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世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 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江河集团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江河源 | 指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江河汇众 | 指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江河幕墙 | 指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北京江河 | 指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江河 | 指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广州江河 | 指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武汉江河 | 指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持有其50%股权,上海江河持有其50%股权。 |
成都江河 | 指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济南控股 | 指 | 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香港江河控股持有其20%股权。 |
成都创建 | 指 |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香港江河控股 | 指 | 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广州江河持有其25%股权。 |
香港江河幕墙 | 指 |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菲律宾江河 | 指 | JANGHO CURTAINWALL PHILIPPINES INC,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马来西亚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持有其74.51%股权,广州江河持有其25.49%股权。 |
澳门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印尼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99%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1%的股权。 |
沙特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阿拉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80%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20%的股权。 |
迪拜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中东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80%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20%的股权。 |
承达集团 | 指 | 承达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9.38%股权。 |
新加坡承达 | 指 | SUNDART ENGINEERING SERVICES(SINGAPORE)PTE.LIMITED,为承达集团全资子公司。 |
承达创建 | 指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为承达集团全资子公司。 |
江河创展 | 指 | 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港源装饰 | 指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6.25%股权。 |
港源幕墙 | 指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港源装饰持有其50.0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50.00%股权。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指 | 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目前本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其52.44%股权,创始人梁志天先生持有其22.47%股权,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25.09%股权。 |
梁志天设计 | 指 |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为梁志天设计集团全资子公司。 |
江河设计院 | 指 | 北京江河创建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梁志天设计集团持有其80%股权,港源装饰持有其20%股权。 |
江河光伏 | 指 | 北京江河智慧光伏建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浠水光伏 | 指 | 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江河光伏全资子公司。 |
江河医疗 | 指 | 北京江河康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维视眼科集团 | 指 | 维视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河泽明 | 指 | 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51%股权。 |
南京维视眼科 | 指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70%股权,另通过南京澳视康医疗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4.83%股权。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 | 指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
合肥维视眼科 | 指 | 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其80%股权。 |
北京维视 | 指 | 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
首颐医疗 | 指 | 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河医疗持有其11.41%股权。 |
淮安光明 | 指 | 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60%股权。 |
江河易知医疗 | 指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持有其23.41%股权。 |
苏州相城基金 | 指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有其26.25%股权。 |
Vision | 指 | 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
幕墙系统、幕墙 | 指 | 建筑幕墙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
内装系统、内装、设计 | 指 | 室内装饰及室内设计及其附属的相应服务。 |
BIPV | 指 | 光伏建筑一体化的简称,指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
公司章程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
元 | 指 | 人民币元(非经特别注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河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angho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ANGH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载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飞宇 | 孔新颖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电话 | 010-60411166 | 010-60411166 |
传真 | 010-60411666 | 010-60411666 |
电子信箱 | liufy@jangho.com | kongxy@jangho.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3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jangho.com |
电子信箱 | ir@jangho.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河集团 | 601886 | 江河创建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920,111,546.00 | 8,849,058,547.57 | 1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2,474,294.42 | 292,548,747.75 | 1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5,421,948.47 | 260,003,344.56 | 5.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1,980,329.86 | -1,251,007,446.87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80,446,504.11 | 7,069,370,367.65 | 1.57 |
总资产 | 28,386,195,149.53 | 28,705,968,853.81 | -1.1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6 | 7.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6 | 7.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 0.24 | 0.23 | 4.35 |
益(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8 | 4.46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3 | 3.96 | 减少0.1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00,684.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10,243.3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363,272.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48,185.1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9,523,417.5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27,412.0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2,814.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89,145.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23,828.62 | |
合计 | 47,052,345.9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
1.建筑装饰行业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内工业增速、社会投资规模、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客户风险意识的增强,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格局分化明显。当前建筑装饰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和洗牌,行业竞争激烈,挑战日益严峻。尤其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加强了建筑业对智能生产、绿色发展的高质量要求,使得行业的准入门槛逐渐提升。企业“强弱两极”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部分头部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收入增速整体平稳,但一些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部分中小企业已逐步退出市场。当前客户风险意识普遍较强,针对体量大、有代表性或对品质要求较高的项目,客户更倾向向头部企业聚焦。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其中要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该意见的发布将直接利好光伏建筑行业,将给建筑装饰行业带来新的行业增长机会。
2.医疗健康行业
近年来,眼科医疗健康行业的市场需求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体现为人口老龄化加剧、青少年近视问题突出、居民眼健康意识增强、电子产品使用频繁致使眼部疾病发生风险的概率加大等促进了眼科市场需求。但报告期内,眼科医疗行业发展速度有所放缓,行业竞争加剧,一些小型眼科医疗机构面临被淘汰或被收购的风险,行业集中度有望提高。目前我国民营眼科医疗服
务行业已呈现出连锁化、集中化和差异化的发展趋势,国内主要的几家民营眼科医院基本采取了连锁经营模式,以便能够迅速抢占市场,提高市占率,当前民营眼科医院在市场竞争中仍较为激烈。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福祉”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和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坚持主业发展战略,旗下拥有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港源装饰、梁志天设计集团、Vision等行业知名品牌,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眼科医疗等专业领域居世界领先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
① 幕墙与光伏建筑
公司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子公司承接,其中江河幕墙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在幕墙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作为幕墙龙头企业正向光伏建筑延伸和转型,积极推动绿色光伏建筑的快速发展。
在光伏建筑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等光伏建筑项目,并从事生产、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光伏组件产品,是集产品研发与设计、咨询服务、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光伏建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建有一流的幕墙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承接各类光伏建筑项目,并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组件产品。
② 室内装饰与设计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饰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在装配式内装上采取“自主研发+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正全力推进内装装配式业务的发展。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公司在室内装饰领域,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 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排名第四的港源装饰。在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达创建开展业务。在室内设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 (HK.2262),其在住
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以承接高端市场住宅、私人住宅、酒店、餐饮项目为主要对象而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海外备受推崇。
2.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眼科医疗服务提供商,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诊疗业务。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眼科连锁品牌 Vision 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除江河泽明等面向大众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外,面向中高端客户主要以“维视眼科”品牌开展业务,并稳步推进中高端眼科医疗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京设立了第一家面向中高端客户为主的“维视眼科”品牌直营店,该院区位于北京世贸天阶,是继南京河西院区、新街口院区后维视眼科在国内开启的第三家维视眼科医院。该医院将承袭中澳眼科专业标准,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理念,提供专业、细致、个性化的诊疗服务。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品牌优势
(1)建筑装饰业务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主要包括幕墙、室内装饰与设计,旗下拥有JANGHO江河幕墙、江河光伏、Sundart承达集团(HK.1568)、港源装饰、SLD梁志天设计集团(HK.2262)。其中江河幕墙是全球高端幕墙领先品牌,在全球各地承建了数百项地标性建筑,为幕墙行业领军者。
承达集团是源自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企业,是亚太地区装饰行业发展的引领者;港源装饰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前列、北方地区第一内装品牌,“港源”连续多年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梁志天设计2018年成功登录香港联交所,成为香港联交所第一家从事纯室内设计业务的上市公司,梁志天设计是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室内设计公司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屡获殊荣。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名单,江河幕墙凭借其卓越的产品质量、领先的技术实力和显著的市场占有率,成功荣登榜单,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殊荣;江河幕墙荣获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其单元式幕墙和构件式幕墙产品获颁最高等级——三星级证书。这一荣誉不仅彰显了江河幕墙在绿色建材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卓越成就,更是对江河幕墙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内,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CTBUH)揭晓了2024年度全球奖获奖名单,中国共有14个项目获奖,公司参建的三大项目——澳门新濠影汇二期项目、香港AIRSIDE项目以及杭州亚运村万科日耀之城滨水商业项目,分别荣获了2024年度CTBUH全球奖最佳高层建筑奖、系统工程奖以及都市人居奖。
(2)医疗健康板块
公司的医疗健康板块业务主要定位眼科医疗服务行业,旗下拥有Vision等知名品牌。Vision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医疗机构,目前公司旗下已拥有近十家专业眼科机构。报告期内,公司在
北京设立了第一家面向中高端客户为主的“维视眼科”品牌直营,是继南京河西院区、新街口院区后维视眼科在国内开启的第三家维视眼科医院,继续秉承了Vision品牌的优秀基因,在国内持续扩大Vision品牌影响力,凭借前沿的诊疗理念和精湛的医术为患者带来光明。
2.技术优势
①幕墙与光伏建筑
报告期内,北京开展了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达标核验工作,并公布了首批22家重点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达标名单,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荣登榜单,成为北京市首批数字化达标的重点制造业企业之一。
在幕墙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全国首批55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之一,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建设科技自主创新优势企业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公司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共同承担了公共安全领域国家级课题研究。江河集团已形成了精简高效的科研团队和一套贴合企业生产实际科研工作流程制度,为幕墙行业的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是第一批入选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也是幕墙行业唯一一家入选企业。此外,江河幕墙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是北京市为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在服务企业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设立,该认定充分体现了北京市政府对企业科技研发实力的认可。
光伏建筑方面,公司已经申报多项专利,并拥有包括太阳跟踪式光伏电源系统的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基于光伏框架及单元幕墙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自主研发了 R35 屋面光伏建筑集成系统,在光伏建筑工程上具有经验积累及技术储备。截至目前,公司已承接诸多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如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五粮液办公大楼、特来电办公大楼、台泥杭州环保科技总部等工程,在光伏建筑领域具有丰富的设计、加工组装及施工经验。
公司拥有众多的专业研发设计人员,具备丰富的国内外高端幕墙顶级设计经验,拥有幕墙设计甲级、幕墙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等顶级资质。幕墙施工、设计资质是同样是承接光伏建筑的必要前提,设计人才和资质为光伏建筑行业铸起了较高门槛。
②室内装饰与设计
内装业务方面,承达集团拥有领先的预制组装家具中心生产线和多项全球认证,获得了美国建筑木结构学会质量认证,承达集团预制防火门及预制窗框产品通过了全球UL权威认证。港源装饰通过科技研发和创新,拥有多项行业创新的施工技术以及装配式实验室;梁志天先生在室内设计和产品设计领域均备受推崇,其现代简约又极具东方色彩的设计作品广受推崇,梁志天设计集团收获了超过130项国际和亚太区设计及企业殊荣,另外梁志天先生也曾是第一位当选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 主席的中国人。
③医疗健康板块
维视眼科集团旗下Vision 是澳洲最大的连锁眼科医院,多年来专注于技术含量高的眼科治疗及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角膜移植手术、视网膜手术、玻璃体内注射治疗、激光治疗等。Vision的医疗专家团队开拓并推动了世界眼科医疗领域中若干技术的进步,包括率先在白内障手术中应用超声乳化白内障吸出术、率先开展CMICS“同轴”微创白内障手术、南半球首例激光白内障手术等,并在澳大利亚率先使用了最新激光眼科手术机SMILE,是世界公认的眼科医疗技术研究领导者。
3.管理优势
(1)战略优势
公司坚持多品牌协同发展,建筑装饰板块以幕墙、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领域为主要方向,坚持领先战略。加快技术创新,加强集约经营和业务协同,推动业务标准化、系统化、集成化,实现建筑装饰业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幕墙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实现高质量发展;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继续苦练内功,以创新引领发展,以发展带动创新,提高盈利能力。
医疗健康板块,定位于眼科专业医疗(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眼科医疗健康服务。
(2)资本运作优势
公司自上市以来已陆续完成了跨交易所并购承达集团,发行股票收购港源装饰,现金收购梁志天设计,要约收购澳交所上市公司Vision,子公司承达集团和梁志天设计集团香港主板上市,丰富的国际化资本运作经验、精干的团队和高效的执行力为公司业务快速扩张和跨越式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坚持走高端路线、坚持国际化经营理念。在经营管理上做到充分授权,通过矩阵式管理实现高效运营,各产业单位和大区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通过各专业职能部门垂直管理进行风险管控。近年来公司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市场化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各产业单位之间的协同发展,提升了管理效率。
(4)企业文化优势
企业文化是江河重要的“软实力”,在导向、凝聚、激励和制约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是个开放、包容、实干进取、简单透明、高效执行力的跨国企业,以全球化的眼光和战略思维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坚持全球化人才观,在海内外择贤纳士。公司的宗旨是“让客户更满意,让员工更精彩”,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将心比心,讲使命,负责任”。公司崇尚简单、高效的工作氛围,强调实干、担当的工作态度,秉承“事在人为, 可为敢为即有为”,“向雷锋学习,绝不让雷锋吃亏”的用才择人理念,不拘一格地启用优秀的年轻人,能够唯才是举,为员工打造没有天花板的舞台。公司鼓励变革与创新,员工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不同背景的管理团队加盟后能够兼容并蓄,铸就了公司力争上游的优秀基因。
(5)国际化整合优势
公司吸纳了大批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加盟,来自世界各地的中外员工孕育了江河兼容并蓄的“移民文化”。公司与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顾问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和战略伙伴关系,系统提升并打造了一支成熟兼具国际一流水准的合作团队。同时,公司通过数次海外并购对于并购整合形成了独到的管理架构和管控模式,有利于并购企业境内外联动,协同发展,迅速复制和扩展国内业务。年初公司制定了重返中东的计划,目前已在迪拜和沙特成功设立了子公司。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世界宏观经济形势仍呈现复杂多变的态势,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但当前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困难挑战。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降本增效”的年度工作主题,推进“新四化”建设,继续聚焦和强化建装主业发展,全面提升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在公司全员的努力下,公司上半年整体经营指标稳中有进,营收规模、归母净利润及建筑装饰板块订单均实现了逆势增长,龙头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
1.营收规模、归母净利润实现10%以上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99.2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3.72亿元,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48亿元。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9亿元,同比增长1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亿元,同比增长10.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2.75亿元,同比增长5.9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利润的管理,以降本增效为重心,稳步提升经营质量及管理效益,使得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经营性净现金流较同期增加近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亿元,较同期增加近8亿元。公司上半年实现销售回款103.8亿元,收现比达104.6%,较同期增加9.9个百分点。在当前经济环境及行业内卷形势下,公司取得较好的经营性净现金流系公司客户群主要为各个行业头部企业,客户较为优质,资信状况较好。再加之公司一直注重现金流管理,使得公司上半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近8亿元。
3.建筑装饰业务新增订单同比增长14.22%,稳居行业榜首,在手订单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新增订单约128.84亿元,同比增长14.22%,其中幕墙及光伏建筑业务新增订单约为82.6亿元,同比增长8.9%;室内装饰及设计业务新增订单约46.24亿元,同比增长25.14%。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品牌优势,上半年新增订单总量稳居行业首位,其中幕墙订单稳步增长,内装增速明显,再次凸显了公司的龙头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港源装饰、梁志天设计集团等单位乘风破浪,接连中标了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6地块、上海正大天晴全球研发总部、上海美的全球创新园区项目精装修、广州南沙全民文化综合体育馆、深圳比亚迪全球研发中心、深圳思摩尔科技大
厦、武汉路特斯全球总部、长沙中联智慧产业城宿舍楼项目精装修、太原汾酒文化商务中心、香港广华医院二期重建、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赌场翻新工程、菲律宾马尼拉文华东方酒店室内翻新及装修工程、菲律宾BDO Makati-CP07等一大批重点工程。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约356亿元,为公司后续业绩持续释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彰显了公司在建装领域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4. 江河幕墙大力拓宽海外市场,加快海外业务发展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 “出海”与“下沉”战略,旨在拓宽国际市场、加速海外业务发展,同时下沉国内部分市场区域,深耕细作,在逆境中寻求机遇。在海外市场上,为深入推进实施“出海”战略,公司海外事业部重返沙特、迪拜等中东地区国家,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迪拜和沙特子公司的设立,并在当地稳健拓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将东盟等亚太市场重组为亚太大区、印太大区,进一步拓展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市场国家,有选择性承接优质项目。在国内市场,公司在原有根据地市场基础上,择优适当做部分市场下沉,挖掘潜在机遇,开辟新的增长极。公司将依托广州江河生产基地优势,面向澳洲、美洲、日本、韩国、中东、中亚等地区提供幕墙产品、异型光伏组件产品的对外定制化销售业务,推行公司“产品化”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已在澳洲承接了幕墙产品出口业务。公司将逐步做大产品海外出口业务,拓展新的业务增长极。
5.持续承接BIPV工程及加速异型光伏组件的对外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幕墙龙头效应及技术实力,先后中标了雄安国贸中心项目投建运一体化航站楼幕墙工程、石药集团智能制造工厂等重点BIPV工程,累计承接光伏建筑项目中标金额约
1.5亿元。上半年公司光伏建筑项目已确认收入约3.14 亿元,同比增幅达124%。当前BIPV行业发展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行业放量仍需要一定的周期,但从目前市场上承接的BIPV订单来看,头部企业已开始受益。报告期内,江河光伏组件厂除承接内部订单外,已承接较多外部客户订单,生产任务连续,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北京首个负碳示范楼首程时代中心项目,该项目系江河光伏采用BIPV光伏系统技术,通过“产品+服务”的创新模式,打造的负碳建筑。该建筑的落成,不仅为绿色建筑行业的发展树立了新标杆,更是双碳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江河光伏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深耕BIPV技术,不断探索、创新的智慧与力量。
6.强化内装体系化建设,打造内装生态化
针对内装业务发展,公司持续强化内装体系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矩阵式管理和专业化水平,降本增效,打造内装生态化。报告期内,公司内装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实现了业务流程信息化,数据仓库化的全在线、可视化运营,可以实现全方位的风险管理,跨部门的横向协同,有效提高内部组织协同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举行了2024内装业务发展大会,大会以“变革精进,共赢未来”为主题,旨在通过深化内装变革、实施降本增效、加强廉政建设等方式,激发组织活力,发挥内装单位当家、
做主、负责的主体责任,打造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内装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内外装营销一体化的优势,推进内装业务裂变式发展,立足发展国内业务的同时,在海外依托承达集团品牌优势,进一步开拓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市场的高端内装业务。报告期内,承达集团已中标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赌场翻新工程、菲律宾马尼拉文华东方酒店室内翻新及装修工程,进一步提升和扩大了内装市场规模,提高了内装核心竞争力。
7.狠抓“精兵简政”“降本增效”措施,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
2024上半年,公司坚持以抓好利润和现金流两大指标为核心,狠抓“精兵简政”“降本增效”措施,一方面进行组织重构,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出现的“大企业病”问题进行整顿整改,旨在强化各单位一把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规矩意识,打造一支具有战斗力、执行力,以盈利为经营宗旨的作战队伍,有效提高了组织活力和工作效率,以形成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源头活水;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和转型,全面推进招采、管理成本的降低,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切实实现了降本增效的目标。通过精兵简政、降本增效、革弊强基等措施,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8.持续实施分红政策,切实努力回报股东
公司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切实通过分红回报股东的信任和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26,600,412 元(含税)。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49.02亿元(含本次),累计现金分红为25.15亿元,上市以来平均分红率约为51%。公司长期保持稳定分红,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9.拟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上半年经营性净现金流较同期增加约8亿元,公司积极响应分红新政,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现金流现状、未来资金安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拟提议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即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950,309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920,111,546.00 | 8,849,058,547.57 | 12.10 |
营业成本 | 8,369,597,086.11 | 7,523,555,099.87 | 11.25 |
