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69万元,上年同期为-1,619.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1.17万元,上年同期为-1,827.3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8.34万元,上年同期为3,844.25万元,同比减少6,152.59万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4,941.25万元,2023年期末为66,638.96万元,同比减少2.55%;净资产43,940.39万元,2023年期末为44,645.07万元,同比减少1.58%;负债总额21,000.86万元,2023年期末为21,993.89万元,同比减少4.52%;资产负债率32.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为42,189.19万元,2023年期末为42,893.89万元,同比减少1.64%。
报告期内,公司装修装饰业务新签订项目的合同额共约2.26亿元。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00.05万元,同比增加13.45%。
公司写字楼出租业务相对稳定,报告期内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1.45万元,同比增加20.32%。
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是公司2023年后期新增的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5.0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765,550.59 | 25,438,132.81 | 20.94 |
营业成本 | 21,269,254.45 | 20,117,475.58 | 5.73 |
销售费用 | 755,245.18 | 88,150.90 | 756.76 |
管理费用 | 11,295,221.06 | 13,993,121.18 | -19.28 |
财务费用 | -272,667.11 | -888,314.8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525,815.74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83,387.40 | 38,442,480.93 | -160.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3,416.92 | -4,400.0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363.59 | -2,089,224.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0.94%,主要系公司装修装饰业务收入有所增加,以及较同期新增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收入导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73%,主要系公司装修装饰业务收入有所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导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56.76%,主要系公司较同期新增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产生的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员工资)导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9.28%,主要系公司本期办公地址租
金摊销、人员及中介咨询等费用节约导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负数,主要系银行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大于费用导致,但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系公司本期银行资金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没有相应研发活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60.05%,主要系较同期新增的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的部分业务返点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现金,装修装饰业务业务回款少于采购付款,以及支付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导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提达机电和提达建设支付收购对价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数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新迁办公地址正常支付租赁负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8,560,588.00 | 7.48 | 72,110,642.19 | 10.82 | -32.66 | 本期减少,主要系支付日常经营费用,以及支付部分工程业务采购款导致。 |
应收款项 | 95,967,261.41 | 14.78 | 83,631,323.31 | 12.55 | 14.75 | 本期增加,主要系部分合同资产结算条件达成,从合同资产结转确认至应收账款导致。 |
其他应收款 | 15,027,374.77 | 2.31 | 3,560,434.09 | 0.53 | 322.07 | 本期增加,主要系较同期新增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现金的业务返点。 |
合同资产 | 27,798,595.08 | 4.28 | 47,272,153.36 | 7.09 | -41.19 | 本期减少,主要系部分合同资产结算条件达成,从合同资产结转确认至应收账款导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6,528,501.42 | 2.55 | 13,528,333.55 | 2.03 | 22.18 | 本期增加,主要系较同期新增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确认的待抵进项税导致。 |
应付账 | 78,260,884.05 | 12.05 | 91,063,050.13 | 13.67 | -14.06 |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支 |
款 | 付相关款项导致。 | |||||
合同负债 | 12,900,596.73 | 1.99 | 5,486,553.83 | 0.82 | 135.13 | 本期增加,主要系较同期新增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依据业务约定预先收取的相关业务款项导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存在的资产受限情况系货币资金,金额合计3,482,866.45,其中因账户久悬被冻结的金额为168,487.05元,因诉讼等原因被冻结的金额为2,535,728.37元,因客户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专户无法支付的金额为778,651.03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为进一步拓宽获取业务的渠道,提升公司在建筑行业内的承接业务的能力,公司通过控股公司前海山水天鹄以人民币100万元收购深圳市百顺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顺建筑”)持有的提达建设(收购时名称为广东泽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100%股权,以人民币70万元收购百顺建筑持有的提达机电(收购时名称为广东优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100%股权。以上股权变更相关的工商手续已在报告期办理完成。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内部相关程序审批通过,根据相关规则,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478,786.64 | 1,478,786.64 | ||||||
合计 | 1,478,786.64 | 1,478,786.6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2024年6月30日)
名称 | 主要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天龙恒顺贸易 | 房屋租赁等。 | 500 | 100% | 3,641.91 | -300.84 | 569.90 | -52.24 |
深圳提达装饰 | 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装潢设计等。 | 3,000 | 100% | 13,319.56 | -11,028.27 | 2,300.05 | -569.76 |
润庭广告 |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等。 | 4,000 | 51% | 2,912.37 | 1,641.23 | 155.06 | -112.07 |
前海山水天鹄 | 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 1,000 | 100% | 18,330.14 | 1,909.46 | 0.83 | -982.48 |
好山好水传媒 | 文化活动策划;从事广告业务等。 | 200 | 100% | 353.64 | 353.64 | 0 | -42.63 |
灏远景科技 |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等。 | 200 | 51% | 0 | 0 | 0 | 0 |
山西金正光学 | 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 | 15,385 | 65% | 31.09 | -2,837.48 | 0 | 0.02 |
酩庄商业发展 | 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酒类经营;食品经营等。 | 5,000 | 100% | 147.44 | 34.24 | 0 | 0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由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青竹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缴51%、49%,认缴日期2024年3月31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实际出资2,000万元,厦门青竹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贸易、物流,天龙恒顺贸易持有其19.23%的股权,其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北京俊人影业
该公司设立后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其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努力推动该公司股权处置事宜。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退市风险
公司因2023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未得到改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未得到满足,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经营风险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仅3,000余万元,与3亿元营业收入的指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公司管理层仍在尽最大的努力寻找新业务订单,改善公司经营情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装修装饰业务新签订项目的合同额共约2.26亿元。虽然如此,但以上项目后续的实施情况、各项目的收入确认情况及2024年下半年新项目合同的签订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一方面,因公司装修装饰业务部分重要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较大金额的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另一方面,公司新增的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营不及预期形成亏损。上述综合影响给公司带来了一定资金压力。针对上述事项,尽管公司采取了诉讼等多种方式追款,同时针对亏损业务努力开源节流,但仍存在措施实施效果未达预期,从而导致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9日 | 会议决议事项详见本部分“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议案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8、《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及黄绍嘉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分别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者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黄绍嘉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者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针对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 ||||||||
解决关联交易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及黄绍嘉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分别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公司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黄绍嘉承诺: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其他 | 科新实业控股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保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人员独立性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 | 是 |
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二)资产独立完整性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财务独立性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在银行开户,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不干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机构独立本公司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经营部门或其他机构及其人员的独立依法运作,不通过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机构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或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及其人员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五)保证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 日起长期有效。 | |||||||
其他 | 科新实业控股 | 本公司通过收购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收购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本公司认购山水文化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参与本次收购的情形。本次收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山水文化及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山水文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山水文化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山水文化、山水文化持股 5%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收购资金不属于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亦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 | 科新实业控股 |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山水文化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0年8月11日 | 是 | 自发行结束之日36个月。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科新实业控股、派德壹盛及黄绍嘉 | 科新实业控股承诺:1、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派德壹盛承诺:1、本企业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黄绍嘉承诺: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 |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注:上述承诺事项中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山水文化”为公司原名称及简称,现指“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新发展”。
2024年7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连宗盛先生。连宗盛先生、派德壹盛、壹盛合元作出的承诺如下:
1、为避免全面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需在2024年7月29日起30日内将其间接持有的33.23%股份减持到30%以下。连宗盛先生承诺,除上述减持外,自其成为科新发展实际控制人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因科新发展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间接或直接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连宗盛先生承诺,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结构化安排等情形。本次交易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科新发展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科新发展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收购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连宗盛先生、派德壹盛、壹盛合元承诺: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如下:
(一)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
(4)保证规范和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等财务、会计活动。
(四)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或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如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并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五)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并行使职权。
若违反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连宗盛先生、派德壹盛、壹盛合元承诺:
(1)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及现有或未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如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现在或将来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时,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资产剥离,以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3)本承诺函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连宗盛先生、派德壹盛、壹盛合元承诺:
(1)承诺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承诺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上述承诺于承诺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4年1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提达装饰诉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置业”)关于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立案,2024年3月,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莱华置业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提达装饰支付工程款130,002,183.53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由莱华置业负担案件受理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有新进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01、临2024-009号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还存在以下未决事项:
(1)作为原告的未决案件共8起,涉及金额合计约3,628.80万元。其中处于诉前联调阶段的案件1起,涉及金额约1,110.50万元。具体如下: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由 | 诉讼主要情况 |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
