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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监事会对《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该报告,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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