税金及附加 | 32,660,081.23 | 19,626,662.47 | 66.41 |
销售费用 | 133,739,422.49 | 106,556,187.63 | 25.51 |
管理费用 | 518,462,637.50 | 460,905,732.52 | 12.49 |
研发费用 | 263,837,333.83 | 245,851,720.45 | 7.32 |
财务费用 | 72,305,296.71 | 80,757,047.75 | -10.47 |
投资收益 | 4,749,610.46 | 7,409,276.31 | -35.9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1,226,624.37 | 11,217,227.91 | -289.23 |
信用减值损失 | 73,909,611.58 | -21,712,739.16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04,831,640.36 | -26,254,426.35 | 不适用 |
所得税费用 | 94,421,880.24 | 60,075,880.75 | 57.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1,980,329.86 | -1,251,007,446.8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615,693.98 | -128,283,716.8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250,930.89 | 763,815,846.04 | -147.16 |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金融资产浮亏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工程回款大幅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房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没有对计提的房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经营利润同比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工程回款同比大幅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贷款同比减少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20,145,953.05 | 0.07 | 34,484,834.06 | 0.12 | -41.58 | 系期末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419,517,578.96 | 1.48 | 322,475,171.80 | 1.12 | 30.09 | 主要系本期广州、济南基建投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329,133.66 | 0.69 | 452,036,789.65 | 1.57 | -56.79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奖金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7.73(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8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承兑保证金 | 701,496,645.03 | (1) |
保函保证金 | 120,602,968.61 | (1)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9,983,269.38 | (1) |
诉讼冻结款 | 101,848,907.88 | (2) |
固定资产 | 341,924,970.37 | (3) |
无形资产 | 227,046,501.10 | (3) |
投资性房地产 | 65,542,996.09 | (4) |
合计 | 1,568,446,258.46 |
(1)截止报告期末,因经营需要开具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承兑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共计832,082,883.02元。
(2)期末诉讼冻结款101,848,907.88元,主要系天津全运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9,498,940.51元、中实蔷薇花园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9,258,440.38元、融汇半岛酒店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6,465,860.21元、重庆长嘉汇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5,275,181.71元(资产负债表日后已经解除冻结)。
(3)公司控股子公司承达集团以持有的房产为抵押,从香港恒生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广州江河制造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广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成都创建实业以持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从交通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恒丰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中国建设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兴业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本公司和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公司继续确认该批设备,并将收到的融资款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工抵房已经网签,但由于客户原因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30,187.84 | 1,333.45 | -23,124.91 | 222.99 | 31,744.28 | ||||
私募基金 | 9,671.28 | -3,465.03 | -16,067.56 | 322.15 | 49.12 | 52.82 | 5,986.04 | ||
其他 | 53,040.20 | 8.91 | 8.96 | 18,177.65 | 15,020.92 | 20.72 | 0.04 | 56,226.61 | |
合计 | 92,899.32 | -2,122.67 | -39,183.51 | 18,177.65 | 15,343.07 | 69.84 | 275.85 | 93,956.9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BMGU | BHGRetailReit | 9,061.99 | 自有资金 | 5,627.97 | 153.16 | -3,304.74 | 41.11 | 5,822.2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1658 | 邮储银行 | 5,327.02 | 资产置换 | 4,328.93 | 988.77 | -11.69 | 35.84 | 5,353.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3320 | 华润医药 | 4,863.64 | 资产置换 | 5,619.48 | 724.65 | 1,489.42 | 43.82 | 6,387.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3958 | 东方证券 | 5,161.15 | 资产置换 | 4,473.86 | -506.91 | -1,201.59 | 29.63 | 3,996.5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6099 | 招商证券 | 10,819.00 | 资产置换 | 8,038.77 | -277.41 | -3,078.92 | 56.32 | 7,817.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2389 | 北控医疗健康 | 19,245.63 | 自有资金 | 2,098.83 | 251.19 | -17,017.39 | 16.27 | 2,366.2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 | 首颐医疗 | 53,000.00 | 自有资金 | 53,000.00 | 53,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 | 保险产品 | 677.65 | 自有资金 | 8.91 | 8.96 | 677.65 | 0.04 | 686.6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 | 理财产品 | 40.20 | 自有资金 | 40.20 | 17,500.00 | 15,020.92 | 20.72 | 2,54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108,196.28 | 83,228.04 | 1,342.36 | -23,115.95 | 18,177.65 | 15,020.92 | 20.72 | 223.03 | 87,970.89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投资收益列未包含公司收到各金融资产分红金额5,118,211.24元。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私募基金 | 歌斐基金 | 6,743.86 | 资产置换 | 4,324.70 | 77.34 | -2,358.80 | 322.15 | 49.12 | 31.63 | 4,160.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私募基金 | RykadanReal | RykadanRealEstateFundLP | 15,423.52 | 自有资金 | 5,346.58 | -3,542.37 | -13,708.75 | 21.19 | 1,825.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22,167.38 | 9,671.28 | -3,465.03 | -16,067.55 | 322.15 | 49.12 | 52.82 | 5,986.04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净利润(子公司政策) |
江河幕墙 | 10亿人民币 | 100.00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幕墙制造和销售;工程设计。 | 1,774,868.14 | 432,069.89 | 574,205.87 | 32,399.72 | 32,399.72 |
承达集团 | 1,246,815,074港币 | 59.38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材料制造和销售。 | 588,858.16 | 310,336.18 | 251,700.08 | 17,867.36 | 15,184.91 |
港源装饰 | 3亿人民币 | 96.25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468,292.46 | 42,819.32 | 109,650.84 | -5,627.36 | -5,698.89 |
Vision | 130,994,887.15澳元 | 100.00 | 眼科医疗服务。 | 118,627.05 | 82,066.59 | 37,501.95 | 87.05 | 303.49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11,414,010港币 | 52.436 | 室内设计与陈设。 | 54,222.70 | 40,056.29 | 14,942.81 | -763.15 | -669.88 |
维视眼科集团 | 113,392,000元人民币 | 100.00 | 眼科医疗服务。 | 50,586.29 | 6,501.96 | 17,303.10 | -949.26 | -949.2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建筑装饰业务
(1)政策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高度相关、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为明显。公司主要面向公共建筑领域开展业务,如果未来调控范围扩展到公共建筑领域,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可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有少数客户既从事商业地产等公共建筑的开发、又涉及政策调控范围内的住宅项目,这可能对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或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间接影响。
(2)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行业发展有着较大影响。如果国家未来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建筑装饰服务的市场需求将可能收缩,这将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国内幕墙行业的龙头企业,虽幕墙属高门槛行业,但在市场上与国内外众多优秀的幕墙企业进行竞争,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内装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国内发展起来了相当一批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的内装企业,故而其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为固定造价合同,因此毛利率对装饰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敏感性。公司通过采取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向甲方洽商增补合同额、合理安排材料采购计划
等措施转移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度上涨,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海外业务经营风险
公司海外业务目前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在开展海外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果公司海外目标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状况或是政治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海外业务的经营及未来进一步的开拓将受到不利影响。
(6)汇率风险
公司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涉及多种货币的收支活动,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的收入和成本产生影响。
2.对外销售光伏组件产品不达预期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异型光伏组件业务可能受当地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市场行情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经营管理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加之光伏建筑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如遇政策、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产品销售不达预期而影响经营效益的风险。
3. 医疗健康业务
(1)政策风险
医疗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在各国均受到当地的医疗行业管理体制和医保政策的影响,医保政策的调整对医疗行业影响较大。近年来,政府就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分级诊疗、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等。但结合国内现状,政策的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落地时间可能较长、政策有可能发生进一步调整。为此,公司将积极探索和发展适应区域医保政策和医改方向的商业模式,降低政策风险。
(2)医疗风险
受到患者个体差异、预后主观性、医生水平不同、医院条件限制、技术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发生医疗事故或差错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就眼科业务而言,尽管目前相关治疗手段较为成熟,但眼球结构精细、脆弱、复杂,加上诊断水平、医师技术、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开展眼科业务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Vision是激光眼科手术的先驱、有着近三十年的历史,在眼科医疗业务方面具备成熟的技术和内部管控机制。公司嫁接其优秀技术与管理经验,严格按照国际先进医疗控制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加强医护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降低医疗风险的发生。
(3)管理风险
公司建筑装饰行业与医疗健康业务双主业发展,在资源整合、医疗管理、人才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都面临着较大挑战。随着公司医疗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连锁化运营的发展及业务规模的扩张,如果不能顺利地复制国外眼科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效地利用国外眼科优秀的专业技术,公司在国内的业务开展将受到阻碍、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
医疗行业对高素质的技术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有较大的需求和依赖,人才是医疗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尽管公司利用制度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培养、留住优秀人才,但面对行业愈发激烈的竞争,公司在未来仍可能面临人才短缺问题,这将对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的扩张带来不利影响。
(5)海外医疗业务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医疗健康板块业务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海外医疗业务占比较高,在开展海外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当地经济、政治、文化、医疗政策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果公司海外医疗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状况或是政治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海外业务的经营及未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4月18日 | 经审议表决,通过了《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 监 事 会工 作 报 告》、《2023 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黄敏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守环保理念,将环保置于发展战略的核心位置,坚持把能源高效利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把生态环保作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致力于构建节约型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政策的号召。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展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积极承接各类BIPV工程;在日常办公过程中,公司积极倡导节能减排,不断推进“无纸化办公”,通过节水节电,循环利用等措施,减少资源消耗,为推动绿色发展及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江河力量。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部分下属工厂或办公楼应用了光伏发电,部分新建工厂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实现了绿色发电,有效降低了生产过程中对工业用电的依赖,为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光伏自发电量超过100万kWh,相当于减少600多吨的碳排放CO?e。
公司旗下子公司承达集团是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唯一内装企业成员。
报告期内,子公司江河幕墙荣获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其单元式幕墙和构件式幕墙产品获颁最高等级一三星级证书。这一荣誉不仅彰显了江河幕墙在绿色建材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卓越成就,更是对江河幕墙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的高度认可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饮水思源,利人利己利社会”是江河的企业训,从公司成立至今,江河一直积极践行“产业报国,回馈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持续支持精准扶贫与公益事业。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向南通市慈善总会“江河光明基金”定向捐赠10万元,用于帮助贫困老年居民、低保户以及因病致贫家庭的眼病治疗救助;子公司上海江河向上海市松江区篮球协会捐款10万元,用于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子公司江河幕墙向北京市顺义区北孙各庄村“万企帮万村”活动捐款5万元;公司旗下广州江河向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派潭镇-一粥一乐”公益活动捐款2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刘载望、富海霞、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5.不向其他业务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6.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江河集团协商解决。7.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江河集团,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江河幕墙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江河集团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务机会。8.在江河集团发行A股并上市后,如 | 作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作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江河集团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刘载望、富海霞夫妇 | 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与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利用承诺人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和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就承诺人与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市场定价等方式。 | 2013年9月27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刘载望、富海霞夫妇 | 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河集团、港源装饰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使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其构成竞争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其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其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其有竞争,将对此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其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其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如未来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对其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并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其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会通知江河集团、港源装饰,并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确保其不受伤害。 | 2013年9月2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如因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昌平区占用的房屋、土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造成任何损失,城建集团、王波将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转让的港源装饰的股权比例向江河集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江河集团第一大股东江河源承诺:如因上述房屋和土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江河集团造成任何损失,江河源愿意在城建集团、王波赔偿的基础上,承担其余的全部损失。 | 作为大股东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如首颐医疗未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IPO或装入上市公司),公司根据首颐医疗经营情况,有权要求江河源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的两个月内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购买公司届时所持有的首颐医疗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款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自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回购价款支付完成之日止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 | 2018年11月23日-2026年12月31日 | 是 | 8年 | 是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本公司、上海江河 | 长沙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本公司与被告于2013年12月签订《长沙华创国际广场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上海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2018年6月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后由于双方对上述施工合同涉及的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问题等产生争议,于2019年5月分别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等义务,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作出判决后;公司又于2020年7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将案件发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重审,2023年5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重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7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应向上海江河支付工程款3,527.76万元,上海江河应向被告赔偿玻璃幕墙修复费用2,394.67万元。公司计划提起上诉。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 3,832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本公司、北京江河 | 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本公司与原告于2015年11月签订《富兴世界金融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后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北京江河与原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北京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此后北京江河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并通过原告验收。2020年6月原告以上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江河承担玻璃修复款、减少玻璃价格合计1,900万元。北京江河于2020年7月以原告拖延结算手续,拖欠工程款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727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2023年11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扣除变更减项及玻璃差价后,原告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剩余工程款2,755.15万元,北京江河应向原告支付合同违约金1,000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 4,727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本公司部分子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公司部分子公司承接的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建筑装饰工程,由于其发生债务风险,未能 | 15,487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公司 | 下属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工程款,以及未能按时兑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对涉及项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其依约履行支付义务,目前涉及诉讼标的合计约15,487.32万元,其中8,143.47万元应收债权已提请法院保全其资产;目前案件均在审理中。公司已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 |||||||
港源装饰 |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港源装饰于2020年4月与被告及第三人共同签署《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一期YQ00-0003-0002等地块二类居住、供电、环卫设施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一、二标段施工合同》,在港源装饰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后,被告长期拖延办理结算及拖欠工程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港源装饰于2022年12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合计3,791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此后港源装饰于2023年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被告2,600万元银行存款。被告于2023年1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港源装饰支付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未履行保修责任给被告造成的损失赔偿金和违约金合计4,06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行造价鉴定,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3,791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北京江河 |
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甘肃金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
无 | 诉讼 | 北京江河与被告一于2017年签订《兰州“鸿运?金茂”综合体一期、二期工程塔楼外立面分包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一长期拖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严重侵害了北京江河的合法权益。北京江河于2023年10月11日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43,509,569.3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北京江河提请法院冻结了被告一同等价值房产。被告一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8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一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工程款3,718.37万元及逾期利息,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4,351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
