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4-103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尚品宅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48,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59,549.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140,439.86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月24日出具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022702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期末余额 | |
直接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394,140,439.86 | - | 2,083,710.09 | 83,272,386.54 | - | 3,356,385.73 | 309,595,377.6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6,628,772.27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86,628,772.2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0元,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等0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083,7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09,595,377.68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309,595,377.68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2024年2月4日,公司及成都维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金额(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成都维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轻纺交易园支行 | 44051801040012097 | 309,595,377.68 |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注: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轻纺交易园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下属支行。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4,140,439.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56,385.7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86,628,772.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94,140,439.86 | 394,140,439.86 | 3,356,385.73 | 86,628,772.27 | 21.98% | 2025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394,140,439.86 | 394,140,439.86 | 3,356,385.73 | 86,628,772.27 | 21.98% | 2025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处于建设期内,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尚未实现预计效益。根据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272,386.54元及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14,266.27元。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02270305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将前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延长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内容不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