公司 | 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简称“五方佛教”)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 | 公司要求五方佛教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证金、违约金等相关款项共计约79.17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五方佛教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支付公司各项费等共计约38.04万元,如五方佛教未按协议相关约定履行义务,五方佛教还应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共约22.61万元,并支付相应房屋占用费等。 | 因五方佛教未在2021年4月20日前支付相应款项,经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五方佛教于2021年8月9日向公司支付约38.35万元。后续因未发现五方佛教可供执行的财产,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了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
山西金正光学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太原中院”) | 关于错误执行赔偿的纠 | 山西金正光学向太原中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共计约75.90万元。2022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太原中院《国家赔偿决定书》,太原中院赔偿山西金正光学错 | 公司已向太原中院提出赔偿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赔偿金,公司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后续将持续跟进该事项,以维护上市公司合 |
纷 | 误执行赔偿金739,441.98元。 | 法权益。 | ||
天龙恒顺 | 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 | 关于租赁合同的纠纷 | 天龙恒顺请求判令解除天龙恒顺与国美电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国美电器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天龙恒顺,判令国美电器支付租金(暂计算至2022年10月31日)375.52万元、物业管理费(暂计算至2022年10月31日)25.73万元、欠付的水电费5.24万元、欠付的夏季空调费23.88万元、违约金(一个月租金)41.72万元,以上共计472.09万元。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均由国美电器承担。 | 2022年12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解除天龙恒顺与被告国美电器的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国美电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天龙恒顺返还租赁房屋,并支付天龙恒顺违约金41.72万元、租金312.93万元、物业管理费21.44万元、2022年11月至租赁房屋实际返还之日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租金每日为1.39万元,物业管理费每日为953元)、水电费5.24万元、夏季空调费23.88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2月27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3年4月3日已获立案。截至目前,尚未执行到款。 |
天龙恒顺 | 山西百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川超市”) | 关于租赁合同的纠纷 | 天龙恒顺请求判令解除天龙恒顺与百川超市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百川超市将租赁房屋还给天龙恒顺;判令百川超市支付租金(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53.74万元,物业管理费(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14.14万元,水电费3.06万元,违约金36.18万元,以上共计107.11万元;判令天龙恒顺不予退还百川超市缴纳的全部保证金,百川超市承担本案诉讼费。 | 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天龙恒顺与百川超市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31日解除,百川超市将租赁房屋腾空交还天龙恒顺;百川超市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租金53.74万元,物业管理费14.14万元,水电费1.30万元。因百川超市未能按期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3月28日已获立案。截至目前,尚未执行到款。 |
提达装饰 | 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人寿(南宁)”) |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 | 请求判令前海人寿(南宁)支付工程款490.0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 已开庭,尚未收到一审判决。 |
公司 |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简称“俊人影业”) | 关于俊人影业公司解散注销一案 | 请求判令解散俊人影业公司,并由俊人影业承担本案诉讼费。 | 截至目前,开庭时间未定。 |
提达装饰 | 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人寿(韶关)”) |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 | 请求判令前海人寿(韶关)支付工程款1,294.0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 已开庭,尚未收到一审判决。 |
纷 | ||||
提达装饰 | 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人寿(惠州)”) |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 | 请求判令前海人寿(惠州)支付工程款1,110.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 目前为诉前联调阶段,待调解。 |
(2)作为被告的未决案件共15起,涉及金额合计约1,669.34万元。其中处于诉前联调阶段的案件共7起,涉及金额合计约674.10万元。具体如下: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由 | 诉讼主要情况 |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
单乃明 |
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简称“泰安劳务”)、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简称“鸿业装饰”)、提达装饰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 | 请求判令泰安劳务、鸿业装饰、提达装饰支付人工费253.78万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因被告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最新开庭时间未定。 | ||
金之银 | 唐治国、提达装饰 | 关于劳务合同的纠纷 | 金之银请求判令唐治国、提达装饰支付拖欠工资、误工费、交通费等11.8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 2023年11月23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唐治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金之银支付剩余劳务费4.40万元;驳回金之银的其他诉讼请求。 唐治国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提起上诉,2024年7月30日收到深圳中院发送的上诉材料,已提交二审案件在线询问记录,待深圳中院审理。 |
谭志珩 | 公司 | 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董事薪酬58万元并支付利息(暂计至2022年10月28日)17.65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 2023年6月15日收到民事裁定书,内容为:驳回原告谭志珩的起诉,案件受理费退还原告。 2023年7月5日,收到谭志珩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诉求为:依法撤销广西南宁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桂0107民初179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指令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二审开庭文件。 |
深圳市家美乐装饰材料有限 | 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家美乐请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向家美乐支付拖欠的货款24.68万元,违约金暂计1.74 | 诉前联调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
公司(简称“家美乐”) | 万元;暂总计26.42万元;判令天龙恒顺对前海山水天鹄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承担。 | |||
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简称“恒磊石业”) | 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恒磊石业请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向恒磊石业支付拖欠的货款19.29万元、违约金暂计0.03万元、质保金4.05万元,暂合计23.47万元;判令天龙恒顺对前海山水天鹄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承担。 | 2024年8月2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前海山水天鹄按以下方式向恒磊石业支付款项:1、2024年8月至10月,共3期,每月15日前每期支付6.46万元(合计19.39万元);2、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质保金4.05万元。前海山水天鹄履行上述义务后,双方基于本案再无其他争议,恒磊石业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2024年8月8日,前海山水天鹄已支付第一期6.46万元。 |
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简称“鸿业装饰”)、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简称“托吉斯”)、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鸿乐投资”)、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简称“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深圳禹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禹新建设”)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恒磊石业请求判令鸿业装饰向恒磊石业支付拖欠的剩余货款195.88万元、违约金9.27万元;鸿业装饰退还保修金31.29万元;以上暂合计236.44万元。判令托吉斯、鸿乐投资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禹新建设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七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开庭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 | |
鸿业装饰、托吉斯、鸿乐投资、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恒磊石业请求判令鸿业装饰向恒磊石业退还保修金3.05万元、利息暂计0.02万元;判令托吉斯、鸿乐投资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 | 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
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
鸿业装饰、建业工程、托吉斯、鸿乐投资、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恒磊石业请求判令鸿业装饰向恒磊石业退还保修金3.13万元、利息暂计0.03万元;判令托吉斯、鸿乐投资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建业工程、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 |
惠州市华磊石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磊石业”) | 鸿业装饰、托吉斯、鸿乐投资、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华磊石业请求判决鸿业装饰向华磊石业支付拖欠的剩余货款37.52万元、利息暂计3.08万元;鸿业装饰业退还保修金6.75万元、利息暂计0.05万元;以上暂合计47.40万元。判令托吉斯、鸿乐投资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已进行诉前调解开庭,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最新消息。 |
陈桢桂 | 鸿业装饰、托吉斯、鸿乐投资、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陈桢桂请求判令鸿业装饰向其支付拖欠的剩余货款52.40万元、利息暂计4.31万元;鸿业装饰业退还保修金15.56万元、利息暂计0.11万元;以上暂合计72.38万元。判令托吉斯、鸿乐投资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已进行诉前调解开庭,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最新消息。 |
张群生 | 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简称“泰安劳务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简称“泰安劳务”)、提达装饰、莱华置业 | 关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 | 张群生请求判令泰安劳务分公司、泰安劳务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87.88万元、利息损失暂计23.48万元,以上暂合计511.36万元。判令提达装饰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莱华置业在应付款范围内承担补充自负责任;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保全费用。 | 等待法院出结果。 |
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优洁建材”) | 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优洁建材请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支付拖欠的货款222.14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判令天龙恒顺对前述项承担连带责任,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
深圳市深瑞兴石业有限公司(简称“深瑞兴石业”) | 鸿业装饰、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业工程”)、托吉斯、鸿乐投资、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深瑞兴石业请求判令鸿业装饰向深瑞兴石业退还保修金10.21万元、利息暂计0.10万元;判令托吉斯、鸿乐投资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建业工程、鸿业商置、提达装饰、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七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
湖南碧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简称“碧耀装饰”) | 提达装饰 | 关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 | 碧耀装饰请求判令提达装饰向其支付所欠劳务款135.43万元、资金占用费暂计3.19万元;判令提达装饰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 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
云浮市伟奇石业有限公司(简称“伟奇石业”) | 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科新发展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伟奇石业请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支付货款23.20万元、利息暂计0.14万元;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由前海山水天鹄承担;天龙恒顺、科新发展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4〕103号)。针对上述处罚中涉及的问题,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对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了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此外,针对装修装饰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公司也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讨论,确保后续业务各环节的账务处理准确完整。同时确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整改责任人,目前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成。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7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连宗盛先生。
根据公开信息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绍嘉先生存在未履行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连宗盛先生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对公司资产太原天龙大厦进行出租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已与32家承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根据双方意愿,租期1-8年。承租单位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2024年上半年租金收入合计621.45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深圳总部租入办公楼所支出的租金合计100.71万元。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2024年7月26日,科新实业控股所持有的60,075,093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60,075,093股变为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202,445,880股变为262,520,973股,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80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0 | 60,075,093 | 22.88 | 60,075,093 | 质押 | 60,075,09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7,164,647 | 10.3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三亚东辉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939,100 | 4.9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钟安升 | 0 | 11,033,598 | 4.2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晓聪 | 80,000 | 9,218,380 | 3.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连妙琳 | 0 | 8,855,382 | 3.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连妙纯 | 297,300 | 5,596,393 | 2.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郑俊杰 | 0 | 5,400,229 | 2.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侯武宏 | 0 | 5,396,743 | 2.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文赫 | -2,085,000 | 4,561,946 | 1.74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164,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64,647 | ||||||
三亚东辉投资有限公司 | 12,93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39,100 | ||||||
钟安升 | 11,033,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33,598 | ||||||
刘晓聪 | 9,218,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18,380 | ||||||
连妙琳 | 8,855,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8,855,382 | ||||||
连妙纯 | 5,596,393 | 人民币普通股 | 5,596,393 | ||||||
郑俊杰 | 5,400,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0,229 | ||||||
侯武宏 | 5,396,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6,743 | ||||||