广州江河 | 广州福铭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广州福川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三”) | 无 | 诉讼 |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被告二于2019年签订《华邦国际中心项目(AH040108、AH040110地块)幕墙工程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一和被告二拖延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竣工日期较原计划大幅度延后,致使广州江河产生停工窝工、材料涨价等经济损失。广州江河于2023年11月27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前述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8,106,536.3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对华邦国际中心项目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后广州江河提请法院冻结了被告二AH0401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5月,被告一和被告二以广州江河施工工期延误等为由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广州江河支付工期违约金等共计5,377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行造价鉴定,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7,811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港源装饰 | 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被告”) | 无 | 诉讼 | 港源装饰与被告于2021年签订《吉林国金医院一标段、三标段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港源装饰于2024年2月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5,680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5,680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北京江河 | 富力(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 | 无 | 诉讼 | 北京江河与被告于2018年签订《哈尔滨富力江湾新城公建T1塔楼及裙房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拖欠工程款,北京江河于2024年6月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3,182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并保全到被告同等价值的房产。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3,182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广州江河 |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 | 无 | 诉讼 |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于2018年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北京江河于2024年3月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9,854万元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深圳市前海恒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 | 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合计9,854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作为建设单位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行造价鉴定,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东仁邦电子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捷克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4,27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市明和电子有限公司 | 2,56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源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3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东康拜特科技有限公司 | 5,27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正源经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东莞市膜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2,32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长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6,7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安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3,95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砾(广东)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 3,919,1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加拿大江河 | 22,110,643.45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1,889,1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74,229,743.45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913,080,444.4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5,328,370,935.67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402,600,679.1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1.0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2,110,643.45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1,032,879,981.92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1,149,656,653.26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402,600,679.1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系为购买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30号公告。 江河集团对外担保系为加拿大江河存量项目提供的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具的质量保函,担保期限主要视存量项目完成情况为准。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60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0 | 315,645,200 | 27.86 | 0 | 质押 | 148,93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刘载望 | 0 | 289,307,866 | 25.53 | 0 | 质押 | 141,750,000 | 境内自然人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6,137,600 | 13.78 | 0 | 质押 | 103,8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6,088,300 | 1.42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367,480 | 14,990,299 | 1.32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563,500 | 11,298,800 | 1.00 | 0 | 未知 | 未知 | ||
刘风莲 | 0 | 4,400,000 | 0.3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27,136 | 3,579,820 | 0.32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67,369 | 3,007,521 | 0.27 | 0 | 未知 | 未知 | ||
董明 | 2,563,600 | 2,568,300 | 0.23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315,64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645,200 | |||||
刘载望 | 289,307,8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307,866 |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13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137,600 |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08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88,3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990,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90,29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29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98,800 | |||||
刘风莲 | 4,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79,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9,8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7,52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7,521 |
董明 | 2,56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8,3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富海霞女士与自然人股东刘载望先生为夫妻关系,其中刘载望先生和富海霞女士分别持有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85%和15%的股权。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刘载望 | 董事 | 289,307,866 | 289,307,866 | 0 | |
许兴利 | 董事 | 134,900 | 134,900 | 0 | |
周韩平 | 董事 | 110,000 | 110,000 | 0 | |
符剑平 | 董事 | 0 | 0 | 0 | |
于 军 | 董事 | 113,500 | 113,500 | 0 | |
黄晓帆 | 董事 | 0 | 0 | 0 | |
朱 青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刘 勇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李百兴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强 军 | 监事 | 0 | 0 | 0 | |
王瑞龙 | 监事 | 0 | 0 | 0 | |
杨涛 | 监事 | 0 | 0 | 0 | |
戴竣 | 高管 | 30,000 | 30,000 | 0 | |
丁敬勇 | 高管 | 0 | 0 | 0 |
贾德虎 | 高管 | 50,000 | 50,000 | 0 | |
未良奎 | 高管 | 0 | 0 | 0 | |
赵世东 | 高管 | 0 | 0 | 0 | |
刘飞宇 | 高管 | 0 | 0 | 0 | |
刘中岳 | 高管 | 36,000 | 36,000 | 0 | |
黄敏 | 高管(已辞任) | 0 | 0 | 0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809,273,644.85 | 4,691,354,001.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20,817,817.72 | 321,725,123.0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72,964,758.11 | 304,248,210.84 |
应收账款 | 七、5 | 12,655,946,290.40 | 12,252,745,693.5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0,145,953.05 | 34,484,834.06 |
预付款项 | 七、8 | 229,963,422.03 | 299,854,553.9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94,459,863.89 | 189,902,633.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076,130,216.60 | 1,045,909,813.9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3,660,465,723.85 | 3,611,374,550.8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84,505,884.53 | 636,445,745.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924,673,575.03 | 23,388,045,160.3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8,702,787.45 | 8,642,078.84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7,347,897.71 | 98,707,941.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18,751,477.51 | 607,268,050.64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61,591,006.56 | 447,975,619.83 |
固定资产 | 七、21 | 1,342,302,110.00 | 1,342,941,729.10 |
在建工程 | 七、22 | 419,517,578.96 | 322,475,171.8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32,745,502.47 | 423,157,174.96 |
无形资产 | 七、26 | 728,615,698.61 | 709,499,194.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七、27 | ||
其中:数据资源 | 七、28 | ||
商誉 | 七、29 | 392,894,527.96 | 395,361,243.2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30 | 121,328,742.96 | 110,143,062.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1,948,373.53 | 728,065,511.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5,775,870.78 | 123,686,915.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61,521,574.50 | 5,317,923,693.47 | |
资产总计 | 28,386,195,149.53 | 28,705,968,853.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24,190,507.29 | 1,491,436,049.0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033,117,319.97 | 5,396,688,947.66 |
应付账款 | 七、36 | 8,281,744,465.91 | 9,290,166,572.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31,603,802.30 | 1,187,146,000.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95,329,133.66 | 452,036,789.6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6,224,878.87 | 222,009,964.0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3,579,631.34 | 95,796,440.5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7,500.00 | 396.9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37,673,667.16 | 343,923,330.4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35,754,004.27 | 828,503,682.68 |
流动负债合计 | 18,809,217,410.77 | 19,307,707,777.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98,769,174.62 | 558,826,835.77 |
应付债券 | 七、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90,157,202.58 | 394,869,332.41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1,809,828.73 | 58,395,398.2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122,291.83 | 4,547,319.52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358,410.64 | 22,292,198.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5,872,778.63 | 22,593,143.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1,089,687.03 | 1,061,524,228.22 | |
负债合计 | 19,880,307,097.80 | 20,369,232,006.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33,002,060.00 | 1,133,002,0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696,436,655.04 | 3,696,436,655.0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41,034,301.47 | 125,832,047.43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40,119,869.19 | 340,119,869.1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69,853,618.41 | 1,773,979,735.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80,446,504.11 | 7,069,370,367.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25,441,547.62 | 1,267,366,480.1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05,888,051.73 | 8,336,736,847.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386,195,149.53 | 28,705,968,853.81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2,629,335.53 | 158,486,945.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03,532,494.46 | 109,284,584.02 |
应收款项融资 | 300,000.00 | ||
预付款项 | 192,859.76 | 154,968.8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034,334,243.66 | 754,119,772.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4,024,250.00 | 397,220,500.00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43,267,606.58 | 43,161,522.2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5,518,498.59 | 106,168,652.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79,475,038.58 | 1,171,676,445.8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016,175,998.45 | 4,017,527,681.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059,567.40 | 12,968,085.17 | |
固定资产 | 78,396,272.36 | 87,342,157.2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1,976,044.99 | 62,872,321.0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226,129.72 | 49,844,867.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4,997.18 | 7,005,525.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19,969,010.10 | 4,237,560,637.53 | |
资产总计 | 5,699,444,048.68 | 5,409,237,083.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91,25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9,546,108.04 | 121,291,630.07 | |
应付账款 | 35,811,820.70 | 227,729,015.0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9,401.83 | 4,045,540.90 | |
应交税费 | 72,679.63 | 27,235,487.02 | |
其他应付款 | 1,350,590,010.69 | 912,536,651.3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256,527.54 | 34,617,777.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2,844.00 | 736,449.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22,240,642.43 | 1,328,192,551.9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1,809,828.73 | 58,303,898.1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5,108,000.00 | 5,861,25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917,828.73 | 64,165,148.17 | |
负债合计 | 1,869,158,471.16 | 1,392,357,700.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33,002,060.00 | 1,133,002,06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82,605,049.42 | 2,082,605,049.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4,053,278.59 | 45,369,619.6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0,119,869.19 | 340,119,869.19 | |
未分配利润 | 230,505,320.32 | 415,782,784.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30,285,577.52 | 4,016,879,383.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699,444,048.68 | 5,409,237,083.39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920,111,546.00 | 8,849,058,547.5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920,111,546.00 | 8,849,058,547.5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390,601,857.87 | 8,437,252,450.6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369,597,086.11 | 7,523,555,099.8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2,660,081.23 | 19,626,662.4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3,739,422.49 | 106,556,187.63 |
管理费用 | 七、64 | 518,462,637.50 | 460,905,732.52 |
研发费用 | 七、65 | 263,837,333.83 | 245,851,720.45 |
财务费用 | 七、66 | 72,305,296.71 | 80,757,047.75 |
其中:利息费用 | 77,640,139.08 | 98,993,080.32 | |
利息收入 | 27,374,210.06 | 21,557,295.7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988,324.20 | 12,596,668.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749,610.46 | 7,409,276.3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28,225.61 | 1,526,484.9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99.2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1,226,624.37 | 11,217,227.9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3,909,611.58 | -21,712,739.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04,831,640.36 | -26,254,426.3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442,910.70 | 12,772,770.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7,656,058.94 | 407,834,874.8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29,064.08 | 521,152.2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556,476.15 | 3,267,944.1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3,528,646.87 | 405,088,082.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4,421,880.24 | 60,075,880.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9,106,766.63 | 345,012,202.0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9,106,766.63 | 345,012,202.0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2,474,294.42 | 292,548,747.7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632,472.21 | 52,463,454.3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9,132,349.32 | 94,526,288.6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202,254.04 | 113,843,359.5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202,254.04 | 113,843,359.5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202,254.04 | 113,843,359.5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069,904.72 | -19,317,070.83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8,239,115.95 | 439,538,490.7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7,676,548.46 | 406,392,107.25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562,567.49 | 33,146,383.4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95,401,400.51 | 9,120,155.8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71,789,634.51 | 4,696,932.21 |
税金及附加 | 787,273.13 | 702,455.10 | |
销售费用 | 104,975.30 | 65,121.70 | |
管理费用 | 11,798,229.41 | 5,913,452.86 | |
研发费用 | 413,003.63 | 415,298.68 | |
财务费用 | 682,624.61 | -1,560,298.88 | |
其中:利息费用 | 5,309,596.93 | 14,675,853.37 | |
利息收入 | 2,206,795.92 | 2,187,455.24 | |
加:其他收益 | 895,703.76 | 1,404,327.4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4,898,317.18 | 1,526,484.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51,682.82 | 1,526,484.9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81,002.84 | 30,082,393.6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42,355.48 | 501,052.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46,538.00 | -188,080.1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749,784.54 | 32,213,372.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837.03 | -17,642.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6,078.73 | 260,338.2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676,542.84 | 31,935,391.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46,404.52 | 3,092,923.9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322,947.36 | 28,842,467.6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322,947.36 | 28,842,467.6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16,341.08 | -6,207,915.0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16,341.08 | -6,207,915.0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16,341.08 | -6,207,915.05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006,606.28 | 22,634,552.6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80,093,228.73 | 8,381,134,356.8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179,650.96 | 34,291,250.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9,866,373.72 | 14,838,861.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53,139,253.41 | 8,430,264,469.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211,486,914.02 | 8,079,419,956.0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0,831,812.83 | 1,168,488,962.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3,366,891.85 | 174,750,796.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433,964.57 | 258,612,200.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05,119,583.27 | 9,681,271,916.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1,980,329.86 | -1,251,007,446.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788,373.47 | 49,591,713.9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84,461.16 | 5,882,791.3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501,362.01 | 14,731,167.4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12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7,056,038.91 | 13,877,283.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8,430,235.55 | 213,082,956.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7,801,341.61 | 308,798,861.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0,644,587.92 | 28,831,637.06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600,000.00 | 3,736,174.6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2,045,929.53 | 341,366,673.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615,693.98 | -128,283,716.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56,626,159.99 | 1,780,367,355.9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 | 201,48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6,626,159.99 | 1,981,947,355.9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2,645,258.14 | 983,485,503.3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9,074,823.87 | 149,702,187.4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400,000.00 | 49,969,526.4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157,008.87 | 84,943,819.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16,877,090.88 | 1,218,131,509.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250,930.89 | 763,815,846.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95,297.26 | 3,496,596.4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8,042,251.99 | -611,978,721.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15,719,052.37 | 3,300,869,035.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67,676,800.38 | 2,688,890,314.62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1,411,888.29 | 39,268,512.1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515.46 | 2,123.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489,547.02 | 14,472,057.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8,914,950.77 | 53,742,693.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4,741,287.17 | 5,380,400.6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43,338.44 | 9,256,803.0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389,354.29 | 4,063,298.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72,847.55 | 13,722,610.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346,827.45 | 32,423,112.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568,123.32 | 21,319,581.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25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49.39 | 101,740.1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315,349.39 | 129,101,740.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6,383.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383.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315,349.39 | 128,995,356.4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8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6,509,162.00 | 29,953,989.6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842,575.31 | 44,006,567.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351,737.31 | 142,780,55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351,737.31 | -142,780,557.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744.86 | 105,029.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514,990.54 | 7,639,410.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99,729.91 | 21,266,714.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214,720.45 | 28,906,124.52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436,655.04 | 125,832,047.43 | 340,119,869.19 | 1,773,979,735.99 | 7,069,370,367.65 | 1,267,366,480.13 | 8,336,736,847.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436,655.04 | 125,832,047.43 | 340,119,869.19 | 1,773,979,735.99 | 7,069,370,367.65 | 1,267,366,480.13 | 8,336,736,847.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02,254.04 | 95,873,882.42 | 111,076,136.46 | 58,075,067.49 | 169,151,203.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202,254.04 | 322,474,294.42 | 337,676,548.46 | 60,562,567.49 | 398,239,115.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6,600,412.00 | -226,600,412.00 | -2,487,500.00 | -229,087,91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6,600,412.00 | -226,600,412.00 | -2,487,500.00 | -229,087,91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55,587,702.59 | 155,587,702.59 | 155,587,702.59 | ||||||||||||
