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本公司总部大楼1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刚先生主持。
一、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表决并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