刘文赫 | 4,561,946 | 人民币普通股 | 4,561,946 | ||||||
钟卓金 | 3,68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7,4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钟安升、郑俊杰之间曾存在共同投资、共同任职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侯武宏与连妙琳及连妙纯与连妙琳分别存在一致行动情形,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
1、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4年8月更名为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上述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60,075,093股股份已于2024年8月7日全部解除质押。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60,075,093 | 2024-7-26 | 60,075,093 | 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之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限售股已于2024年7月26日上市流通。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连远锐 | 董事长、总经理 | 0 | 637,232 | 637,232 | 详见本部分的 |
戴蓉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0 | 50,000 | 50,000 | “其它情况说明”。 |
黄海平 | 董事、财务总监 | 0 | 50,000 | 50,000 | |
谭晓岚 | 董事 | 0 | 10,000 | 10,000 | |
邹志强 | 独立董事 | 0 | 5,000 | 5,000 | |
张娟 | 独立董事 | 0 | 10,000 | 10,000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监高于2024年6月作出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董监高持股变动系其履行该增持计划所进行的。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4年7月29日,科新实业控股的股东科新实业与连宗盛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科新实业将其持有的科新实业控股99%的股权转让给连宗盛先生,转让后,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2.88%的股份,通过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33.23%股份,触及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绍嘉先生变更为连宗盛先生。2024年7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科新实业控股。
为避免全面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需在30日内将上述间接持有的33.23%股份减持到30%以下。2024年8月7日,科新实业控股与自然人王鹏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科新实业控股将持有的上市公司5%股份协议转让给王鹏先生。上述协议转让相关事宜已于2024年8月26日办理完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88%的股份,通过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28.2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科新实业控股。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560,588.00 | 72,110,642.1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5,967,261.40 | 83,631,323.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043,317.36 | 11,648,973.8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027,374.77 | 3,560,434.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7,798,595.08 | 47,272,153.3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89,726.65 | 13,528,333.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5,086,863.26 | 231,751,860.3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78,786.64 | 1,478,786.64 | |
投资性房地产 | 422,570,656.97 | 422,570,656.97 | |
固定资产 | 1,549,568.24 | 1,799,402.1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53,619.21 | 5,251,786.13 | |
无形资产 | 324,538.11 | 227,060.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700,00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40,862.72 | 2,040,743.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7,589.27 | 1,269,290.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4,325,621.16 | 434,637,726.61 | |
资产总计 | 649,412,484.42 | 666,389,586.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8,260,884.05 | 91,063,050.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900,596.73 | 5,486,553.8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3,760.75 | 2,941,849.91 | |
应交税费 | 4,041,946.15 | 4,837,815.17 | |
其他应付款 | 16,285,260.11 | 17,574,933.8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22,867.18 | 2,090,472.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2,326.85 | 322,276.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5,777,641.82 | 124,316,951.0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25,689.36 | 3,243,041.0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0,642.96 | 162,535.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954,644.93 | 92,216,346.0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230,977.25 | 95,621,922.88 | |
负债合计 | 210,008,619.07 | 219,938,873.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2,520,973.00 | 262,520,97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3,696,505.11 | 743,696,505.1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96,943,341.68 | -589,896,436.1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1,891,946.33 | 428,938,851.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511,919.02 | 17,511,861.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9,403,865.35 | 446,450,713.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49,412,484.42 | 666,389,586.94 |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644,493.16 | 66,401,829.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974,480.78 | 3,584,923.9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0,000.00 | 78,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49,613,484.88 | 131,822,384.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7,332,458.82 | 201,887,138.1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39,073.35 | 5,239,073.3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22,570,656.97 | 422,570,656.97 | |
固定资产 | 1,193,590.75 | 1,386,348.7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24,538.11 | 227,060.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2,158.87 | 569,846.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9,800,018.05 | 429,992,986.87 | |
资产总计 | 627,132,476.87 | 631,880,124.9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718,992.58 | 12,718,992.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01,683.9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057.58 | 617,879.18 | |
应交税费 | 68,505.86 | 793,482.17 | |
其他应付款 | 16,391,960.92 | 23,227,470.8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848,200.93 | 37,357,824.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0,642.96 | 162,535.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947,055.66 | 90,947,055.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097,698.62 | 91,109,591.46 | |
负债合计 | 120,945,899.55 | 128,467,416.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2,520,973.00 | 262,520,97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1,505,998.64 | 741,505,998.6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
未分配利润 | -510,458,204.22 | -513,232,072.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6,186,577.32 | 503,412,708.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27,132,476.87 | 631,880,124.98 |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0,765,550.59 | 25,438,132.81 | |
其中:营业收入 | 30,765,550.59 | 25,438,132.8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5,546,049.47 | 34,084,831.24 | |
其中:营业成本 | 21,269,254.45 | 20,117,475.5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73,180.15 | 774,398.47 | |
销售费用 | 755,245.18 | 88,150.90 | |
管理费用 | 11,295,221.06 | 13,993,121.18 | |
研发费用 | 1,525,815.74 | ||
财务费用 | -272,667.11 | -888,314.8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888.50 | 42,040.99 | |
利息收入 | 389,819.69 | 946,838.95 |
加:其他收益 | 35,486.66 | 2,093,354.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73,448.36 | -10,476,826.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69,909.22 | 829,778.9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2.4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048,843.76 | -16,200,390.7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87.16 | 5,045.8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91.0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46,847.66 | -16,195,344.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46,847.66 | -16,195,344.8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46,847.66 | -16,195,344.8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46,905.51 | -16,195,415.8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85 | 71.0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46,847.66 | -16,195,344.8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46,905.51 | -16,195,415.8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85 | 71.0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68 | -0.06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68 | -0.0617 |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999,508.24 | 4,252,019.93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792,855.71 | 669,762.27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678,310.18 | 3,039,980.9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82,501.59 | -936,533.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75.70 | ||
利息收入 | 383,556.21 | 942,582.47 | |
加:其他收益 | 20,701.18 | 16,576.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7,676.52 | -646,300.7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73,868.60 | 849,085.76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73,868.60 | 849,085.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73,868.60 | 849,085.7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73,868.60 | 849,085.7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73,868.60 | 849,085.7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8,371,162.42 | 68,025,219.4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
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05,710.96 | 14,994,332.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6,576,873.38 | 83,019,551.9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6,507,620.66 | 23,087,760.2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63,872.80 | 10,199,244.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80,892.78 | 4,990,227.2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07,874.54 | 6,299,839.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9,660,260.78 | 44,577,071.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83,387.40 | 38,442,480.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316.92 | 4,4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4,316.92 | 4,4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3,416.92 | -4,4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363.59 | 2,089,224.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0,363.59 | 2,089,224.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363.59 | -2,089,224.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887,167.91 | 36,348,856.9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964,889.46 | 115,712,050.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77,721.55 | 152,060,907.51 |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76,730.29 | 4,861,475.8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130,245.79 | 88,139,438.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06,976.08 | 93,000,914.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8,044.74 | 632,748.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76,033.61 | 1,644,489.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52,394,189.08 | 51,939,243.01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28,267.43 | 54,216,480.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21,291.35 | 38,784,433.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0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5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55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55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57,291.35 | 38,637,883.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396,362.10 | 111,361,880.6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639,070.75 | 149,999,764.27 |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589,896,436.17 | 428,938,851.84 | 17,511,861.17 | 446,450,713.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589,896,436.17 | 428,938,851.84 | 17,511,861.17 | 446,450,713.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46,905.51 | -7,046,905.51 | 57.85 | -7,046,847.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46,905.51 | -7,046,905.51 | 57.85 | -7,046,847.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596,943,341.68 | 421,891,946.33 | 17,511,919.02 | 439,403,865.3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419,247,449.60 | 599,587,838.41 | 17,589,380.74 | 617,177,219.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419,247,449.60 | 599,587,838.41 | 17,589,380.74 | 617,177,219.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195,415.89 | -16,195,415.89 | 71.05 | -16,195,344.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195,415.89 | -16,195,415.89 | 71.05 | -16,195,344.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435,442,865.49 | 583,392,422.52 | 17,589,451.79 | 600,981,874.31 |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513,232,072.82 | 503,412,708.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513,232,072.82 | 503,412,708.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73,868.60 | 2,773,868.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73,868.60 | 2,773,868.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510,458,204.22 | 506,186,577.3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490,271,810.09 | 526,372,971.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490,271,810.09 | 526,372,971.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9,085.76 | 849,085.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9,085.76 | 849,085.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489,422,724.33 | 527,222,057.21 |