2.本期使用 | 155,587,702.59 | 155,587,702.59 | 155,587,702.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436,655.04 | 141,034,301.47 | 340,119,869.19 | 1,869,853,618.41 | 7,180,446,504.11 | 1,325,441,547.62 | 8,505,888,051.7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560,577.22 | 70,365,386.92 | 310,540,865.27 | 1,139,739,180.69 | 6,350,208,070.10 | 1,257,605,225.80 | 7,607,813,295.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329,729.94 | 14,329,729.94 | 219,401.88 | 14,549,131.8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560,577.22 | 70,365,386.92 | 310,540,865.27 | 1,154,068,910.63 | 6,364,537,800.04 | 1,257,824,627.68 | 7,622,362,427.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605.82 | 113,843,359.50 | 269,888,706.55 | 383,956,671.87 | -20,975,815.94 | 362,980,855.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843,359.50 | 292,548,747.75 | 406,392,107.25 | 33,146,383.49 | 439,538,490.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4,605.82 | 224,605.82 | -1,576,605.82 | -1,352,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4,605.82 | 224,605.82 | -1,576,605.82 | -1,352,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2,660,041.20 | -22,660,041.20 | -52,545,593.61 | -75,205,634.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660,041.20 | -22,660,041.20 | -52,545,593.61 | -75,205,634.8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43,864,397.03 | 143,864,397.03 | 143,864,397.03 | ||||||||||||
2.本期使用 | 143,864,397.03 | 143,864,397.03 | 143,864,397.0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785,183.04 | 184,208,746.42 | 310,540,865.27 | 1,423,957,617.18 | 6,748,494,471.91 | 1,236,848,811.74 | 7,985,343,283.65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5,369,619.67 | 340,119,869.19 | 415,782,784.96 | 4,016,879,38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5,369,619.67 | 340,119,869.19 | 415,782,784.96 | 4,016,879,38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16,341.08 | -185,277,464.64 | -186,593,805.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16,341.08 | 41,322,947.36 | 40,006,606.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6,600,412.00 | -226,600,41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6,600,412.00 | -226,600,41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9,198.00 | 39,198.00 | |||||||||
2.本期使用 | 39,198.00 | 39,198.0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4,053,278.59 | 340,119,869.19 | 230,505,320.32 | 3,830,285,577.5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50,524,608.90 | 310,540,865.27 | 172,231,790.91 | 3,748,904,374.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50,524,608.90 | 310,540,865.27 | 172,231,790.91 | 3,748,904,374.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07,915.05 | 6,182,426.46 | -25,488.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07,915.05 | 28,842,467.66 | 22,634,552.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660,041.20 | -22,660,04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660,041.20 | -22,660,041.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47,857.06 | 347,857.06 | |||||||||
2.本期使用 | 347,857.06 | 347,857.0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4,316,693.85 | 310,540,865.27 | 178,414,217.37 | 3,748,878,885.91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而来,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1,000万元,股份总数为21,000万股。股权结构为: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源”)持有公司9,240.00万股,持股比例44.00%,刘载望持有公司7,585.20万股,持股比例
36.12%,天津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河汇众”)持有公司4,174.80万股,持股比例19.88%。
2007年9月,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442万元,由赵美林、王飞、王德虎等三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21,442万元。
2007年10月,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方案》,公司以2007年9月30日21,44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5股,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2股,送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442万元变更为40,096.54万元。
2008年5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增加注册资本2,400万元,由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和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于2008年7月23日之前分两次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42,496.54万元。
2009年7月,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2,503.46万元,由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产业基金”)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万元。
2011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6,000万元,2011年8月18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1886。
2013年4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5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5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0,000,000股。
2014年1月,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02号文)核准,公司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40,000股、向自然人王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10,000股购买相关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92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54,050,000元。2022年6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回购股份21,047,940股,本次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33,002,060元。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法定代表人:刘载望。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建筑装饰业务包括建筑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室内设计,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光伏建筑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等光伏建筑项目以及生产、销售异型光伏组件;在室内装饰业务领域,公司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在室内设计业务领域,公司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公司医疗健康业务主要为眼科诊疗业务,涵盖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全科诊疗业务。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均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30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4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3000万 |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15%以上,或子公司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15%以上,或子公司收入占集团合并收入的1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
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A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B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的组合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应收账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客户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未到期应收款 | 5.00% | 5.00% |
1年以内 | 10.00% | 10.00% |
1至2年 | 20.00% | 20.00% |
2至3年 | 40.00% | 40.00% |
3至4年 | 60.00% | 6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
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公司的产品采用分批法核算,完工后按批次结转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详见附注五、16存货。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或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②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 | 5.00% | 3.17%-2.38% |
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9.5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5.00% | 11.88%-6.79% |
交通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9.00%-11.88%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A.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6)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7)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7.合同资产。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建筑幕墙、室内装饰业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
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当期成本,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②医疗健康业务,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得税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31。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
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34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
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38租赁、(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回购公司股份
(1)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3)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要影响。 | 0.00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货物及增值税应税劳务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 | 7%/5%/1%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 | 3%/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境外主要公司流转税税率
序号 | 公司名称 | 税种 | 适用税率 |
1 | 新加坡江河 | 货物服务税(GST) | 8% |
2 | Vision | 货物服务税(GST) | 10% |
(2) 境外主要公司所得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澳门江河 | 12.00 |
新加坡江河 | 17.00 |
香港江河控股 | 16.50 |
Vision | 30.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北京江河、上海江河、广州江河、成都江河、港源装饰、港源幕墙、承达创建、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东莞承达均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公司2024年度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规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100%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326,871.09 | 2,058,759.99 |
银行存款 | 2,814,519,835.38 | 3,770,922,974.67 |
其他货币资金 | 983,761,884.81 | 911,468,976.08 |
应计利息 | 7,665,053.57 | 6,903,290.29 |
合计 | 3,809,273,644.85 | 4,691,354,001.03 |
其他说明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承兑保证金 | 701,496,645.03 | 618,449,776.65 |
保函保证金 | 120,602,968.61 | 122,435,077.80 |
存出投资款 | 49,783,775.82 | 42,448,491.38 |
诉讼冻结款 | 101,848,907.88 | 115,155,828.48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9,983,269.38 | 12,690,975.44 |
外埠存款等 | 46,318.09 | 288,826.33 |
合计 | 983,761,884.81 | 911,468,976.08 |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诉讼冻结款101,848,907.88元,主要系天津全运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9,498,940.51元、中实蔷薇花园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9,258,440.38元、融汇半岛酒店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6,465,860.21元、重庆长嘉汇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5,275,181.71元(资产负债表日后已经解除冻结);其他货币资金中除承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20,817,817.72 | 321,725,123.04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295,417,817.72 | 321,323,123.04 | / |
理财产品 | 25,400,000.00 | 402,000.00 | / |
合计 | 320,817,817.72 | 321,725,123.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712,743.55 | 21,684,477.88 |
商业承兑票据 | 251,252,014.56 | 282,563,732.96 |
合计 | 272,964,758.11 | 304,248,210.8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3,174,821.04 | |
商业承兑票据 | 231,414,346.74 | 124,408,744.96 |
合计 | 354,589,167.78 | 124,408,744.9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6,188,549.07 | 100.00 | 13,223,790.96 | 4.62 | 272,964,758.11 | 319,119,986.18 | 100.00 | 14,871,775.34 | 4.66 | 304,248,210.84 |
其中: | ||||||||||
组合1:商业承兑票据 | 264,475,805.52 | 92.41 | 13,223,790.96 | 5.00 | 251,252,014.56 | 297,435,508.30 | 93.20 | 14,871,775.34 | 5.00 | 282,563,732.96 |
组合2:银行承兑票据 | 21,712,743.55 | 7.59 | 21,712,743.55 | 21,684,477.88 | 6.80 | 21,684,477.88 | ||||
合计 | 286,188,549.07 | 100.00 | 13,223,790.96 | 4.62 | 272,964,758.11 | 319,119,986.18 | 100.00 | 14,871,775.34 | 4.66 | 304,248,210.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商业承兑票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64,475,805.52 | 13,223,790.96 | 5.00 |
合计 | 264,475,805.52 | 13,223,790.96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票据 | 14,871,775.34 | -1,647,984.38 | 13,223,790.96 | |||
合计 | 14,871,775.34 | -1,647,984.38 | 13,223,790.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579,506,163.12 | 4,575,573,070.08 |
1至2年 | 2,983,102,216.41 | 3,087,238,868.30 |
2至3年 | 1,345,042,709.13 | 1,473,616,182.86 |
3至4年 | 426,174,284.17 | 339,645,515.85 |
4至5年 | 163,389,742.02 | 227,327,578.46 |
5年以上 | 327,619,352.98 | 307,118,313.38 |
未到期应收款 | 7,067,528,977.59 | 6,552,911,777.13 |
合计 | 16,892,363,445.42 | 16,563,431,306.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65,353,969.79 | 14.59 | 2,222,388,705.99 | 90.14 | 242,965,263.80 | 2,533,363,889.71 | 15.29 | 2,281,196,714.11 | 90.05 | 252,168,175.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427,009,475.63 | 85.41 | 2,014,028,449.03 | 13.96 | 12,412,981,026.60 | 14,030,067,416.35 | 84.71 | 2,029,488,898.40 | 14.47 | 12,000,578,517.95 |
其中: | ||||||||||
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 7,467,790,490.95 | 44.21 | 1,666,067,500.10 | 22.31 | 5,801,722,990.86 | 7,634,294,800.38 | 46.09 | 1,709,700,267.59 | 22.39 | 5,924,594,532.79 |
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 6,959,218,984.68 | 41.20 | 347,960,948.93 | 5.00 | 6,611,258,035.74 | 6,395,772,615.97 | 38.62 | 319,788,630.81 | 5.00 | 6,075,983,985.16 |
合计 | 16,892,363,445.42 | 100.00 | 4,236,417,155.02 | 25.08 | 12,655,946,290.40 | 16,563,431,306.06 | 100.00 | 4,310,685,612.51 | 26.03 | 12,252,746,693.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894,547,552.92 | 1,769,925,112.74 | 93.42 | 注(1) |
客户二 | 207,074,440.93 | 156,595,745.99 | 75.62 | 注(1) |
客户三 | 47,104,723.78 | 47,104,723.78 | 100.00 | 注(1) |
客户四 | 31,186,544.29 | 18,206,762.19 | 58.38 | 注(1) |
客户五 | 25,595,959.35 | 25,595,959.35 | 100.00 | 注(1) |
其他 | 259,844,748.52 | 204,960,401.94 | 78.88 | 注(1) |
总计 | 2,465,353,969.79 | 2,222,388,705.99 | 90.1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由于公司部分客户出现债务违约、资不抵债和破产重整等情况,公司判断对其应收款项的全额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04,990,439.18 | 450,499,902.94 | 10.00 |
1至2年 | 1,160,622,899.33 | 232,124,580.04 | 20.00 |
2至3年 | 1,084,564,626.82 | 433,825,850.70 | 40.00 |
3至4年 | 343,034,863.92 | 205,820,918.74 | 60.00 |
4至5年 | 153,907,068.10 | 123,125,654.08 | 80.00 |
5年以上 | 220,670,593.60 | 220,670,593.60 | 100.00 |
合计 | 7,467,790,490.95 | 1,666,067,500.10 | 22.3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应收款 | 6,959,218,984.68 | 347,960,948.93 | 5.00 |
合计 | 6,959,218,984.68 | 347,960,948.93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310,685,612.51 | -14,745,039.9 | 59,523,417.59 | 4,236,417,155.02 | ||
合计 | 4,310,685,612.51 | -14,745,039.9 | 59,523,417.59 | 4,236,417,155.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819,282,068.06 | 158,939,558.63 | 978,221,626.69 | 4.71 | 105,485,229.80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396,115,643.42 | 72,503,733.30 | 468,619,376.73 | 2.26 | 62,120,172.40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0,167,158.01 | 90,007,144.07 | 420,174,302.08 | 2.02 | 29,298,489.50 |
中国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 | 243,632,930.59 | 128,558,325.31 | 372,191,255.90 | 1.79 | 24,698,572.45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307,507,152.46 | 19,021,112.72 | 326,528,265.18 | 1.57 | 30,855,493.03 |
合计 | 2,096,704,952.54 | 469,029,874.03 | 2,565,734,826.58 | 12.35 | 252,457,957.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2,724,078,028.69 | 157,986,126.76 | 2,566,091,901.93 | 2,871,339,677.58 | 164,631,847.18 | 2,706,707,830.40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158,724,845.04 | 64,351,023.12 | 1,094,373,821.92 | 958,721,462.76 | 54,054,742.27 | 904,666,720.49 |
合计 | 3,882,802,873.73 | 222,337,149.88 | 3,660,465,723.85 | 3,830,061,140.34 | 218,686,589.45 | 3,611,374,550.8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358,076.80 | 1.27 | 30,710,862.25 | 62.22 | 18,647,214.55 | 46,792,092.02 | 1.22 | 29,535,582.45 | 63.12 | 17,256,509.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33,444,796.93 | 98.73 | 191,626,287.63 | 5.00 | 3,641,818,509.30 | 3,783,269,048.32 | 98.78 | 189,151,007.00 | 5.00 | 3,594,118,041.32 |
其中: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2,681,760,009.17 | 69.07 | 134,071,578.84 | 5.00 | 2,547,688,430.33 | 2,832,191,077.89 | 73.95 | 141,609,554.07 | 5.00 | 2,690,581,523.82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151,684,787.76 | 29.66 | 57,554,708.79 | 5.00 | 1,094,130,078.97 | 951,077,970.43 | 24.83 | 47,541,452.93 | 5.00 | 903,536,517.50 |
合计 | 3,882,802,873.73 | 100.00 | 222,337,149.88 | 5.73 | 3,660,465,723.85 | 3,830,061,140.34 | 100.00 | 218,686,589.45 | 5.71 | 3,611,374,550.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3,650,560.42 | |||
合计 | 3,650,560.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0,145,953.05 | 34,484,834.06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20,145,953.05 | 34,484,834.0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4,968,618.15 |
合计 | 64,968,618.1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9,893,461.95 | 91.27 | 268,830,897.32 | 89.65 |
1至2年 | 17,147,326.89 | 7.46 | 28,090,876.61 | 9.37 |
2至3年 | 2,120,942.07 | 0.92 | 1,918,975.09 | 0.64 |
3年以上 | 801,691.12 | 0.35 | 1,013,804.92 | 0.34 |
合计 | 229,963,422.03 | 100.00 | 299,854,553.9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183,907.23 | 7.04 |
Signify Singapore Pte Ltd | 5,264,474.61 | 2.29 |
佛山坚美铝业有限公司 | 4,672,072.73 | 2.03 |
深圳市卓亿家具有限公司 | 4,600,596.00 | 2.00 |
新得利工程有限公司 | 4,211,402.24 | 1.83 |
合计 | 34,932,452.81 | 13.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4,459,863.89 | 189,902,633.19 |
合计 | 194,459,863.89 | 189,902,633.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6,028,237.68 | 53,238,905.89 |
1至2年 | 27,905,773.58 | 23,432,872.63 |
2至3年 | 12,556,665.31 | 16,290,872.40 |
3至4年 | 14,452,756.19 | 14,221,705.26 |
4至5年 | 10,156,634.44 | 8,090,048.50 |
5年以上 | 16,917,621.25 | 14,991,754.18 |
未到期其他应收款 | 118,697,913.50 | 119,958,004.77 |
合计 | 256,715,601.95 | 250,224,163.6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 | |
保证金及押金 | 134,733,730.26 | 131,488,556.53 |
单位往来及备用金 | 103,924,646.96 | 111,790,812.30 |
其他 | 18,057,224.73 | 6,944,794.80 |
合计 | 256,715,601.95 | 250,224,163.6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9,361,530.44 | 10,960,000.00 | 60,321,530.4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34,207.62 | 1,934,207.6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1,295,738.06 | 10,960,000.00 | 62,255,738.0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0,321,530.44 | 1,934,207.62 | 62,255,738.06 | |||
