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4-041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蕊斯”)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632,442.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0,367,55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376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3,036.76 |
减: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42,649.11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 10,863.61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31,785.5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截至2024年6月30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783.77 |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10,50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671.4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2,649.11万元。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41,250.85万元,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1,398.2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671.42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10,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 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账户状态 |
普蕊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 | 216230100100296283 | 0.00 | 已注销 |
普蕊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4401417757 | 302.58 | 正常 |
普蕊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37282610106 | 11,368.84 | 正常 |
普蕊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 | 1001235929300157751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11,671.42 | — |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亦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办理完成“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相应银行及保荐人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036.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8.2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649.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 否 | 24,415.55 | 19,000.00 | 511.65 | 19,270.23 | 101.42 | 2024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 否 | 10,218.12 | 9,036.76 | 642.23 | 2,122.83 | 23.49 | 2026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5,578.96 | 15,000.00 | 243.31 | 763.89 | 5.09 | 2027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07 | 20,492.16 | 102.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0,212.63 | 63,036.76 | 1,398.26 | 42,649.11 | 67.66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慢于预计,主要系受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并考虑到办公用房市场呈现波动态势,目前公司在上海市尚未寻找到合适的房产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使用,同时公司目前通过租赁办公场所暂时满足了相应需求。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项目资金使用安排,放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考量,现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已在上海市内查看多处意向出售的办公房产,与产权单位商谈,本着谨慎性原则,待商谈确定后,进行购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22,171.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1,671.42万元,结构性存款10,500.0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0,5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