公司负责人:连远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历史沿革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后经山西省体改委[晋经改(1992)第54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10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整体改组设立为股份制企业,总股本6,3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6,386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48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5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2000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4年3月18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由“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8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由“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为26,252.0973万元。2.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企业注册地: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3.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行业性质:综合。主要经营活动:自有房屋租赁业务、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及建筑装饰工程。4.报告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变化情况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金正光学 | 无变化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天龙恒顺 | 无变化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山水 | 无变化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好山好水 | 无变化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提达装饰 | 无变化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山水 | 无变化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酩庄商业 | 无变化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灏远景科技 | 无变化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润庭广告 | 无变化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提达建设 | 本期新增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提达机电 | 本期新增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占合并资产总额、合并营业收入、合并利润总额的1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 “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 “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 “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汇兑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 “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 “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周转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其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公司某一组成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①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②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③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④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划分为持有待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企业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以资产负债表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办公设备。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扣除残值(残值率4%)确定其折旧率,具体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25-35 | 4% | 2.74-3.84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5 | 4% | 6.40-19.2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10 | 4% | 9.60-19.2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5-10 | 4% | 9.60-19.2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计量: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所发生的直接建筑、安装成本及所借入款项的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在建工程结转为相关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核算,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相关资产。所建造的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相关资产,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原估计值进行调整。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详见本“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27“长期资产减值”中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计价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②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③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换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⑤非货币性交易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
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确定。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公司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
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及摊销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软件 | 5-10年 | 直线法 |
土地 | 50年 | 直线法 |
专利技术 | 法定期限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支出是指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而发生的支出。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发生的支出。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1)适用范围
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含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商誉等。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
而预计的下跌。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6)商誉减值
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并按照本附注所述资产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可使用年限和租赁期两者较低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按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按企业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如果企业股份未公开交易,按估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认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认其公允价值。
(3)相关会计处理
①授予日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②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对于附有市场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就确认已取得的服务。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③可行权日之后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业务类型 |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
租赁业务 | 公司租赁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据此,公司在相应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计算确认收入,考虑到履约进度与时间的密切相关性,采用了产出法,按月计算确认相关租赁业务收入。 |
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 获取巨量引擎平台当期广告客户在该平台的广告投放情况,核对来自巨量引擎平台的投放信息并根据实际消耗投放量金额与对应的应收客户金额之差确认收入。 |
装修装饰业务 | 本公司装修装饰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者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 | 13%、9%、6%、3%简易计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 7% |
企业所得税 | 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基数 | 25%、20%、16.50% |
教育费附加 | 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 2% |
文化建设事业费 | 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 不适用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5%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16.50%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20%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有效的税收优惠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21〕12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72.14 | 750.78 |
银行存款 | 45,076,749.41 | 70,964,138.68 |
其他货币资金 | 3,482,866.45 | 1,145,752.7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8,560,588.00 | 72,110,642.1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公司本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使用受限资金,金额合计3,482,866.45元,其中因账户久悬被冻结的金额为168,487.05元,因诉讼等原因被冻结的金额为2,535,728.37元,因客户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专户无法支付的金额为778,651.03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1,515,671.46 | 79,307,861.27 |
1年以内小计 | 81,515,671.46 | 79,307,861.27 |
1至2年 | 35,979,847.20 | 140,914,579.98 |
2至3年 | 118,059,827.64 | 311,902.8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11,902.83 | |
4至5年 | 281,126.67 |
5年以上 | 11,244,122.10 | 11,525,248.77 |
小计 | 247,392,497.90 | 232,059,592.85 |
减:坏账准备 | 151,425,236.50 | 148,428,269.54 |
合计 | 95,967,261.40 | 83,631,323.3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1,271,719.54 | 73.27 | 147,596,456.44 | 81.42 | 33,675,263.10 | 178,518,574.69 | 76.65 | 145,464,098.19 | 81.48 | 33,054,476.5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1,271,719.54 | 73.27 | 147,596,456.44 | 81.42 | 33,675,263.10 | 178,518,574.69 | 76.65 | 145,464,098.19 | 81.48 | 33,054,476.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120,778.36 | 26.73 | 3,828,780.06 | 5.79 | 62,291,998.30 | 53,541,018.16 | 23.35 | 2,964,171.35 | 5.54 | 50,576,846.81 |
其中: | ||||||||||
应收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款 | 1,941,745.58 | 0.83 | 97,087.28 | 5.00 | 1,844,658.30 | |||||
应收工程款 | 65,506,726.74 | 26.48 | 3,798,077.48 | 5.80 | 61,708,649.26 | 51,487,267.39 | 22.47 | 2,861,483.81 | 5.56 | 48,625,783.58 |
应收其他客户 | 614,051.62 | 0.25 | 30,702.58 | 5.00 | 583,349.04 | 112,005.19 | 0.05 | 5,600.26 | 5.00 | 106,404.93 |
合计 | 247,392,497.90 | / | 151,425,236.50 | / | 95,967,261.40 | 232,059,592.85 | / | 148,428,269.54 | / | 83,631,323.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 | 140,544,711.77 | 112,435,769.41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沈阳泰盛投资有限公司 | 10,175,157.39 | 8,140,125.91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85,807.46 | 5,085,807.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3,412,574.87 | 3,412,574.8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创宝展商业有限公司 | 3,342,495.71 | 2,673,996.57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2,987,156.25 | 2,389,725.0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肇庆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 | 2,590,232.73 | 2,072,186.18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 | 2,424,564.33 | 1,939,651.46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 1,985,877.70 | 1,985,877.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 1,807,410.20 | 1,807,41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粤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能环球汇分公司 | 1,408,391.12 | 1,126,712.9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其他 | 5,507,340.01 | 4,526,618.78 | 82.19 | 预计无法收回或诉讼中 |
合计 | 181,271,719.54 | 147,596,456.44 | 81.4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0,316,999.95 | 3,015,850.00 | 5.00 |
1-2年 | 5,178,959.77 | 517,895.97 | 10.00 |
3-4年 | 10,767.02 | 5,383.51 | 50.00 |
合计 | 65,506,726.74 | 3,798,077.48 | 5.80 |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14,051.62 | 30,702.58 | 5.00 |
合计 | 614,051.62 | 30,702.5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5,464,098.19 | 2,259,983.25 | 127,625.00 | 147,596,456.4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4,171.35 | 864,608.71 | 3,828,780.06 | |||
合计 | 148,428,269.54 | 3,124,591.96 | 127,625.00 | 151,425,236.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 | 140,544,711.77 | 140,544,711.77 | 49.87 | 112,435,769.41 | |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 37,554,819.53 | 12,127,061.99 | 49,681,881.52 | 17.63 | 1,983,174.86 |
深圳市明正建设有限公司 | 17,147,755.15 | 3,932,971.37 | 21,080,726.52 | 7.48 | 857,387.76 |
沈阳泰盛投资有限公司 | 10,175,157.39 | 10,175,157.39 | 3.61 | 8,140,125.91 | |
前海人寿医院投资(韶关)有限公司 | 2,334,995.17 | 6,310,498.44 | 8,645,493.61 | 3.07 | 1,430,705.88 |