合计 | 60,321,530.44 | 1,934,207.62 | 62,255,738.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3.90 | 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0 |
济南园博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3.90 | 投标保证金 | 3-4年 | 10,000,000.00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7,896,297.60 | 3.08 | 履约保证金 | 未到期 | 394,814.88 |
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4,800,000.00 | 1.87 | 履约保证金 | 5年以上 | 4,800,000.00 |
东莞市中飞地产有限公司 | 3,640,000.00 | 1.42 | 履约保证金 | 3-4年 | 2,184,000.00 |
合计 | 36,336,297.60 | 14.17 | / | / | 18,378,814.88 |
(13).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48,700,068.81 | 17,439,845.99 | 531,260,222.82 | 539,454,626.68 | 14,902,755.47 | 524,551,871.21 |
在产品 | 81,960,068.21 | 192,303.33 | 81,767,764.88 | 108,814,737.20 | 451,105.47 | 108,363,631.73 |
库存商品 | 472,271,923.74 | 12,841,990.31 | 459,429,933.43 | 426,905,022.60 | 15,608,692.55 | 411,296,330.05 |
合同履约成本 | 3,301,447.22 | 3,301,447.22 | 906,204.93 | 906,204.93 | ||
低值易耗品 | 370,848.25 | 370,848.25 | 791,776.02 | 791,776.02 | ||
合计 | 1,106,604,356.23 | 30,474,139.63 | 1,076,130,216.60 | 1,076,872,367.43 | 30,962,553.49 | 1,045,909,813.94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902,755.47 | 8,655,172.01 | 6,118,081.49 | 17,439,845.99 | ||
在产品 | 451,105.47 | 75,685.75 | 334,487.89 | 192,303.33 | ||
库存商品 | 15,608,692.55 | 371,597.75 | 3,138,299.99 | 12,841,990.31 | ||
合计 | 30,962,553.49 | 9,102,455.51 | 9,590,869.37 | 30,474,139.6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及预缴税额 | 650,014,470.23 | 586,070,770.88 |
预缴附加税 | 12,255,698.03 | 22,741,600.2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660,207.61 | 11,598,045.32 |
待摊费用-房租保险等 | 4,982,307.65 | 10,106,213.04 |
其他 | 7,593,201.01 | 5,929,116.41 |
合计 | 684,505,884.53 | 636,445,745.86 |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 | 19,112,328.64 | 10,409,541.19 | 8,702,787.45 | 18,978,805.88 | 10,336,727.04 | 8,642,078.84 |
合计 | 19,112,328.64 | 10,409,541.19 | 8,702,787.45 | 18,978,805.88 | 10,336,727.04 | 8,642,078.84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禹洲地产(公司债) | 5,720,803.60 | 8.50% | 8.58% | 2023/2/4 | 5,720,803.60 | 5,680,786.56 | 8.50% | 8.58% | 2023/2/4 | 5,680,786.56 |
新鸿基(公司债) | 8,581,205.40 | 5.75% | 4.64% | 2024/11/15 | 8,521,179.84 | 5.75% | 4.64% | 2024/11/15 | ||
佳兆业(公司债) | 4,290,602.70 | 8.50% | 6.11% | 2022/6/30 | 4,290,602.70 | 4,260,589.92 | 8.50% | 6.11% | 2022/6/30 | 4,260,589.92 |
合计 | 18,592,611.70 | / | / | / | 10,011,406.30 | 18,462,556.32 | / | / | / | 9,941,376.48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336,727.04 | 10,336,727.0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2,814.15 | 72,814.1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0,409,541.19 | 10,409,541.19 |
注: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汇率变动所致。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国门港源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927,630.57 | 14,927,630.57 | 14,927,630.57 |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45,450.65 | -1,597,615.45 | 33,447,835.20 |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63,361.18 | 52,486.49 | 42,415,847.67 |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39,142.86 | 193,446.14 | 20,632,589.00 | ||||||||
其他 | 859,986.63 | 23,457.21 | 31,818.00 | 851,625.84 | |||||||
小计 | 113,635,571.89 | -1,328,225.61 | 31,818.00 | 112,275,528.28 | 14,927,630.57 | ||||||
合计 | 113,635,571.89 | -1,328,225.61 | 31,818.00 | 112,275,528.28 | 14,927,630.57 |
其他说明:
北京国门港源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港源装饰持有的权益性投资,根据账面投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18,751,477.51 | 607,268,050.64 |
合计 | 618,751,477.51 | 607,268,050.64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5,555,346.84 | 465,555,346.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313,174.29 | 115,313,174.2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115,313,174.29 | 115,313,174.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946,527.26 | 21,946,527.26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其他减少 | 21,946,527.26 | 21,946,527.26 | ||
4.期末余额 | 558,921,993.87 | 558,921,993.8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579,727.01 | 17,579,727.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13,618.74 | 6,713,618.74 | ||
(1)计提或摊销 | 6,713,618.74 | 6,713,618.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9,640.18 | 219,640.18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其他减少 | 219,640.18 | 219,640.18 | ||
4.期末余额 | 24,073,705.57 | 24,073,705.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257,281.74 | 73,257,281.74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3,257,281.74 | 73,257,281.7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1,591,006.56 | 461,591,006.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7,975,619.83 | 447,975,619.8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房产 | 208,198,272.97 | 此部分房产已经网签尚未办妥产权证书,主要原因为公司计划直接抵出,暂未办理产权证书。 |
合计 | 208,198,272.97 |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42,302,110.00 | 1,342,941,729.1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42,302,110.00 | 1,342,941,729.10 |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构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0,840,353.82 | 701,432,626.52 | 36,772,825.73 | 233,706,855.00 | 96,683,670.35 | 2,279,436,331.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75,745.19 | 65,790,346.57 | 91,815.37 | 15,610,398.30 | 4,407.08 | 93,472,712.51 |
(1)购置 | 11,975,745.19 | 65,790,346.57 | 91,815.37 | 15,610,398.30 | 4,407.08 | 93,472,712.51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457,937.53 | 12,982,274.45 | 2,785,088.23 | 8,244,476.30 | 74,469,776.51 | |
(1)处置或报废 | 50,457,937.53 | 12,982,274.45 | 2,785,088.23 | 8,244,476.30 | 74,469,776.51 | |
4.期末余额 | 1,172,358,161.48 | 754,240,698.64 | 34,079,552.87 | 241,072,777.00 | 96,688,077.43 | 2,298,439,267.42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241,668,953.31 | 426,519,818.30 | 22,531,400.07 | 179,617,230.10 | 66,157,200.54 | 936,494,602.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83,026.48 | 34,414,366.84 | 3,084,583.23 | 11,924,568.34 | 2,520,201.07 | 69,326,745.96 |
(1)计提 | 17,383,026.48 | 34,414,366.84 | 3,084,583.23 | 11,924,568.34 | 2,520,201.07 | 69,326,745.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826,867.09 | 3,109,653.71 | 2,690,292.31 | 6,561,881.26 | 55,188,694.37 | |
(1)处置或报废 | 42,826,867.09 | 3,109,653.71 | 2,690,292.31 | 6,561,881.26 | 55,188,694.37 | |
4.期末余额 | 216,225,112.70 | 457,824,531.43 | 22,925,690.99 | 184,979,917.18 | 68,677,401.61 | 950,632,653.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04,503.51 | 5,504,503.51 | ||||
(1)计提 | 5,504,503.51 | 5,504,503.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5,504,503.51 | 5,504,503.5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0,628,545.27 | 296,416,167.21 | 11,153,861.88 | 56,092,859.82 | 28,010,675.82 | 1,342,302,110.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9,171,400.51 | 274,912,808.22 | 14,241,425.66 | 54,089,624.90 | 30,526,469.81 | 1,342,941,729.1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浠水智慧光伏BIPV生产基地一期厂房及办公楼 | 58,818,946.25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房产 | 4,030,488.03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62,849,434.28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19,517,578.96 | 322,475,171.8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19,517,578.96 | 322,475,171.80 |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济南绿色智能制造基地 | 233,773,745.55 | 233,773,745.55 | 197,452,896.09 | 197,452,896.09 | ||
江河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一期 | 146,540,717.21 | 146,540,717.21 | 87,574,754.66 | 87,574,754.66 | ||
济南北方总部项目 | 37,485,693.17 | 37,485,693.17 | 37,447,521.05 | 37,447,521.05 | ||
广东承达装配式装修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1,717,423.03 | 1,717,423.03 | ||||
合计 | 419,517,578.96 | 419,517,578.96 | 322,475,171.80 | 322,475,171.8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济南绿色智能制造基地 | 280,000,000.00 | 197,452,896.09 | 36,320,849.46 | 233,773,745.55 | 83.49 | 85.00% | 16,749,857.83 | 5,349,997.05 | 5.78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江河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一期 | 286,710,000.00 | 87,574,754.66 | 58,965,962.55 | 146,540,717.21 | 51.11 | 52.00% | 7,919,833.33 | 3,938,277.77 | 4.10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济南北方总部项目 | 63,450,000.00 | 37,447,521.05 | 38,172.12 | 37,485,693.17 | 59.08 | 60.00% | 自有资金 | |||||
广东承达装配式装修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250,000,000.00 | 1,717,423.03 | 1,717,423.03 | 0.69 | 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80,160,000.00 | 322,475,171.80 | 97,042,407.16 | 419,517,578.96 | / | / | 24,669,691.16 | 9,288,274.8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上期增长30.09%,主要系本期广州、济南基建投入所致。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3,967,559.35 | 11,421,744.20 | 705,389,303.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298,621.62 | 720,164.09 | 100,018,785.71 |
(1)购置 | |||
(2)租入 | 99,298,621.62 | 720,164.09 | 100,018,785.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50,456.19 | 1,770,844.52 | 18,121,300.71 |
(1)处置或报废 | |||
(2)租赁到期 | 16,350,456.19 | 1,770,844.52 | 18,121,300.71 |
4.期末余额 | 776,915,724.78 | 10,371,063.77 | 787,286,788.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4,806,000.42 | 7,426,128.17 | 282,232,128.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070,734.80 | 1,386,669.28 | 84,457,404.08 |
(1)计提 | 83,070,734.80 | 1,386,669.28 | 84,457,404.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92,372.21 | 1,755,874.38 | 12,148,246.59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 | 10,392,372.21 | 1,755,874.38 | 12,148,246.59 |
4.期末余额 | 347,484,363.01 | 7,056,923.07 | 354,541,286.08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9,431,361.77 | 3,314,140.70 | 432,745,502.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9,161,558.93 | 3,995,616.03 | 423,157,174.9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客户资源 | 品牌 | 医疗认证 | 医生合同收益 | 商标 | 培训体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2,596,894.28 | 101,398,880.97 | 84,824,131.76 | 188,374,028.02 | 151,759,314.90 | 14,870,790.00 | 58,321,922.24 | 153,214,200.00 | 28,389,690.00 | 1,273,749,852.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663,214.93 | 8,537,165.28 | 31,200,380.21 | ||||||||
(1)购置 | 22,663,214.93 | 8,537,165.28 | 31,200,380.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1,903.06 | 231,903.06 | |||||||||
(1)处置 | 231,903.06 | 231,903.06 | |||||||||
4.期末余额 | 515,260,109.21 | 101,398,880.97 | 93,129,393.98 | 188,374,028.02 | 151,759,314.90 | 14,870,790.00 | 58,321,922.24 | 153,214,200.00 | 28,389,690.00 | 1,304,718,329.3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800,798.42 | 98,662,557.82 | 77,664,883.32 | 122,583,735.04 | 10,183,936.01 | 20,230,991.35 | 394,126,901.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09,338.72 | 547,119.72 | 3,399,607.14 | 2,959,467.99 | 285,923.32 | 274,561.26 | 12,076,018.15 | ||||
(1)计提 | 4,609,338.72 | 547,119.72 | 3,399,607.14 | 2,959,467.99 | 285,923.32 | 274,561.26 | 12,076,018.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4,045.16 | 224,045.16 | |||||||||
(1)处置 | 224,045.16 | 224,045.16 | |||||||||
4.期末余额 | 69,410,137.14 | 99,209,677.54 | 80,840,445.30 | 125,543,203.03 | 10,469,859.33 | 20,505,552.61 | 405,978,874.9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9,968,084.89 | 55,857,647.74 | 34,570,335.43 | 13,876,296.30 | 5,851,391.40 | 170,123,755.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9,968,084.89 | 55,857,647.74 | 34,570,335.43 | 13,876,296.30 | 5,851,391.40 | 170,123,755.7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5,849,972.07 | 2,189,203.43 | 12,288,948.68 | 2,862,740.10 | 95,901,667.16 | 4,400,930.67 | 3,246,034.20 | 139,337,903.70 | 22,538,298.60 | 728,615,698.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7,796,095.86 | 2,736,323.15 | 7,159,248.44 | 5,822,208.09 | 95,901,667.16 | 4,686,853.99 | 3,520,595.46 | 139,337,903.70 | 22,538,298.60 | 709,499,194.4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港源装饰确认商誉 | 495,475,063.40 | 495,475,063.40 | ||||
收购承达集团确认商誉 | 98,870,570.36 | 731,431.19 | 99,602,001.55 | |||
收购梁志天设计集团确认商誉 | 57,945,921.82 | 415,635.06 | 58,361,556.88 | |||
收购Vision确认商誉 | 573,494,293.61 | 9,864,991.35 | 563,629,302.26 | |||
收购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54,168,690.45 | 54,168,690.45 | ||||
收购靖江光明确认商誉 | 12,556,960.37 | 12,556,960.37 | ||||
收购南通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4,984,943.69 | 4,984,943.69 | ||||
收购淮安眼科确认商誉 | 56,400,000.00 | 56,400,000.00 | ||||
收购Eye Surgeons SA Pty Ltd确认商誉 | 14,267,392.74 | 245,421.28 | 14,021,971.46 | |||
合计 | 1,368,163,836.44 | 1,147,066.25 | 10,110,412.63 | 1,359,200,490.06 |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中其他是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形成。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港源装饰确认商誉 | 495,475,063.40 | 495,475,063.40 | ||||
收购梁志天设计集团确认商誉 | 57,945,921.82 | 415,635.06 | 58,361,556.88 |
收购靖江光明确认商誉 | 12,556,960.37 | 12,556,960.37 | ||||
收购南通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4,984,943.69 | 4,984,943.69 | ||||
收购Vision确认商誉 | 401,839,703.94 | 6,912,266.18 | 394,927,437.76 | |||
合计 | 972,802,593.22 | 415,635.06 | 6,912,266.18 | 966,305,962.1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收购港源装饰确认商誉 | 港源装饰及港源幕墙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承达集团确认商誉 | 承达集团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梁志天设计集团确认商誉 | 梁志天设计集团扣除合并后增加业务的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Vision确认商誉 | Vision扣除合并后增加业务的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江河泽明扣除合并后增加业务的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靖江光明确认商誉 | 靖江光明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南通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南通江河泽明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淮安眼科确认商誉 | 淮安眼科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收购EyeSurgeonsSA确认商誉 | EyeSurgeonsSA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10,143,062.55 | 23,028,931.30 | 11,843,250.89 | 121,328,742.96 | |
合计 | 110,143,062.55 | 23,028,931.30 | 11,843,250.89 | 121,328,742.96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坏账准备 | 3,810,530,985.47 | 596,143,199.23 | 3,880,227,272.29 | 607,504,311.84 |
租赁负债 | 355,671,376.35 | 95,381,734.67 | 357,634,999.68 | 96,339,160.58 |
可抵扣亏损 | 188,999,019.53 | 31,147,117.09 | 137,426,791.96 | 23,184,897.24 |
预提费用 | 181,765,009.56 | 30,919,109.30 | 182,191,415.33 | 31,047,031.0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07,662,405.00 | 33,704,156.01 | 202,046,051.53 | 32,066,952.78 |
未支付职工薪酬 | 25,925,580.83 | 7,777,674.25 | 26,379,346.47 | 7,913,803.94 |
递延收益 | 16,677,956.80 | 3,957,092.85 | 18,117,880.24 | 4,290,227.12 |
存货跌价准备 | 22,391,135.13 | 3,555,180.03 | 21,387,670.52 | 3,632,019.50 |
预计负债 | 4,122,291.83 | 618,343.78 | 4,547,319.52 | 682,097.92 |
其他 | 4,438,339.55 | 736,739.45 | 3,942,699.58 | 650,545.43 |
合计 | 4,818,184,100.05 | 803,940,346.66 | 4,833,901,447.12 | 807,311,047.3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境内外公司所得税差异 | 204,163,101.81 | 6,124,893.06 | 204,163,101.81 | 6,124,893.06 |
使用权资产 | 302,124,407.92 | 78,889,348.56 | 355,259,832.78 | 79,818,574.45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7,024,622.82 | 8,107,386.84 | 31,160,373.75 | 9,265,731.00 |
加速折旧差异 | 20,454,190.20 | 3,121,772.21 | 15,149,473.51 | 2,326,064.42 |
其他 | 7,520,805.15 | 832,027.11 | 27,878,099.29 | 4,303,416.05 |
合计 | 561,287,127.90 | 97,075,427.78 | 633,610,881.14 | 101,838,678.9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991,973.13 | 721,948,373.53 | 79,245,535.70 | 728,065,511.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991,973.13 | 15,872,778.63 | 79,245,535.70 | 22,593,143.2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501,365,698.57 | 505,651,646.00 |
存货跌价准备 | 8,083,004.50 | 9,574,882.97 |
租赁负债 | 141,498,877.69 | 127,932,666.6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4,695,199.56 | 16,640,537.92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10,409,541.19 | 10,336,727.04 |
递延收益 | 3,680,453.84 | 4,174,318.7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5,504,503.51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73,257,281.7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4,379,096.80 | |
合计 | 772,873,657.40 | 674,310,779.2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协议抵账资产 | 118,481,263.86 | 14,379,096.80 | 104,102,167.06 | 104,119,849.16 | 104,119,849.16 | |
设备款及其他 | 11,673,703.72 | 11,673,703.72 | 19,567,065.92 | 19,567,065.92 | ||
合计 | 130,154,967.58 | 14,379,096.80 | 115,775,870.78 | 123,686,915.08 | 123,686,915.08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承兑保证金 | 701,496,645.03 | 701,496,645.03 | 其他 | (1) | 618,449,776.65 | 618,449,776.65 | 其他 | (1) |
保函保证金 | 120,602,968.61 | 120,602,968.61 | 其他 | (1) | 122,435,077.80 | 122,435,077.80 | 其他 | (1)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9,983,269.38 | 9,983,269.38 | 其他 | (1) | 12,690,975.44 | 12,690,975.44 | 其他 | (1) |
诉讼冻结款 | 101,848,907.88 | 101,848,907.88 | 冻结 | (2) | 115,155,828.48 | 115,155,828.48 | 冻结 | (2) |
固定资产 | 384,942,573.07 | 341,924,970.37 | 抵押 | (3) | 380,777,259.75 | 339,969,487.17 | 抵押 | (3) |
无形资产 | 240,738,444.68 | 227,046,501.10 | 抵押 | (3) | 203,730,544.68 | 192,690,326.30 | 抵押 | (3) |
投资性房地产 | 70,482,081.00 | 65,542,996.09 | 其他 | (4) | ||||
合计 | 1,630,094,889.65 | 1,568,446,258.46 | 1,453,239,462.80 | 1,401,391,471.84 |
其他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因经营需要开具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承兑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共计832,082,883.02元。
(2)期末诉讼冻结款101,848,907.88元,主要系天津全运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9,498,940.51元、中实蔷薇花园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9,258,440.38元、融汇半岛酒店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6,465,860.21元、重庆长嘉汇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诉讼冻结5,275,181.71元(资产负债表日后已经解除冻结)。
(3)公司控股子公司承达集团以持有的房产为抵押,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取得授信额度。广州江河制造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广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成都创建实业以持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从交通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恒丰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中国建设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从兴业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及贷款。本公司和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公司继续确认该批设备,并将收到的融资款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工抵房已经网签,但由于客户原因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483,854,807.03 | 1,431,781,447.49 |
信用借款 | 27,186,000.00 | |
应收账款保理 | 4,000,000.00 | 4,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843,066.49 | 4,051,620.39 |
商业承兑票据贴现 | 34,492,633.77 | 24,416,981.17 |
合计 | 1,524,190,507.29 | 1,491,436,049.05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19,965,323.07 | 2,016,857,116.13 |
商业承兑汇票 | 1,456,682,278.47 | 1,604,852,045.55 |
应付账款融资及信用证贴现 | 2,256,469,718.43 | 1,774,979,785.98 |
合计 | 6,033,117,319.97 | 5,396,688,947.66 |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4,069,619,242.07 | 4,484,916,229.68 |
劳务款 | 4,159,133,840.47 | 4,703,947,351.36 |
工程设备款 | 7,311,927.49 | 7,976,249.96 |
其他 | 45,679,455.88 | 93,326,741.90 |
合计 | 8,281,744,465.91 | 9,290,166,572.9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814,712,796.12 | 887,910,785.21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408,485,630.77 | 296,519,728.77 |
