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业务拓展及经营发展需求,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调整董事会架构设置,需要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保健食品生产;动物诊疗;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物业管理;化妆品生产;化妆品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保健食品生产;动物诊疗;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物业管理;化妆品生产; |
批发;化妆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进行修订,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并提请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