合计 | 207,757,439.01 | 22,370,531.80 | 230,127,970.81 | 81.65 | 124,847,163.8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33,757,437.11 | 6,571,318.13 | 27,186,118.98 | 53,191,087.14 | 6,478,124.53 | 46,712,962.61 |
项目质保金 | 692,450.70 | 79,974.60 | 612,476.10 | 2,002,268.17 | 1,443,077.42 | 559,190.75 |
合计 | 34,449,887.81 | 6,651,292.73 | 27,798,595.08 | 55,193,355.31 | 7,921,201.95 | 47,272,153.3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279,990.90 | 18.23 | 4,980,967.64 | 79.31 | 1,299,023.26 | 8,652,133.47 | 15.68 | 6,887,443.89 | 79.60 | 1,764,689.58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279,990.90 | 18.23 | 4,980,967.64 | 79.31 | 1,299,023.26 | 8,652,133.47 | 15.68 | 6,887,443.89 | 79.60 | 1,764,689.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169,896.91 | 81.77 | 1,670,325.09 | 5.93 | 26,499,571.82 | 46,541,221.84 | 84.32 | 1,033,758.06 | 2.22 | 45,507,463.7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 28,169,896.91 | 81.77 | 1,670,325.09 | 5.93 | 26,499,571.82 | 46,541,221.84 | 84.32 | 1,033,758.06 | 2.22 | 45,507,463.78 |
合计 | 34,449,887.81 | / | 6,651,292.73 | / | 27,798,595.08 | 55,193,355.31 | / | 7,921,201.95 | / | 47,272,153.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前海人寿韶关医院项目西区招商展示区及样板间精装工程 | 143,416.95 | 71,708.48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3酒店项目二标段精装修工程 | 639,431.01 | 511,544.8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潮阳宝能城市花园商业公区精装修工程 | 3,073,721.91 | 2,458,977.53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时代公馆项目北区1#楼公共区域精装修及机电工程 | 542,643.98 | 434,115.19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汕头时代公馆项目北区园林景观工程 | 893,065.64 | 714,452.51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宝能城市花园项目三期室外给排水工程I标(园林+小市政) | 67,398.66 | 53,918.93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南宁宝能五象湖1号项目三期B住宅主体大堂及公共区域精装修项目 | 920,312.75 | 736,250.2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合计 | 6,279,990.90 | 4,980,967.64 | 79.3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879,204.81 | 490,833.48 | 预期信用损失 | |
项目质保金 | 2,193.25 | 1,660,473.80 | 预期信用损失 | |
合计 | 881,398.06 | 2,151,307.2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945,749.33 | 99.12 | 11,359,997.22 | 97.52 |
1至2年 | 97,568.03 | 0.88 | 288,976.61 | 2.4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043,317.36 | 100.00 | 11,648,973.8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主要系装修装饰业务采购预付的款项,因项目仍未最终结算导致。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河南巨量引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494,602.62 | 95.03% |
深圳誊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31,000.00 | 1.19%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供电公司 | 100,000.00 | 0.91% |
深圳市德克瑞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8,053.35 | 0.25% |
广东兴冠工程有限公司 | 43,454.40 | 0.39% |
合计 | 10,797,110.37 | 97.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027,374.77 | 3,560,434.09 |
合计 | 15,027,374.77 | 3,560,434.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209,962.66 | 2,902,878.67 |
1年以内小计 | 15,209,962.66 | 2,902,878.67 |
1至2年 | 20,000.00 | 152,533.00 |
2至3年 | 146,373.90 | 934,910.4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06,203.04 | 49,262.04 |
4至5年 | 739,441.98 | 739,441.98 |
5年以上 | 38,755,552.38 | 38,855,085.79 |
小计 | 55,677,533.96 | 43,634,111.88 |
减:坏账准备 | 40,650,159.19 | 40,073,677.79 |
合计 | 15,027,374.77 | 3,560,434.0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38,906,798.74 | 40,566,368.41 |
应收返点款 | 14,081,764.97 | |
押金/保证金 | 1,433,580.36 | 1,782,445.69 |
土地拍卖剩余款 | 739,441.98 | 739,441.98 |
备用金 | 199,403.04 | 287,631.64 |
其他 | 316,544.87 | 258,224.16 |
合计 | 55,677,533.96 | 43,634,111.8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信用损失 |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45,143.93 | 1,012,336.07 | 38,916,197.79 | 40,073,677.7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7,429.07 | 617,429.07 | ||
本期转回 | 2,074.87 | 38,872.80 | 40,947.6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760,498.13 | 973,463.27 | 38,916,197.79 | 40,650,159.1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河南巨量引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4,081,764.97 | 25.29 | 返点款 | 0-6个月 | 704,088.25 |
韩国威尔泰克公司 | 12,106,202.42 | 21.74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2,106,202.42 |
珠海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 6,603,561.05 | 11.8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6,603,561.05 |
瑞丰药业 | 3,900,000.00 | 7.01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900,000.00 |
河西商场 | 2,411,866.80 | 4.3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411,866.80 |
合计 | 39,103,395.24 | 70.23 | / | / | 25,725,718.5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16,528,501.42 | 13,421,339.64 |
预缴项目企业所得税 | 161,225.23 | 106,993.91 |
合计 | 16,689,726.65 | 13,528,333.5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1,478,786.64 | 1,478,786.64 |
合计 | 1,478,786.64 | 1,478,786.6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为持股19.23%的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允价值为1,478,786.64元,2024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元。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422,570,656.97 | 422,570,656.97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422,570,656.97 | 422,570,656.9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49,568.24 | 1,799,402.1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49,568.24 | 1,799,402.1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72,324.87 | 6,135,877.89 | 273,600.00 | 2,668,530.93 | 11,750,333.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91.14 | 16,191.14 | |||
(1)购置 | 16,191.14 | 16,191.1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8.00 | 2,388.00 | |||
(1)处置或报废 | 2,388.00 | 2,388.00 | |||
4.期末余额 | 2,672,324.87 | 6,135,877.89 | 273,600.00 | 2,682,334.07 | 11,764,136.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39,809.64 | 4,834,025.11 | 261,890.80 | 2,162,866.19 | 9,898,59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33.68 | 152,131.44 | 88,371.09 | 264,936.21 | |
(1)计提 | 24,433.68 | 152,131.44 | 88,371.09 | 264,936.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9.14 | 1,299.14 | |||
(1)处置或报废 | 1,299.14 | 1,299.14 | |||
4.期末余额 | 2,664,243.32 | 4,986,156.55 | 261,890.80 | 2,249,938.14 | 10,162,228.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2,339.78 | 52,339.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52,339.78 | 52,339.7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81.55 | 1,097,381.56 | 11,709.20 | 432,395.93 | 1,549,568.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515.23 | 1,249,513.00 | 11,709.20 | 505,664.74 | 1,799,402.1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75,376.85 | 6,075,376.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075,376.85 | 6,075,376.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23,590.72 | 823,590.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8,166.92 | 1,098,166.92 |
(1)计提 | 1,098,166.92 | 1,098,166.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21,757.64 | 1,921,757.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53,619.21 | 4,153,619.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51,786.13 | 5,251,786.1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297,100.00 | 330,013.99 | 50,627,113.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000.00 | 120,000.00 | |||
(1)购置 | 120,000.00 | 120,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297,100.00 | 450,013.99 | 50,747,113.9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129,350.00 | 102,953.14 | 30,232,303.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522.74 | 22,522.74 | |||
(1)计提 | 22,522.74 | 22,522.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0,129,350.00 | 125,475.88 | 30,254,825.8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167,750.00 | 20,167,75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167,750.00 | 20,167,75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4,538.11 | 324,538.1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7,060.85 | 227,060.8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投资提达机电 | 700,000.00 | 700,000.00 | ||||
投资提达建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1,700,000.00 | 1,700,000.0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040,743.49 | 499,880.77 | 1,540,862.72 | ||
合计 | 2,040,743.49 | 499,880.77 | 1,540,862.72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租赁负债 | 4,030,357.08 | 1,007,589.27 | 5,251,786.13 | 1,269,290.36 |
合计 | 4,030,357.08 | 1,007,589.27 | 5,251,786.13 | 1,269,290.3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363,788,222.69 | 90,947,055.66 | 363,788,222.69 | 90,947,055.66 |
使用权资产 | 4,030,357.08 | 1,007,589.27 | 5,251,786.13 | 1,269,290.36 |
合计 | 367,818,579.77 | 91,954,644.93 | 369,040,008.82 | 92,216,346.0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18,946,778.19 | 216,643,239.06 |
可抵扣亏损 | 77,334,491.88 | 77,334,491.88 |
合计 | 296,281,270.07 | 293,977,730.9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度 | 816.28 | 816.28 | |
2026年度 | 31,362,877.82 | 31,362,877.82 | |
2027年度 | 6,517,923.16 | 6,517,923.16 | |
2028年度 | 39,452,874.62 | 39,452,874.62 | |
合计 | 77,334,491.88 | 77,334,491.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482,866.45 | 3,482,866.45 | 冻结 | 冻结 | 1,145,752.73 | 1,145,752.73 | 冻结 | 冻结 |
合计 | 3,482,866.45 | 3,482,866.45 | / | / | / | / |
其他说明:
公司本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使用受限资金,金额合计3,482,866.45元,其中因账户久悬被冻结的金额为168,487.05元,因诉讼等原因被冻结的金额为2,535,728.37元,因客户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专户无法支付的金额为778,651.03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7,265,118.59 | 52,999,462.79 |
1-2年 | 9,365,259.27 | 8,676,536.69 |
2-3年 | 13,559,744.64 | 14,737,299.57 |
3年以上 | 18,070,761.55 | 14,649,751.08 |
合计 | 78,260,884.05 | 91,063,050.1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8,920,805.33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二名 | 4,818,966.63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三名 | 2,296,579.89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四名 | 1,354,260.79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五名 | 1,255,952.18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六名 | 1,189,429.88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七名 | 1,117,638.98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八名 | 929,724.88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九名 | 665,084.77 | 未结算采购款 |
第十名 | 567,518.70 | 未结算采购款 |
合计 | 23,115,962.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12,900,596.73 | 5,486,553.83 |
合计 | 12,900,596.73 | 5,486,553.8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65,599.91 | 7,555,261.44 | 8,917,100.60 | 1,403,760.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27,290.30 | 827,290.30 | ||
三、辞退福利 | 176,250.00 | 83,295.21 | 259,545.2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941,849.91 | 8,465,846.95 | 10,003,936.11 | 1,403,760.7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68,220.73 | 6,706,126.22 | 8,062,443.78 | 1,111,903.17 |
二、职工福利费 | 131,418.05 | 131,418.05 | ||
三、社会保险费 | 315,245.29 | 315,245.2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8,453.61 | 268,453.61 | ||
工伤保险费 | 21,952.53 | 21,952.53 | ||
生育保险费 | 24,839.15 | 24,839.15 | ||
四、住房公积金 | 398,037.50 | 398,037.5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7,379.18 | 4,434.38 | 9,955.98 | 291,857.5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765,599.91 | 7,555,261.44 | 8,917,100.60 | 1,403,760.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85,767.77 | 785,767.77 | ||
2、失业保险费 | 41,522.53 | 41,522.53 | ||
合计 | 827,290.30 | 827,290.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977,411.39 | 3,982,493.2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58,455.50 | 69,462.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46.23 | 33,175.96 |
教育付费附加 | 1,519.82 | 14,218.2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13.21 | 9,478.84 |
房产税 | 673,519.93 | |
土地使用税 | 55,466.78 | |
合计 | 4,041,946.15 | 4,837,815.1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6,285,260.11 | 17,574,933.88 |