预收商品款 | 8,405,375.41 | 2,715,486.92 |
合计 | 1,231,603,802.30 | 1,187,146,000.9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3,158,835.70 | 834,229,000.72 | 1,090,015,477.67 | 187,372,358.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877,953.95 | 76,557,318.98 | 77,478,498.02 | 7,956,774.91 |
合计 | 452,036,789.65 | 910,786,319.70 | 1,167,493,975.69 | 195,329,133.6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3,362,327.55 | 737,853,665.31 | 994,647,125.38 | 176,568,867.48 |
二、职工福利费 | 17,675,378.74 | 17,675,378.74 | ||
三、社会保险费 | 3,451,382.13 | 40,249,729.48 | 39,915,617.19 | 3,785,494.4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32,761.26 | 37,503,112.70 | 37,133,664.86 | 3,602,209.10 |
工伤保险费 | 145,673.39 | 2,449,471.53 | 2,492,468.48 | 102,676.44 |
生育保险费 | 72,947.48 | 297,145.25 | 289,483.85 | 80,608.88 |
四、住房公积金 | 5,315,690.75 | 32,637,490.18 | 31,814,719.57 | 6,138,461.3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9,435.27 | 5,812,737.01 | 5,962,636.79 | 879,535.4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43,158,835.70 | 834,229,000.72 | 1,090,015,477.67 | 187,372,358.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648,323.64 | 74,331,875.32 | 75,263,324.71 | 7,716,874.25 |
2、失业保险费 | 229,630.31 | 2,225,443.66 | 2,215,173.31 | 239,900.6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8,877,953.95 | 76,557,318.98 | 77,478,498.02 | 7,956,774.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9,715,947.72 | 73,499,536.42 |
企业所得税 | 143,145,822.70 | 143,103,228.60 |
个人所得税 | 1,222,250.48 | 2,179,766.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4,844.33 | 852,326.81 |
教育费附加 | 623,488.14 | 721,985.88 |
其他 | 842,525.50 | 1,653,119.82 |
合计 | 186,224,878.87 | 222,009,964.04 |
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7,500.00 | 396.92 |
其他应付款 | 83,492,131.34 | 95,796,043.61 |
合计 | 83,579,631.34 | 95,796,440.53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87,500.00 | 396.92 |
合计 | 87,500.00 | 396.92 |
注:期末应付股利为维视眼科集团下属子公司阜阳市泽慧视光有限公司应付其少数股东的股利。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购买款 | 2,100,000.00 | 2,10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43,522,930.14 | 65,057,598.64 |
其他 | 37,869,201.20 | 28,638,444.97 |
合计 | 83,492,131.34 | 95,796,043.6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6,404,087.94 | 212,950,053.7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4,256,527.76 | 40,274,942.7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7,013,051.46 | 90,698,333.90 |
合计 | 437,673,667.16 | 343,923,330.40 |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835,754,004.27 | 828,503,682.68 |
合计 | 835,754,004.27 | 828,503,682.6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97,978,909.98 | 557,691,917.13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790,264.64 | 1,134,918.64 |
合计 | 598,769,174.62 | 558,826,835.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16,402,627.09 | 608,744,344.7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9,232,373.05 | 123,176,678.4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7,013,051.46 | 90,698,333.90 |
合计 | 390,157,202.58 | 394,869,332.41 |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1,809,828.73 | 58,395,398.27 |
合计 | 41,809,828.73 | 58,395,398.27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76,066,356.49 | 98,670,341.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 34,256,527.76 | 40,274,942.76 |
合计 | 41,809,828.73 | 58,395,398.27 |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4,547,319.52 | 4,122,291.83 | |
合计 | 4,547,319.52 | 4,122,291.83 |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2,292,198.97 | 1,933,788.33 | 20,358,410.6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2,292,198.97 | 1,933,788.33 | 20,358,410.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2024年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拨付重点项目投资补助 | 5,436,000.00 | 453,000.00 | 4,983,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节能幕墙技术改造专项补贴 | 2,003,231.08 | 166,935.92 | 1,836,295.16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文化创意专项资金 | 50,250.00 | 50,250.00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节能环保幕墙系统研发设计和产品开发平台建设 | 375,000.00 | 250,000.00 | 1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成都工厂基建项目补贴 | 9,864,200.83 | 418,207.50 | 9,445,993.33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补助 | 389,198.33 | 101,530.00 | 287,668.33 | 与资产相关 | |
承达创建租赁办公楼拆迁补助 | 1,218,068.73 | 456,364.91 | 761,703.82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2,956,250.00 | 37,500.00 | 2,91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2,292,198.97 | 1,933,788.33 | 20,358,410.64 |
(1)根据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牛政文[2009]23号《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重点项目投资补助资金的通知》,2009年度公司收到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18,120,000.00元。此款项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13,137,000.00元。
(2)根据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拨付2014年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2014年度收到项目专项资金2,010,0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2,010,000.00元。
(3)根据《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市政府投资计划(第三批)”的请示》,2014年度收到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4,875,000.00元。
(4)根据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沪松经[2009]163号《关于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幕墙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批复》,2010年度公司收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9,980,000.00元,此款项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8,143,704.84元。
(5)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引进重大工业及信息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通知》,2015年度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拨款2,030,6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1,742,931.67元。
(6)根据成都创建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江河创建西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补助成都创建25,000,000.00元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累计收到项目拨款16,728,3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7,282,306.67元。
(7)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沪府(2016)49号]的规定,对位于永登路277弄1号,3-8号(607街坊12丘部分)地块实施土地储备,公司租赁的厂房处于拆迁范围,公司收到补偿款13,734,265.7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12,972,561.88元。
(8)根据浠水江河与浠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2023年度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拨款3,000,0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结转收入81,250.00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33,002,060.00 | 1,133,002,06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85,293,671.67 | 3,685,293,671.6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142,983.37 | 11,142,983.37 | ||
合计 | 3,696,436,655.04 | 3,696,436,655.04 |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5,832,047.43 | 9,132,349.32 | 15,202,254.04 | -6,069,904.72 | 141,034,301.4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832,047.43 | 9,132,349.32 | 15,202,254.04 | -6,069,904.72 | 141,034,301.4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5,832,047.43 | 9,132,349.32 | 15,202,254.04 | -6,069,904.72 | 141,034,301.4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5,587,702.59 | 155,587,702.59 | ||
合计 | 155,587,702.59 | 155,587,702.59 |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0,119,869.19 | 340,119,869.19 | ||
合计 | 340,119,869.19 | 340,119,869.19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73,979,735.99 | 1,139,739,180.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4,739,004.6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73,979,735.99 | 1,154,478,185.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2,474,294.42 | 671,740,595.7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9,579,003.9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6,600,412.00 | 22,660,041.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69,853,618.41 | 1,773,979,735.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919,281,481.76 | 8,369,197,518.41 | 8,848,228,483.34 | 7,523,116,401.77 |
其他业务 | 830,064.24 | 399,567.70 | 830,064.23 | 438,698.10 |
合计 | 9,920,111,546.00 | 8,369,597,086.11 | 8,849,058,547.57 | 7,523,555,099.8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建筑装饰服务 | 医疗健康服务 | 合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6,949,078,237.26 | 6,043,081,868.89 | 173,030,953.06 | 104,586,983.49 | 7,122,109,190.32 | 6,147,668,852.38 |
港澳台 | 1,321,978,393.67 | 1,138,689,761.89 | 1,321,978,393.67 | 1,138,689,761.89 | ||
海外 | 1,101,004,461.26 | 789,445,145.69 | 375,019,500.75 | 293,793,326.15 | 1,476,023,962.01 | 1,083,238,471.84 |
合计 | 9,372,061,092.19 | 7,971,216,776.47 | 548,050,453.81 | 398,380,309.64 | 9,920,111,546.00 | 8,369,597,086.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对于建筑装饰服务,履约义务的时间基本和相关建筑装饰项目的完工进度一致。对于医疗健康服务,履约义务在公司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完成后结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尚未履行的合同金额为356亿元。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272,765.30 | 5,475,242.39 |
教育费附加 | 7,151,725.79 | 4,498,386.07 |
房产税 | 4,287,069.17 | 2,091,123.69 |
土地使用税 | 2,684,567.32 | 2,737,670.00 |
印花税 | 5,782,123.07 | 4,611,493.72 |
其他 | 481,830.58 | 212,746.60 |
合计 | 32,660,081.23 | 19,626,662.47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员薪酬 | 58,295,249.95 | 43,227,071.40 |
办公费 | 3,410,394.38 | 4,567,298.03 |
差旅费 | 6,124,254.35 | 7,015,996.87 |
招待费 | 20,231,555.53 | 17,990,787.97 |
技术服务费 | 5,524,952.91 | 2,535,517.04 |
样板制作费 | 1,274,562.31 | 701,621.26 |
售后服务费 | 7,978,090.69 | 6,155,315.42 |
租赁费 | 3,370,102.36 | 2,450,105.02 |
折旧费 | 802,148.66 | 935,320.09 |
广告宣传费 | 22,358,405.94 | 17,420,803.62 |
其他 | 4,369,705.41 | 3,556,350.91 |
合计 | 133,739,422.49 | 106,556,187.63 |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员薪酬 | 332,442,079.25 | 275,193,253.42 |
办公费用 | 29,382,823.79 | 27,270,437.54 |
技术服务费 | 39,725,750.81 | 24,627,724.44 |
差旅费 | 19,629,707.16 | 20,226,694.62 |
维修费 | 9,721,655.24 | 7,922,836.68 |
试验费 | 190,936.23 | 78,618.67 |
无形资产摊销 | 8,093,182.54 | 15,005,516.83 |
租赁费 | 10,585,983.20 | 17,369,748.32 |
折旧费 | 42,251,322.96 | 43,723,440.95 |
招待费 | 11,968,703.14 | 11,048,465.77 |
其他 | 14,470,493.18 | 18,438,995.28 |
合计 | 518,462,637.5 | 460,905,732.52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136,998,031.18 | 133,964,328.37 |
职员薪酬 | 119,044,729.86 | 105,917,409.17 |
折旧 | 589,067.54 | 1,483,210.79 |
无形资产摊销 | 1,494,710.49 | 933,534.42 |
租赁费 | 179,789.81 | 179,789.94 |
其他 | 5,531,004.95 | 3,373,447.76 |
合计 | 263,837,333.83 | 245,851,720.45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7,640,139.08 | 98,993,080.32 |
减:利息收入 | 27,374,210.06 | 21,557,295.74 |
加:汇兑净损失 | -4,341,617.39 | -20,349,901.09 |
加:银行手续费 | 4,621,077.79 | 3,367,426.40 |
加:保函手续费 | 11,357,796.28 | 10,312,261.11 |
加:融资手续费 | 10,402,111.01 | 9,991,476.75 |
合计 | 72,305,296.71 | 80,757,047.75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054,536.34 | 10,499,630.64 |
与资产相关 | 1,933,787.86 | 2,097,037.58 |
合计 | 9,988,324.20 | 12,596,668.22 |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28,225.61 | 1,526,484.9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537,086.55 | 3,465,235.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45,777.80 | 199,312.01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8,347.76 | 1,736,919.9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499.27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581,124.69 | 481,323.88 |
合计 | 4,749,610.46 | 7,409,276.31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359,256.37 | 6,203,633.7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32,632.00 | 5,013,594.20 |
合计 | -21,226,624.37 | 11,217,227.91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647,984.38 | -6,468,102.5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4,268,711.73 | -23,733,048.0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34,270.28 | 8,852,860.3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72,814.25 | -364,448.92 |
合计 | 73,909,611.58 | -21,712,739.16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650,560.58 | -14,634,919.23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040,197.73 | -11,619,507.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73,257,281.74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504,503.51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14,379,096.80 | |
合计 | -104,831,640.36 | -26,254,426.35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4,442,910.70 | 12,772,770.99 |
合计 | -4,442,910.70 | 12,772,770.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净收入 | 41,000.00 | 8,500.00 | 41,000.00 |
其他 | 388,064.08 | 512,652.21 | 388,064.08 |
合计 | 429,064.08 | 521,152.21 | 429,064.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16,571.02 | 720,251.80 | 2,016,571.02 |
其他 | 2,539,905.13 | 2,547,692.39 | 2,539,905.13 |
合计 | 4,556,476.15 | 3,267,944.19 | 4,556,476.15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4,527,311.60 | 67,901,165.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5,431.36 | -7,825,284.65 |
合计 | 94,421,880.24 | 60,075,880.7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前金额、所得税金额及税后金额,以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459,907.16 | 10,499,630.64 |
诉讼冻结款 | 13,626,300.45 | |
违约金净收入等 | 7,780,166.11 | 4,339,231.32 |
合计 | 29,866,373.72 | 14,838,861.9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32,793,218.17 | 31,837,735.57 |
差旅费 | 25,753,961.51 | 27,242,691.49 |
招待费 | 32,200,258.67 | 29,039,253.74 |
租赁费 | 13,956,085.56 | 19,999,643.28 |
样板制作费 | 1,274,562.31 | 701,621.26 |
试验费 | 190,936.23 | 78,618.67 |
技术服务费 | 45,250,703.72 | 27,163,241.48 |
售后服务费 | 7,978,090.69 | 6,155,315.42 |
维修费 | 9,766,001.75 | 7,922,836.68 |
手续费 | 4,621,077.79 | 3,380,834.93 |
广告宣传费 | 22,358,405.94 | |
保证金、押金及个人往来 | 16,861,142.97 | 55,239,883.04 |
诉讼冻结款 | 19,450,865.68 | |
其他 | 46,429,519.26 | 30,399,659.27 |
合计 | 259,433,964.57 | 258,612,200.5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7,056,038.91 | 13,877,283.48 |
合计 | 27,056,038.91 | 13,877,283.4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贴现 | 201,480,000.00 | |
合计 | 201,48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融资手续费 | 20,942,463.39 | 20,303,737.86 |
信用证贴现 | 31,972,512.00 | |
保函、票据保证金等 | 80,879,934.39 | 7,118,877.12 |
固定资产租赁款 | 81,362,099.09 | 57,521,204.22 |
合计 | 215,157,008.87 | 84,943,819.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89,106,766.63 | 345,012,202.0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4,831,640.36 | 26,254,426.35 |
信用减值损失 | -73,909,611.58 | 21,712,739.1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326,745.96 | 72,770,012.1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4,457,404.08 | 63,840,351.65 |
无形资产摊销 | 12,076,018.15 | 16,581,919.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843,250.89 | 9,625,832.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00,684.80 | -12,772,770.9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0,571.5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226,624.37 | -11,217,227.9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2,305,296.71 | 80,757,047.7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49,610.46 | -7,409,276.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17,138.15 | -20,046,443.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720,364.65 | -2,327,973.3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220,402.66 | 17,641,724.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5,486,061.95 | -1,167,380,906.1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99,786,420.19 | -684,049,104.0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1,980,329.86 | -1,251,007,446.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867,676,800.38 | 2,688,890,314.6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815,719,052.37 | 3,300,869,035.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8,042,251.99 | -611,978,721.2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600,000.00 |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0.00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600,000.00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867,676,800.38 | 3,815,719,052.37 |
其中:库存现金 | 3,326,871.09 | 2,058,759.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14,519,835.39 | 3,770,922,974.6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9,830,093.90 | 42,737,317.7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67,676,800.38 | 3,815,719,052.3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USD) | 3,078,408.85 | 7.1268 | 21,939,204.19 |
澳大利亚元(AUD) | 1,473.76 | 4.7650 | 7,022.47 |
加拿大元(CAD) | 40.69 | 5.2274 | 212.70 |
港币(HKD) | 1,069,255,864.30 | 0.9127 | 975,909,827.35 |
欧元(EUR) | 707,944.07 | 7.6617 | 5,424,055.08 |
英镑(GBP) | 336,255.71 | 9.0430 | 3,040,760.39 |
马来西亚(MYR) | 938,684.84 | 1.5406 | 1,446,137.86 |
澳门元(MOP) | 8,531,919.59 | 0.8857 | 7,556,721.18 |
菲律宾比索(PHP) | 103,773,447.12 | 0.1240 | 12,867,907.44 |
新加坡元(SGD) | 53,599,583.82 | 5.2790 | 282,952,202.99 |
印尼盾(IDR) | 1,404,506,955.00 | 0.0004 | 561,802.78 |
孟加拉塔卡(BDT) | 14,828,464.11 | 0.0619 | 917,881.93 |
日元(JPY) | 105,088,546.00 | 0.0447 | 4,697,458.01 |
应收账款 | - | ||
其中:美元(USD) | 2,463,420.62 | 7.1268 | 17,556,306.07 |
港币(HKD) | 2,636,002,571.74 | 0.9127 | 2,405,879,547.23 |
马来西亚(MYR) | 769,616.40 | 1.5406 | 1,185,671.03 |
澳门元(MOP) | 44,660,534.36 | 0.8857 | 39,555,835.28 |
菲律宾比索(PHP) | 57,870,646.42 | 0.1240 | 7,175,960.16 |
新加坡元(SGD) | 27,712,623.41 | 5.2790 | 146,294,938.98 |
印尼盾(IDR) | 79,646,947,267.09 | 0.0004 | 31,858,778.91 |
孟加拉塔卡(BDT) | 37,674,653.40 | 0.0619 | 2,332,061.05 |
其他应收款 | - | ||
其中:美元(USD) | 241,420.86 | 7.1268 | 1,720,558.19 |
澳大利亚元(AUD) | 228,800.00 | 4.7650 | 1,090,232.00 |
加拿大元(CAD) | 100,000.00 | 5.2274 | 522,740.00 |
港币(HKD) | 46,415,969.25 | 0.9127 | 42,363,855.13 |
马来西亚(MYR) | 49,927.27 | 1.5406 | 76,917.95 |
澳门元(MOP) | 227,888.99 | 0.8857 | 201,841.28 |
菲律宾比索(PHP) | 5,280,152.54 | 0.1240 | 654,738.91 |
新加坡元(SGD) | 818,855.67 | 5.2790 | 4,322,739.08 |
迪拉姆(AED) | 226,720.37 | 1.9789 | 448,656.94 |
印尼盾(IDR) | 1,068,681,600.00 | 0.0004 | 427,472.64 |
应付账款 | - | ||
港币(HKD) | 2,135,505,563.36 | 0.9127 | 1,949,075,927.68 |
马来西亚(MYR) | 2,461,006.68 | 1.5406 | 3,791,426.89 |
澳门元(MOP) | 24,024,725.95 | 0.8857 | 21,278,699.77 |
菲律宾比索(PHP) | 1,972,636.70 | 0.1240 | 244,606.95 |
新加坡元(SGD) | 1,712,523.04 | 5.2790 | 9,040,409.13 |
印尼盾(IDR) | 668,102,029.00 | 0.0004 | 267,240.81 |
孟加拉塔卡(BDT) | 52,000.00 | 0.0619 | 3,218.80 |
其他应付款 | - | ||
港币(HKD) | 24,257,171.37 | 0.9127 | 22,139,520.31 |
澳门元(MOP) | 1,147,825.44 | 0.8857 | 1,016,628.99 |
菲律宾比索(PHP) | 125,000.00 | 0.1240 | 15,500.00 |
新加坡元(SGD) | 15,380.00 | 5.2790 | 81,191.02 |
印尼盾(IDR) | 130,000.00 | 0.0004 | 52.00 |
孟加拉塔卡(BDT) | 255,364.00 | 0.0619 | 15,807.03 |
短期借款 | - | ||
其中:美元(USD) | 6,850,000.00 | 7.1268 | 48,818,580.00 |
港币(HKD) | 19,788,282.70 | 0.9127 | 18,060,765.62 |
长期借款 | - | ||
其中:港币(HKD) | 864,239.08 | 0.9127 | 788,791.01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1 | 澳门江河 | 中国,澳门 | 澳门元 |
2 | 香港江河 | 中国,香港 | 港币 |
3 | 承达集团 | 中国,香港 | 港币 |
4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中国,香港 | 港币 |
5 | Vision | 澳大利亚,墨尔本 | 澳大利亚元 |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本公司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买受人、出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和《设备买卖合同》(含设备回租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将一批设备出售给买受人,公司于收到出售设备款时向出租人回租该批设备,设备租赁期为三年,公司每三个月向出租人支付一次包含本金和利息的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后以100元价款回购该批设备。2024年,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承租人”)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买受人、出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和《设备买卖合同》(含设备回租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承租人将一批设备出售给买受人,承租人于收到出售设备款时向出租人回租该批设备,设备租赁期为一年,承租人每个月向出租人支付一次包含本金和利息的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后以1元价款回购该批设备。公司预计在租赁期满后会以前述较低价格回购该批设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规定,出租人(买受人)未取得前述设备的控制权,该交易不属于销售,公司继续确认了该设备,将收到设备出售款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136,998,031.18 | 133,964,328.37 |
