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8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钊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变更用途及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执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