合计 | 16,285,260.11 | 17,574,933.88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及利息 | 771,264.00 | 771,264.00 |
工程款 | 4,765,765.15 | 4,765,765.15 |
中介机构款 | 2,430,000.00 | 3,302,000.00 |
押金及供应商欠款 | 2,892,293.74 | 2,073,267.91 |
其他 | 5,425,937.22 | 6,662,636.82 |
合计 | 16,285,260.11 | 17,574,933.8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22,867.18 | 2,090,472.12 |
合计 | 2,122,867.18 | 2,090,472.1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762,326.85 | 322,276.01 |
合计 | 762,326.85 | 322,276.0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4,248,556.54 | 5,333,513.1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22,867.18 | -2,090,472.12 |
合计 | 2,125,689.36 | 3,243,041.0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2,535.80 | 11,892.84 | 150,642.96 | 财政拨款 | |
合计 | 162,535.80 | 11,892.84 | 150,642.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2,520,973.00 | 262,520,973.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79,807,171.90 | 479,807,171.9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3,889,333.21 | 263,889,333.21 | ||
合计 | 743,696,505.11 | 743,696,505.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9,896,436.17 | -419,247,449.6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89,896,436.17 | -419,247,449.6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46,905.51 | -170,648,986.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6,943,341.68 | -589,896,436.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765,550.59 | 21,269,254.45 | 25,438,132.81 | 20,117,475.5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0,765,550.59 | 21,269,254.45 | 25,438,132.81 | 20,117,475.5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租赁分部 | 装修工程分部 | 互联网广告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租赁业务 | 6,214,485.02 | 439,772.69 | 6,214,485.02 | 439,772.69 | ||||
装修工程业务 | 23,000,477.90 | 20,829,481.76 | 23,000,477.90 | 20,829,481.76 | ||||
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 1,550,587.67 | 1,550,587.6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6,214,485.02 | 439,772.69 | 1,550,587.67 | 7,765,072.69 | 439,772.69 | |||
华南地区 | 23,000,477.90 | 20,829,481.76 | 23,000,477.90 | 20,829,481.7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租赁业务 | 6,214,485.02 | 439,772.69 | 6,214,485.02 | 439,772.69 | ||||
装饰装修工程业务 | 23,000,477.90 | 20,829,481.76 | 23,000,477.90 | 20,829,481.76 | ||||
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 1,550,587.67 | 1,550,587.67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6,214,485.02 | 439,772.69 | 23,000,477.90 | 20,829,481.76 | 1,550,587.67 | 30,765,550.59 | 21,269,254.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5,522.86 | 57,489.68 |
教育费附加 | 53,798.50 | 24,638.43 |
资源税 | 5,119.10 | 3,455.90 |
房产税 | 692,347.79 | 608,865.27 |
土地使用税 | 55,466.78 | 55,466.78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5,059.47 | 8,056.8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5,865.65 | 16,425.61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
合计 | 973,180.15 | 774,398.4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9,861.28 | 84,080.45 |
业务费用 | 3,603.00 | 1,555.00 |
差旅费用 | 7,820.50 | 1,809.85 |
办公费用 | 3,960.40 | 705.60 |
合计 | 755,245.18 | 88,150.9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289,810.01 | 8,352,964.57 |
中介费、咨询费及其他 | 716,039.73 | 1,594,140.13 |
租赁费用 | 419,059.84 | 323,188.81 |
办公费 | 128,840.26 | 293,796.21 |
差旅费 | 197,474.20 | 176,171.88 |
董事会费 | 243,237.53 | 257,226.38 |
折旧费及摊销 | 1,886,835.64 | 2,751,168.50 |
修理费 | 85,840.58 | 73,171.46 |
业务招待费 | 123,721.20 | 128,163.92 |
水电电话费 | 81,084.65 | 38,909.32 |
诉讼费 | 1,123,277.42 | 4,220.00 |
合计 | 11,295,221.06 | 13,993,121.1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25,815.74 | |
合计 | 1,525,815.7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3,888.50 | 40,947.82 |
减:利息收入 | 389,819.69 | 946,838.95 |
手续费 | 13,264.08 | 17,576.24 |
合计 | -272,667.11 | -888,314.8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892.84 | 2,072,892.8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3,593.82 | 20,462.10 |
合计 | 35,486.66 | 2,093,354.9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96,966.95 | -10,837,520.7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76,481.41 | 360,694.5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573,448.36 | -10,476,826.1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69,909.22 | 829,778.94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69,909.22 | 829,778.9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 | -292.40 | |
合计 | -292.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收入 | 4,587.16 | 5,045.87 | |
合计 | 4,587.16 | 5,045.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违约金支出 | 2,591.06 | ||
预计诉讼损失 | |||
合计 | 2,591.0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保证金 | 326,666.33 | 10,055,143.78 |
广告返点款 | 6,135,912.06 | |
利息收入 | 389,819.69 | 946,838.95 |
代收款 | 535,213.24 | 407,919.03 |
其他 | 818,099.64 | 3,584,430.69 |
合计 | 8,205,710.96 | 14,994,332.4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管理费用 | 6,866,052.04 | 1,401,847.80 |
银行手续费 | 13,264.08 | 17,595.66 |
往来款及其他 | 462,723.34 | 4,086,517.34 |
代付款 | 965,835.08 | 793,878.57 |
合计 | 8,307,874.54 | 6,299,839.3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提达建设 | 900,000.00 | |
收购提达机电 | 630,000.00 |
合计 | 1,53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使用权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20,363.59 | 2,089,224.00 |
合计 | 1,220,363.59 | 2,089,224.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3,243,041.06 | 1,117,351.70 | 2,125,689.3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90,472.12 | 1,252,758.65 | 1,220,363.59 | 2,122,867.18 | ||
合计 | 5,333,513.18 | 4,248,556.54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7,046,847.66 | -16,195,344.8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69,909.22 | -829,778.94 |
信用减值损失 | 3,573,448.36 | 10,476,826.1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4,936.21 | 308,220.3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98,166.92 | 1,790,079.90 |
无形资产摊销 | 22,522.74 | 16,522.7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99,880.77 | 635,166.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2.4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3,888.50 | 40,947.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758,062.13 | 69,425,066.8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571,704.29 | -27,225,225.1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83,387.40 | 38,442,480.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077,721.55 | 152,060,907.5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0,964,889.46 | 115,712,050.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887,167.91 | 36,348,856.9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收购提达建设 | 900,000.00 |
收购提达机电 | 63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3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5,077,721.55 | 70,964,889.46 |
其中:库存现金 | 972.14 | 750.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076,749.41 | 70,964,138.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77,721.55 | 70,964,889.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20,363.5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6,214,485.02 | |
合计 | 6,214,485.0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25,815.74 | |
材料物耗 | ||
折旧摊销 | ||
差旅费 | ||
合计 | 1,525,815.74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525,815.74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提达建设 | 2024年6月24日 | 1,000,000.00 | 100% | 购买 | 2024年6月24日 | 实际控制 | 0.00 | 0.00 | 0.00 |
提达机电 | 2024年6月17日 | 700,000.00 | 100% | 购买 | 2024年6月17日 | 实际控制 | 0.0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提达建设 | 提达机电 |
--现金 | 1,000,000.00 | 7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000,000.00 | 7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000,000.00 | 700,000.0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5,000,000.00 | 太原市 | 电子产品及家用 | 1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53,850,000.00 | 太原市 | 电器的销售、酒类销售 | 65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10,000,000.00 | 深圳市 | 投资咨询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 | 2,000,000.00 | 深圳市 | 投资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16,000,000.00 | 深圳市 | 建筑装饰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传媒广告业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50,000,000.00 | 深圳市 | 批发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2,000,000.00 | 深圳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1 | 投资设立 |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40,000,000.00 | 西安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40,800,000.00 | 深圳市 | 建筑装饰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43,000,000.00 | 深圳市 | 建筑装饰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62,535.80 | 11,892.84 | 150,642.96 | ||||
合计 | 162,535.80 | 11,892.84 | 150,642.96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1,892.84 | |
其他 | 23,593.82 | 2,093,354.94 |
合计 | 35,486.66 | 2,093,354.9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422,570,656.97 | 422,570,656.97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422,570,656.97 | 422,570,656.97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金融资产 | 1,478,786.64 | 1,478,786.6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22,570,656.97 | 1,478,786.64 | 424,049,443.61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投资性房地产-天龙大厦 | 422,570,656.97 | 第三方评估 |
公司对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6004号)评估结果为参考确认。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1,478,786.64 | 资产基础法 |
公司将持有的真金砖的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 16005号《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确认。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中兴路239号外贸集团大厦2806-Z17 | 投资管理 | 60,000.00 | 22.88% | 22.8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黄绍嘉通过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22.88%。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绍嘉先生其他说明:
2024年7月29日,连宗盛先生通过受让科新实业持有的科新实业控股99%的股权,从而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2.88%的股份,同时其通过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33.23%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绍嘉先生变更为连宗盛先生。2024年8月7日,科新实业控股将持有的上市公司5%股份协议转让给王鹏先生,并于2024年8月26日办理完成上述协议转让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88%的股份,通过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28.2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科新实业控股。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的参股公司 |
山西圆缘宾馆有限公司 | 公司的参股公司 |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 公司合营、联营企业 |
深圳市世纪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科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香港科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科茂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卓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6.44 | 354.7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卓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012.27 | 3,300.61 | 66,012.27 | 3,300.61 |
合计 | 66,012.27 | 3,300.61 | 66,012.27 | 3,300.6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公司解散注销一案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科新发展”)与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俊人影业”)及曾俊人、李华棱、苏州炫特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广西南宁荣惠巨天文化旅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第三人”)因公司解散纠纷事宜,于2023年10月27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科新发展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解散俊人影业;判令俊人影业承担本案诉讼费。2023年10月27日提交网上立案,2024年4月19日正式立案,案号为(2024)京0105民初33393号。