职员薪酬 | 119,044,729.86 | 105,917,409.17 |
折旧 | 589,067.54 | 1,483,210.79 |
无形资产摊销 | 1,494,710.49 | 933,534.42 |
租赁费 | 179,789.81 | 179,789.94 |
其他 | 5,531,004.95 | 3,373,447.76 |
合计 | 263,837,333.83 | 245,851,720.4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63,837,333.83 | 245,851,720.4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2024/3/21 | 3,600,000.00 | 100.00 | 现金购买 | 2024/3/21 | 实现控制 | 0.00 | -178,344.40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现金 | 3,6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3,6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600,0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3,600,000.00 | 3,600,000.00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00,000.00 | 3,600,000.00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3,600,000.00 | 3,600,000.0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3,600,000.00 | 3,600,000.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新设以下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2 | 安徽澳视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3 |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 | 北京和湘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5 | 北京湘杰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6 | 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2)本期注销EARNINGWISELIMITED、HONESTPARKLIMITED,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河钢构 | 中国 | 3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钢结构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江河控股 | 中国,香港 | 10亿港币 | 中国,香港 | 幕墙系统 | 75.00 | 25.00 | 投资设立 |
承达集团 | 中国,香港 | 1,246,815,074港元 | 中国,香港 | 装修装饰 | 59.3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中国,香港 | 11,414,010港币 | 中国,香港 | 建筑设计 | 52.43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
Vision | 澳大利亚 | 130,994,887.15澳元 | 澳大利亚,墨尔本 | 医疗健康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
江河创展 | 中国 | 5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港源装饰 | 中国 | 4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装修装饰 | 44.69 | 51.5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港源幕墙 | 中国 | 2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50.00 | 48.125 | 投资设立 |
北京江河 | 中国 | 1,0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河医疗 | 中国 | 6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医疗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维视眼科集团 | 中国 | 113,392,000.00 | 中国,北京市 | 眼科医疗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河泽明 | 中国 | 14,960,635.00 | 中国,南京市 | 医疗健康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
淮安眼科 | 中国 | 20,000,000.00 | 中国,淮安市 | 医疗健康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
济南控股 | 中国 | 50,000,000.00 | 中国,济南市 | 投资控股 | 80.00 | 20.00 | 投资设立 |
创智数能 | 中国 | 3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河光伏 | 中国 | 3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总承包、光伏设备制造 | 5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间接持股说明: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间接持有承达集团59.38%的股权;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承达集团、港源装饰间接持有梁志天设计集团52.436%的股权;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间接持有Vision10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江河创展间接持有港源装饰51.56%的股权;本公司通过维视眼科集团间接持有江河泽明51.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维视眼科集团间接持有淮安泽明6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港源装饰间接持有港源幕墙5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间接持有济南
控股2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广州江河间接持有香港江河25.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北京江河间接持有江河光伏50.00%的股权。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① 北京江河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上海江河 | 中国 | 中国,上海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 | 广州江河 | 中国 | 中国,增城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3 | 成都江河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4 | 北京制造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5 |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香港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6 | 武汉江河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幕墙系统 | 5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7 | 北京晟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投资设立 | |
8 | 北京晟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9 | 新加坡江河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幕墙系统 | 74.51 | 25.4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 | 江河幕墙维保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1 | 武汉备而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2 | 广州江建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增城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3 | 上海创泫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上海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4 | 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上海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5 | 成都秉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6 | 澳门江河 | 中国 | 中国,澳门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7 | 马来西亚江河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8 | 印尼江河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 幕墙系统 | 1.00 | 99.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9 | 成都创建实业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项目投资建设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0 | 济南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济南市 | 幕墙系统 | 90.00 | 投资设立 | |
21 | 江河幕墙孟加拉有限公司 | 孟加拉 | 孟加拉 | 幕墙系统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2 | 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幕墙系统 | 20.00 | 80.00 | 投资设立 |
23 | 江河幕墙菲律宾公司 | 菲律宾 | 菲律宾 | 幕墙系统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4 | 四川城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5 | 广州江河创建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6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7 | 北京庆瑞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8 |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建设工程施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② 承达集团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承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 | 承达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及出租知识产权 | 100.00 | 投资设立 | |
3 | Gloryeild Enterprises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4 | Grow Pa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5 | Glory Spring Investments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6 | 承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及市内装潢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7 | 承达工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市内装潢工程 | 100.00 | 投资设立 | |
8 | 承达耀正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市内装潢工程 | 100.00 | 投资设立 | |
9 | 承达宜居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0 | 东莞承达家居有限公司 | 中国,东莞市 | 中国,东莞市 | 制造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1 | 承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采购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2 | 承达国际供应(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采购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3 | Easy Glory Holdings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4 | Peak Gain Development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5 | 耀一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6 | Good Encore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7 | Good Encore Development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8 | 柏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9 | 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0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室内装潢工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 |
29 | 北京和湘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30 | 北京湘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市 | 程 | 业合并 | |||||
21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室内装潢工程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2 | Acute Key International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3 | 轩都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租赁物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4 | 北京承达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租赁物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5 | 承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6 | SUNDART ENGINEERING SERVICES(SINGAPORE)PTE. LIMITE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装修承包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7 | 广州承达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8 | 武汉承达创建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9 | 广东承达智能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梅州市 | 家具制造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30 | 北京承达创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采购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③ 港源装饰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北京港源海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60.00 | 投资设立 | |
2 | 北京港源天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3 | 港源建筑装饰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建筑工程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4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50.00 | 投资设立 | |
5 | 广东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东莞市 | 建筑装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6 | 北京创能数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7 | 广州港源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建筑装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8 | Health Capital Enterprises Limited | 维尔京群岛 | 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④ 梁志天设计集团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SLD Group Holdings 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2 |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3 | 梁志天设计谘询(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深圳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4 | 梁志天室内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5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设计 | - | 80.00 | 并购取得 |
6 | 梁志天生活艺术(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 | 提供室内陈设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深圳市 | 服务及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7 | Steve Leung & Yoo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不活跃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8 | 梁志天建筑师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不活跃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9 | 梁志天国际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 | 梁志天酒店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 | 天天生活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 | 天天生活(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 | 梁志天生活艺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提供室内陈设服务及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 | 梁志天私宅定制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 | 梁志天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 | 梁志天私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 | 梁志天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 | 梁志天装饰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9 | 港源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80.00 | 投资设立 |
20 | 梁志天健康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不活跃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1 | 思路2.0设计师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2 | 思路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3 | 梁志天室内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深圳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4 | 梁志天室内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⑤ 江河泽明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阜阳泽明眼科医院 | 中国 | 中国,阜阳 | 医疗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2 | 淮南泽明眼科医院 | 中国 | 中国,淮南 | 医疗 | 45.00 | 51.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 | 常州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常州 | 医疗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4 | 南京创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医疗器械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5 | 南京泽明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6 | 阜阳市泽慧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 | 零售 | 82.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7 | 淮南市泽慧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南 | 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8 | 靖江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靖江 | 医疗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9 |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通 | 医疗 | 82.0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0 | 常州泽明视光诊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常州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1 | 阜阳泽明眼视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 | 零售,医疗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2 | 阜阳昊欣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3 | 阜阳辰澈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4 | 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医疗器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5 | 淮南泽明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南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6 | 阜阳玥茗眼镜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7 | 淮安江河泽明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8 | 阜阳市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 | 医疗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9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医疗 | 70.00 | 26.00 | 投资设立 |
20 | 淮安光明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1 | 阜阳泽视眼镜销售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2 | 南京维视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4 | 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 | 医疗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5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医疗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6 | 沭阳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 | 医疗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7 | 淮安正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8 | 南京澳视康医疗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 | 中国,南京 | 有限合伙 | 76.9128 | 投资设立 | |
29 | 南京维视睛陵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⑥ 济南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济南江河创建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济南市 | 房地产开发 | 90.00 | - | 投资设立 |
2 | 济南江河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济南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⑦ 江河光伏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黄冈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北京江河创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3 | 北京江河绿建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港源装饰 | 3.75 | -1,782,434.87 | 15,972,723.09 | |
承达集团 | 40.62 | 72,577,198.78 | 1,142,373,960.8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港源装饰 | 386,456.16 | 81,836.30 | 468,292.46 | 425,473.14 | - | 425,473.14 | 351,011.73 | 85,246.04 | 436,257.77 | 387,745.10 | - | 387,745.10 |
承达集团 | 539,417.45 | 49,440.71 | 588,858.16 | 278,238.94 | 283.05 | 278,521.99 | 559,478.33 | 45,218.13 | 604,696.46 | 313,706.58 | 364.81 | 314,071.3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港源装饰 | 109,650.84 | -5,627.36 | -5,577.40 | -4,057.64 | 140,656.93 | 1,914.75 | 2,236.77 | -30,703.59 |
承达集团 | 251,700.08 | 17,867.36 | 16,527.48 | -19,829.89 | 189,455.12 | 14,075.85 | -15,319.49 | -19,984.89 |
其他说明: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根据母公司为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境外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报表折算后列示。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7,347,897.71 | 98,707,941.3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28,225.61 | 1,526,484.9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28,225.61 | 1,526,484.94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054,536.34 | 10,499,630.64 |
与资产相关 | 1,933,787.86 | 2,097,037.58 |
合计 | 9,988,324.20 | 12,596,668.2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等。
本公司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国际知名银行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本公司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承接大型建筑幕墙工程及内部装修装饰工程。本公司定位于高端市场,客户主要为政府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承接的项目工程体量较大,施工周期较长,工程验收和决算时间较长。受行业结算模式和本公司项目施工周期及工程验收、决算、质保时间
较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本公司按项目工程进行应收账款管理,区分工程项目进行应收账款的回收及项目工程质保金的回收工作。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各项金融资产的详细情况说明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与主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确保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此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524,190,507.29 | 1,524,190,507.29 | |||
应付票据 | 6,033,117,319.97 | 6,033,117,319.97 | |||
应付账款 | 8,281,744,465.91 | 8,281,744,465.91 | |||
其他应付款 | 83,492,131.34 | 83,492,131.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7,673,667.16 | 437,673,667.16 | |||
长期借款 | 117,812,963.23 | 125,772,698.59 | 355,183,512.80 | 598,769,174.62 | |
租赁负债 | 390,157,202.58 | 390,157,202.58 |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期末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币种 | 期末外币余额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美元(USD) | 3,078,408.85 | 21,939,204.19 |
澳大利亚元(AUD) | 1,473.76 | 7,022.47 | |
加拿大元(CAD) | 40.69 | 212.70 | |
港币(HKD) | 1,069,255,864.30 | 975,909,827.35 | |
欧元(EUR) | 707,944.07 | 5,424,055.08 | |
英镑(GBP) | 336,255.71 | 3,040,760.39 | |
马来西亚(MYR) | 938,684.84 | 1,446,137.86 | |
澳门元(MOP) | 8,531,919.59 | 7,556,721.18 | |
菲律宾比索(PHP) | 103,773,447.12 | 12,867,907.44 |
新加坡元(SGD) | 53,599,583.82 | 282,952,202.99 | |
印尼盾(IDR) | 1,404,506,955.00 | 56,180.28 | |
孟加拉塔卡(BDT) | 14,828,464.11 | 917,881.93 | |
日元(JPY) | 105,088,546.00 | 4,697,458.01 | |
应收账款余额 | 美元(USD) | 2,463,420.62 | 17,556,306.07 |
港币(HKD) | 2,636,002,571.74 | 2,405,879,547.23 | |
马来西亚(MYR) | 769,616.40 | 1,185,671.03 | |
澳门元(MOP) | 44,660,534.36 | 39,555,835.28 | |
菲律宾比索(PHP) | 57,870,646.42 | 7,175,960.16 | |
新加坡元(SGD) | 27,712,623.41 | 146,294,938.98 | |
印尼盾(IDR) | 79,646,947,267.09 | 31,858,778.91 | |
孟加拉塔卡(BDT) | 37,674,653.40 | 2,332,061.05 |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美元(USD) | 241,420.86 | 1,720,558.19 |
澳大利亚元(AUD) | 228,800.00 | 1,090,232.00 | |
加拿大元(CAD) | 100,000.00 | 522,740.00 | |
港币(HKD) | 46,415,969.25 | 42,363,855.13 | |
马来西亚(MYR) | 49,927.27 | 76,917.95 | |
澳门元(MOP) | 227,888.99 | 201,841.28 | |
菲律宾比索(PHP) | 5,280,152.54 | 654,738.91 | |
新加坡元(SGD) | 818,855.67 | 4,322,739.08 | |
迪拉姆(AED) | 226,720.37 | 448,656.94 | |
印尼盾(IDR) | 1,068,681,600.00 | 427,472.64 | |
应付账款余额 | 港币(HKD) | 2,135,505,563.36 | 1,949,075,927.68 |
马来西亚(MYR) | 2,461,006.68 | 3,791,426.89 | |
澳门元(MOP) | 24,024,725.95 | 21,278,699.77 | |
菲律宾比索(PHP) | 1,972,636.70 | 244,606.95 | |
新加坡元(SGD) | 1,712,523.04 | 9,040,409.13 | |
印尼盾(IDR) | 668,102,029.00 | 267,240.81 | |
孟加拉塔卡(BDT) | 52,000.00 | 3,218.80 | |
其他应付款余额 | 港币(HKD) | 24,257,171.37 | 22,139,520.31 |
澳门元(MOP) | 1,147,825.44 | 1,016,628.99 | |
菲律宾比索(PHP) | 125,000.00 | 15,500.00 | |
新加坡元(SGD) | 15,380.00 | 81,191.02 | |
印尼盾(IDR) | 130,000.00 | 52.00 | |
孟加拉塔卡(BDT) | 255,364.00 | 15,807.03 | |
短期借款 | 美元(USD) | 6,850,000.00 | 48,818,580.00 |
港币(HKD) | 19,788,282.70 | 18,060,765.62 | |