(二)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与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天龙恒顺”)因与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山西国美”)租赁合同纠纷事宜,2022年8月24日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2)晋0106民初7740号。天龙恒顺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山西国美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山西国美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天龙恒顺;支付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租金(暂计算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的租金为3,755,163.90元);支付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暂计算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为257,336.10元);支付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欠付的水电费52,400.40元;支付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欠付的夏季空调费238,807.90元;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417,240.40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均由山西国美承担。
案件已于2022年10月27日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12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解除天龙恒顺与山西国美租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的《房屋租赁合同》,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天龙恒顺返还租赁房屋,即返还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一至三层;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违约金417,240.00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租金3,129,303.25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2月1日至2022
年10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214,446.75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11月1日至租赁房屋实际返还之日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租金每日为1,251,721.30元/季÷90天=13,908.00元,物业管理费每日为85,778.70元/季÷90天=953.00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6月至7月的水电费52,400.40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6月至8月的夏季空调费238,807.90元。山西国美无需支付反诉被告天龙恒顺2022年4月至6月季度中1.5个月的租金625,860.65元和物业管理费42,889.35元;驳回天龙恒顺、山西国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不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可以立即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内容的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2,284.00元,由天龙恒顺负担3,344.00元,山西国美负担18,94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山西国美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419.00元,由反诉原告山西国美负担4,209.50元,反诉被告天龙恒顺负担4,209.50元。公司已于2023年2月27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3年4月3日法院已受理。
(三)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与山西百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天龙恒顺”)因与山西百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百川超市”)租赁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8月18日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迎泽区法院于2023年10月18日予以立案,案号为(2023)晋0106民初9198号。
天龙恒顺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百川超市将租赁房屋还给天龙恒顺;判令百川超市支付自2022年4月1日至实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租金(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为537,350.00元);判令百川超市支付自2022年10月1日至实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为141,400.00元);判令百川超市支付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欠付的水电费30,568.20元;判令百川超市按照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0%向天龙恒顺支付违约金,即361,827.00元;判令天龙恒顺不予退还百川超市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判令百川超市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0月27日收到传票,一审开庭时间为11月29日。2023年12月28日收到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判决,判决如下:
天龙恒顺与百川超市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31日解除;百川超市将承租的位于太原市天龙大厦负一层的租赁房屋门锁打开后十日内将该房屋腾空交还天龙恒顺;百川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租金537,350.00元;百川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141,400.00元;百川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水电费13,038.20元。
因百川超市未能按期支付相应款项,2024年3月22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3月28日获立案,案号为(2024)晋0106执1360号。
(四)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提达装饰”)因与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莱华置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9月27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山区法院于2023年10月23日予以受理。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莱华置业支付工程款130,002,183.54元;判令莱华置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253,384.99元;判令莱华置业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4年1月23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4)粤0305民初2285号。
案件已于2024年3月1日开庭审理,2024年3月21日收到法院壹拾份判决,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130,002,183.53元及相应利息。
该壹拾份判决已于2024年4月9日生效,莱华置业最后履行期限为2024年4月19日,提达装饰已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五)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提达装饰”)与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天地”)因酒店精装修项目以及公区精装修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1月20日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邮政储出(2014)49号地块公区二标段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判令新天地退还提达装饰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判令新天地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1月20日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浙0112民初2029号,已完成诉讼费的预缴,一审开庭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7月9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解除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签订的《临政储出(2014)49号地块公区二标段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被告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00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判决已于2024年7月25日生效。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6日支付上述款项200,000.00元。
(六)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提达装饰”)与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前海人寿(南宁)”)因南宁宝能城市广场办公A大堂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0月30日向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2月21日予以立案,案号为(2024)桂0109民初557号。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人寿(南宁)支付工程款4,900,206.00元;判令前海人寿(南宁)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1月8日予以受理,2024年2月21日予以立案,已完成诉讼费缴纳,一审第一次开庭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第二次开庭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法院尚未出具判决书。
(七)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提达装饰”)与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称“前海人寿(广州)”)因广州总医院二期A栋酒店一标段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2月4日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人寿(广州)支付工程款10,507,348.77元;判令前海人寿(广州)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2月4日提交网上立案,2023年12月8日予以受理。2024年4月24日诉前调解无果,2024年7月10日达成和解。公司于7月12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内容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广州) 总医院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项目二期 A 栋酒店一标段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金额为18,190,060.18元,其中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已向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4,616,230.86元,尚欠剩余未付工程款 3,573,829.32 元;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于2024年7月19日前向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3,573,829.32元的发票,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同意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 3,573,829.32元;案件受理费17,695.31元,由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22日支付上述款项3,573,829.32元。
(八)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提达装饰”)与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称“前海人寿(韶关)”)因韶关医院项目东区精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2月7日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人寿(韶关)支付工程款12,940,056.57元;判令前海人寿(韶关)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2月7日提交网上立案,一审开庭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5日收到被告反诉状要求原告承担工程逾期及逾期提交结算材料等违约责任,提达装饰于同日提交了延期开庭申请。案件于2024年6月4日完成一审开庭,待法院出具判决。
(九)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提达装饰”)与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称“康养(惠州)”)因惠州罗浮山幸福小镇SOHO式中心三至五标准层及功能配套区精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2月7日向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康养(惠州)支付工程款11,105,033.66元;判令康养(惠州)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2月4日提交网上立案,目前为诉前联调阶段,联调号为(2024)粤1322民诉前调1191号。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于6月24日向法院提交延长诉前联调期限申请。
(十)单乃明诉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案
单乃明与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开庭传票,案号为:(2022)辽0103民初16977号。
单乃明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人工费2,537,767.3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
因被告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最新开庭时间未定。
(十一)金之银诉唐治国、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案
金之银与唐治国、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提达装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日予以立案,案号为(2023)粤0303民初19543号。
金之银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唐治国、提达装饰支付拖欠的工资、误工费、交通费等117,954.00元;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罗湖区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唐治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金之银支付剩余劳务费43,977.00元;金之银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59.08元,金之银负担1,659.08元,唐治国负担1,000.00元。该款金之银已预交,本院退回1,000.00元。唐治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受理费1,000.00元,逾期未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治国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7月30日收到深圳中院发送的上诉材料,案号为(2024)粤03民终9803号,该上诉案件拟进行线上审理。
(十二)深圳市家美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一案
深圳市家美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家美乐装饰”)与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前海山水天鹄”)、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龙恒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3民诉前调6143号。
家乐美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46,755.53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7,396.26元(违约金以人民币246,755.53元为基数,自日利率万分之一的计算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为17,396.26元);判令天龙恒顺对前海山水天鹄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由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法院邮寄的案件材料,诉前联调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十三)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一案
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下称“恒磊石业”)与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前海山水天鹄”)、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龙恒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91民诉前调6709号,正式立案号为(2024)粤0391民初7711号。
恒磊石业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192,894.2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人民币193,894.24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计算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即2024年4月10日为310.23元);判令前海山水天鹄向原告支付质保金40,490.85元;判令天龙恒顺对前海山水天鹄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法院寄送的诉前调解文件,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法院于2024年8月2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内容具体为: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支付234,385.08元以解决本案所有纠纷,若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有权就234,385.08 元中的未付款项及本案案件受理费2410元、保全费1693.48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4,20元,本院减半收取为2,410元、保全费1,693.48 元,合计4103.48元,由原告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负担。
(十四)惠州市华磊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一案
惠州市华磊石业有限公司(下称“华磊石业”)与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1634号。
华磊石业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剩余货款人民币375,162.8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欠付货款375162.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2021年8月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30833.7元);判令被告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退还保修金67,509.69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欠付保修金67509.6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2023年8月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481.38元);判令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法院寄送的诉前调解文件,已于2024年6月24日进行诉前调解开庭,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最新消息。
(十五)陈桢桂诉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一案
陈桢桂与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1637号。
陈桢桂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剩余货款人民币524,019.84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欠付货款524,019.8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2021年8月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43,067.89元);判令被告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退还保修金155,566.77元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欠付保修金155,566.7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2023年8月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1109.28元);判令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法院寄送的诉前调解文件,已于2024年7月18日进行诉前调解开庭,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最新消息。
(十六)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深圳禹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案
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下称“恒磊石业”)与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深圳禹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3民诉前调20774号,正式案号为(2024)粤0303民初22118号。
恒磊石业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剩余货款人民币1,958,829.6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货款1,958,829.69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为利率,自2022年7月4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92652.64元);判令被告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退还保修金312,914.44元;判令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深圳禹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七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2024年6月6收到法院寄送的诉前调解文件,开庭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最新消息。
(十七)张群生诉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一案
张群生与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5民诉前调19871号。
张群生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4,878,814.23元;判令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234,792.93元(自2021年2月1日起按LPR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日为234792.93元);判令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在应付款范围内承担补充自负责任;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保全费用。
公司于2024年5月22收到法院寄送的诉前调解文件,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最新消息。
(十八)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案件一案
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粤0307民诉前调38828号,正式案号为(2024)粤0307民初27318号。
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天鹄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221,422元;判令前海天鹄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221,422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0.1%标准计算,自2023年9月5日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判令天龙恒顺前述第1/2项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提交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予以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也被驳回,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十九)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一案
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下称“恒磊石业”)与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14462号。
恒磊石业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保修金人民币30,489.21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息以欠付保修金30,489.21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8月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217.4元);判令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在
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2024年8月16收到法院送达的诉前调解文件,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二十)深圳市深瑞兴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一案
深圳市深瑞兴石业有限公司(下称“深瑞兴石业”)与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14469号。
深瑞兴石业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保修金人民币102,124.1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息以欠付保修金102124.12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8月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959.82元);判令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深圳建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七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2024年8月16收到法院送达的诉前调解文件,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二十一)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一案
广东省恒磊石业有限公司(下称“恒磊石业”)与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14479号。
恒磊石业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保修金人民币31,264.91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息以欠付保修金31,264.91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8月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9日为293.84元);判令深圳托吉斯建筑有限公司、深圳鸿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鸿业商置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翁翕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2024年8月16收到法院送达的诉前调解文件,诉前调解开庭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二十二)湖南碧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诉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案
湖南碧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碧耀”)与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24)冀0123民初4028号。
湖南碧耀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所欠付劳务款人民币1,354,260.79元及资金占用费人民币31,926.7元(以1,354,260.79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9日起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暂计算至2024年5月20日,最终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公司于2024年8月22收到法院送达的案件文件,案件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二十三)云浮市伟奇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案
云浮市伟奇石业有限公司(下称“伟奇石业”)与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24)粤5302民初2243号。
伟奇石业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游侠公司向原告支付所欠付货款人民币232,011.34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232,022.34为技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暂计至2024年7月15日约为1360.58元,最终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诉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于2024年8月23收到法院送达的案件材料,案件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实收资本缴纳情况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由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青竹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缴51%、49%,认缴日期2024年3月31日。截止报告报出日,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实际出资2,000万元,厦门青竹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租赁分部,负责租赁业务。—互联网广告分部,负责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建筑装饰分部,负责建筑装饰业务。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分部 | 互联网广告分部 | 装饰装修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6,214,485.02 | 1,550,587.67 | 23,000,477.90 | 30,765,550.59 | |
主营业务成本 | 439,772.69 | 20,829,481.76 | 21,269,254.45 | ||
资产总额 | 600,892,266.12 | 29,123,739.47 | 219,271,470.46 | -199,874,991.63 | 649,412,484.42 |
负债总额 | 122,210,112.23 | 12,711,424.03 | 310,459,133.60 | -235,372,050.79 | 210,008,619.0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220,994.64 | 3,798,291.70 |
1年以内小计 | 4,220,994.64 | 3,798,291.7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0,818,004.03 | 10,818,004.03 |
小计 | 15,038,998.67 | 14,616,295.73 |
减:坏账准备 | 11,064,517.89 | 11,031,371.74 |
合计 | 3,974,480.78 | 3,584,923.9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896,813.20 | 72.46 | 10,857,408.60 | 99.64 | 39,404.60 | 10,870,122.08 | 74.37 | 10,844,063.06 | 99.76 | 26,059.02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896,813.20 | 72.46 | 10,857,408.60 | 99.64 | 39,404.60 | 10,870,122.08 | 74.37 | 10,844,063.06 | 99.76 | 26,059.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42,185.47 | 27.54 | 207,109.29 | 5.00 | 3,935,076.18 | 3,746,173.65 | 25.63 | 187,308.68 | 5.00 | 3,558,864.97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4,142,185.47 | 27.54 | 207,109.29 | 5.00 | 3,935,076.18 | 3,746,173.65 | 25.63 | 187,308.68 | 5.00 | 3,558,864.97 |
合计 | 15,038,998.67 | / | 11,064,517.89 | / | 3,974,480.78 | 14,616,295.73 | / | 11,031,371.74 | / | 3,584,923.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85,807.46 | 5,085,807.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 1,985,877.70 | 1,985,877.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 1,807,410.20 | 1,807,41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毛晋红 | 254,166.67 | 254,166.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 225,712.55 | 225,712.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1,537,838.62 | 1,498,434.02 | 97.44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合计 | 10,896,813.20 | 10,857,408.60 | 99.6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142,185.47 | 207,109.29 | 5.00 |
合计 | 4,142,185.47 | 207,109.2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844,063.06 | 13,345.54 | 10,857,408.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备 | 187,308.68 | 19,800.61 | 207,109.29 | |||
合计 | 11,031,371.74 | 33,146.15 | 11,064,517.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4,142,185.47 | 4,142,185.47 | 27.54 | 207,109.29 | |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85,807.46 | 5,085,807.46 | 33.82 | 5,085,807.46 | |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 1,985,877.70 | 1,985,877.70 | 13.20 | 1,985,877.70 | |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 1,807,410.20 | 1,807,410.20 | 12.02 | 1,807,410.20 | |
毛晋红 | 254,166.67 | 254,166.67 | 1.69 | 254,166.67 | |
合计 | 13,275,447.50 | 13,275,447.50 | 88.27 | 9,340,371.3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9,613,484.88 | 131,822,384.46 |
合计 | 149,613,484.88 | 131,822,384.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9,596,360.57 | 39,860,171.62 |
1年以内小计 | 59,596,360.57 | 39,860,171.62 |
1至2年 | 103,474,148.06 | 103,753,948.06 |
2至3年 | 7,201,242.04 | 3,406,580.9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30,113.46 | 6,755,507.95 |
4至5年 | 15,000,400.00 | 10,024.80 |
5年以上 | 35,602,909.70 | 50,703,309.70 |
小计 | 222,405,173.83 | 204,489,543.04 |
减:坏账准备 | 72,791,688.95 | 72,667,158.58 |
合计 | 149,613,484.88 | 131,822,384.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6,305,190.77 | 26,305,190.77 |
押金、保证金 | 30,100.00 | 130,100.00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95,813,403.48 | 177,764,236.69 |
其他 | 256,479.58 | 290,015.58 |
合计 | 222,405,173.83 | 204,489,543.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93,008.58 | 44,134,166.63 | 26,539,983.37 | 72,667,158.58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86,809.44 | 986,809.44 | ||
本期转回 | -862,279.07 | -862,279.07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979,818.02 | 43,271,887.56 | 26,539,983.37 | 72,791,688.9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48,591,831.06 | 66.81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17,485,240.80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7,868,432.26 | 12.53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年以内、2-3年、3-4年、4-5年、 5年以上 | 25,968,837.74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本部 | 9,326,629.37 | 4.19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2,171,980.78 |
珠海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 6,603,561.05 | 2.9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6,603,561.05 |
瑞丰药业 | 3,900,000.00 | 1.7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900,000.00 |
合计 | 196,290,453.74 | 88.25 | / | / | 56,129,620.3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4,739,073.35 | 4,739,073.35 |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20,239,073.35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99,508.24 | 4,252,019.93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4,999,508.24 | 4,252,019.9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租赁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房屋租赁 | 4,999,508.24 | 4,999,508.2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4,999,508.24 | 4,999,508.2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租赁收入 | 4,999,508.24 | 4,999,508.24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4,999,508.24 | 4,999,508.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2.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486.6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7,625.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96.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64,815.3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1 | -0.0268 | -0.02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2 | -0.0275 | -0.027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连远锐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