长期借款 | 港币(HKD) | 864,239.08 | 788,791.01 |
资产负债表敞口净额 | 美元(USD) | -4,145,158.52 | -29,541,715.74 |
澳大利亚元(AUD) | 230,273.76 | 1,097,254.47 | |
加拿大元(CAD) | 100,040.69 | 522,952.70 | |
港币(HKD) | 1,571,259,148.78 | 1,434,088,225.09 | |
欧元(EUR) | 707,944.07 | 5,424,055.08 | |
英镑(GBP) | 336,255.71 | 3,040,760.39 |
马来西亚(MYR) | -702,778.17 | -1,082,700.05 |
澳门元(MOP) | 28,247,791.55 | 25,019,068.98 |
菲律宾比索(PHP) | 164,826,609.38 | 20,438,499.56 |
新加坡元(SGD) | 80,403,159.86 | 424,448,280.90 |
迪拉姆(AED) | 226,720.37 | 448,656.94 |
印尼盾(IDR) | 81,451,903,793.09 | 32,580,761.52 |
孟加拉塔卡(BDT) | 52,195,753.51 | 3,230,917.14 |
日元(JPY) | 105,088,546.00 | 4,697,458.01 |
注:负数余额表示该币种期末为净负债。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对以下币种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1%将导致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以“-”列示)情况如下:
币种 | 利润总额 |
美元(USD) | 295,417.16 |
澳大利亚元(AUD) | -10,972.54 |
加拿大元(CAD) | -5,229.53 |
港币(HKD) | -14,340,882.25 |
欧元(EUR) | -54,240.55 |
英镑(GBP) | -30,407.60 |
马来西亚(MYR) | 10,827.00 |
澳门元(MOP) | -250,190.69 |
菲律宾比索(PHP) | -204,385.00 |
新加坡元(SGD) | -4,244,482.81 |
迪拉姆(AED) | -4,486.57 |
印尼盾(IDR) | -325,807.62 |
孟加拉塔卡(BDT) | -32,309.17 |
日元(JPY) | -46,974.58 |
于2024年6月30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上述币种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1%将导致利润总额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计息负债主要为长短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假设报告期的计息负债(不考虑生息资产)一直持有至到期,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10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24,954,301.26元。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957,454.53 | 41,606,363.19 | 18,254,000.00 | 320,817,817.72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0,957,454.53 | 41,606,363.19 | 18,254,000.00 | 320,817,817.72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35,557,454.53 | 41,606,363.19 | 18,254,000.00 | 295,417,817.72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25,400,000.00 | 25,400,000.00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0,145,953.05 | 20,145,953.05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8,751,477.51 | 530,000,000.00 | 618,751,477.5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49,708,932.04 | 41,606,363.19 | 568,399,953.05 | 959,715,248.28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取得的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为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为根据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资产的评估结果确认的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股东 |
刘载望、富海霞夫妇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
梁志天 | 主要子公司梁志天设计少数股东 |
北京艾迪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花宇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岳阳富登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Art Union Limited | 梁志天先生控制的公司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公司 |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为关联方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328,571.28 | 773,315.16 |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1,756.40 | 2,312.80 |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437,500.00 | |||
合计 | 1,777,827.68 | 775,627.9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804,982.28 | 64,718,752.73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36,370.53 | 24,104,038.83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16,821.28 |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6,000.00 |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188.44 | |
合计 | 23,058,174.09 | 88,788,603.1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江河源通过招拍挂方式受让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系受让前已存续施工合同的延续。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花宇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30,064.24 | 830,064.2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受益银行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2021/4/28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10/10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2/12/27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24,000,000.00 | 2024/5/7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3/9/20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2/20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024/1/19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2023/5/30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4/6/4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5/6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14,300,000.00 | 2023/10/19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垫资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5,000,000.00 | 2023/9/19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3/13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2/5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20,000,000.00 | 2023/11/23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6/14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6/18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3/7/21 | 债务保证期间为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州增城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2/6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12/26 | 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界满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6/17 |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3/27 |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42,700,000.00 | 2024/6/3 | 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8/25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10/18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42,000,000.00 | 2024/5/13 | 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1/29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4/5/30 |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10/18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3/10/19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2023/6/27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6,297,884.03 | 2023/11/13 | 本公司的保证期间为本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保函有效期届满后36个月止 | 深圳市鼎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7,862,976.19 | 2023/11/6 |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解除且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获得清偿之日止 | 深圳市银达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0,035,000.00 | 2023/10/31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 广州南粤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0,036,000.00 | 2023/10/31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 广州南粤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17,000.00 | 2023/12/20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 广州南粤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1,550,677.30 | 2021/7/23 | 启德住宅项目项目竣工后开始启动质保保函担保,担保期一年。 | 中国平安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4/4/9 |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4/9 |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塘支行 | 否 |
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24/4/23 |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7/2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2023/9/23 | 被担保债权确定日起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支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7,000,000.00 | 2023/8/24 | 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2023/9/6 | 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6/6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1/10 | 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3/6/29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3/11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3/22 |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否 |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1/1/28 | 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1/1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17,000,000.00 | 2023/6/19 | 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8/11 | 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50,000,000.00 | 2023/8/28 | 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7/13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3/12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86,000,000.00 | 2023/9/22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80,000,000.00 | 2024/4/26 |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8/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1/26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5,786,000.00 | 2024/2/7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6/15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0/9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90,000,000.00 | 2024/6/14 |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港国际中心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38,000,000.00 | 2023/12/5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24/4/2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594,444.40 | 2024/1/16 | 2025/6/10 |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承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 | 17,403,363.60 | 2022/6/2 | 敞口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22,978,900.45 | 2022/8/17 | 2025/6/18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18,606,302.20 | 2021/9/7 | 2024/6/28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12,218,245.50 | 2022/3/18 | 2025/10/9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8,235,240.00 | 2022/10/13 | 2026/2/24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11,613,800.00 | 2022/12/14 | 2027/4/21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5/16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6,535,402.00 | 2023/3/3 | 2024/9/10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22,699,700.00 | 2023/3/23 | 2027/1/24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3/21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8/25 | 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2/23 |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 小米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3/15 |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9/5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20,000,000.00 | 2023/5/31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20,000,000.00 | 2024/2/27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8/16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2024/5/21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副中心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4/2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6/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8/2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9/7 | 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8/16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7/17 | 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7/17 | 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 | 否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4/1/18 | 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债权确定之日开始起算;任一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无论前述哪种情形,甲方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均为三年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66,200,000.00 | 2023/11/1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12/2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2024/1/25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5/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3/1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5/2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104,000,000.00 | 2024/1/29 | 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港国际中心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5/17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4/22 |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4/10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4/10 | 主合同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7/5 | 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2023/12/14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否 | ||||
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3/21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否 |
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3/27 | 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否 |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5,200,000.00 | 2023/3/29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否 |
阜阳泽明眼科医院 | 20,000,000.00 | 2022/6/27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颖河路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24/5/21 |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 交通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4/6/21 |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否 |
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22/10/1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否 |
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 | 566,000,000.00 | 2022/6/28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3年到期日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受益银行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载望、富海霞 | 365,080,000.00 | 2020/9/9 | 收回全部担保书正本或银行确认担保书失效为止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460,000,000.00 | 2023/8/28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450,000,000.00 | 2023/12/27 | 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刘载望 | 100,000,000.00 | 2023/10/17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250,000,000.00 | 2023/8/28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9/28 | 主债权存续期间及标的票据承兑人履行票据承兑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大同京东宜票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250,000,000.00 | 2024/1/2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100,000,000.00 | 2023/7/10 | 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向生 | 2,000,000.00 | 2024/1/3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受益银行 | 否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向生 | 10,000,000.00 | 2024/1/3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列示的担保金额为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共计 15,316,370,935.67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担保金额为 8,693,628,043.21 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列示的担保金额为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共计2,187,080,0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担保金额为1,306,187,390.07 元。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4.92 | 341.05 |
(7).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岳阳富登置业有限公司 | 5,649,871.75 | 4,718,503.35 | 5,649,411.00 | 3,926,864.40 |
应收账款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10,336,601.47 | 811,135.77 | 10,412,829.14 | 822,498.57 |
合同资产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1,573,513.04 | 78,675.65 | 1,573,682.91 | 78,684.15 |
应收账款 | 北京花宇置业有限公司 | 1,366,109.01 | 321,305.45 | 461,339.01 | 184,066.95 |
应收账款 | 北京艾迪置业有限公司 | 63,325,244.28 | 19,535,848.08 | 63,325,244.28 | 19,535,848.08 |
合同资产 | 北京艾迪置业有限公司 | 10,728.89 | 536.44 | 10,728.89 | 536.44 |
应收账款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0,745.61 | 14,074.56 | 41,048.95 | 4,104.89 |
应收账款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371,723.20 | 148,689.28 | ||
合同资产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371,317.80 | 18,565.89 | ||
应收票据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743,041.00 | 37,152.05 | ||
应收账款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274,818.00 | 54,963.60 | 995,193.60 | 199,038.72 |
合同资产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328,602.00 | 16,430.10 | 328,602.00 | 16,430.10 |
应收票据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720,375.60 | 36,018.78 | ||
应收账款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312,614,181.43 | 29,386,617.20 | 288,077,607.41 | 27,976,571.81 |
合同资产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7,994,978.91 | 899,748.95 | 17,780,194.95 | 889,009.75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7,896,297.60 | 394,814.88 | 7,896,297.60 | 394,814.88 |
合计 | 421,511,691.99 | 56,232,654.03 | 398,758,637.34 | 54,268,894.7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7,566.51 | |
合同负债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2,568,934.28 | 2,720,975.68 |
合计 | 2,568,934.28 | 2,968,542.1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账款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50,811.93 | |
合计 | 750,811.9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止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江河与长沙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与被告于2013年12月签订《长沙华创国际广场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上海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2018年6月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后由于双方对上述施工合同涉及的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问题等产生争议,于2019年5月分别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等义务,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作出判决后;公司又于2020年7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将案件发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重审,2023年5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重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7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应向上海江河支付工程款3,527.76万元,上海江河应向被告赔偿玻璃幕墙修复费用2,394.67万元。公司计划提起上诉。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②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江河与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原告”)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与原告于2015年11月签订《富兴世界金融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后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北京江河与原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北京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此后北京江河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并通过原告验收。2020年6月原告以上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江河承担玻璃修复款、减少玻璃价格合计1,900万元。北京江河于2020年7月以原告拖延结算手续,拖欠工程款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727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2023年11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扣除变更减项及玻璃差价后,原告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剩余工程款2,755.15万元,北京江河应向原告支付合同违约金1,000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③本公司部分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相关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恒大集团”或“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公司部分子公司承接的恒大集团建筑装饰工程,由于其发生债务风险,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工程款,以及未能按时兑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对涉及项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其依约履行支付义务,目前涉及诉讼标的合计15,487.32万元,其中8,143.47万元应收债权已提请法院保全其资产;目前案件均在审理中。公司已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④港源装饰与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第三人”)施工合同纠纷:
港源装饰于2020年4月与被告及第三人共同签署《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一期YQ00-0003-0002等地块二类居住、供电、环卫设施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
一、二标段施工合同》,在港源装饰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后,被告长期拖延办理结算及拖欠工程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港源装饰于2022年12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合计3,791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此后港源装饰于2023年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被告2,600万元银行存款。被告于2023年1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港源装饰支付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未履行保修责任给被告造成的损失赔偿金和违约金合计4,06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行造价鉴定,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⑤北京江河与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甘肃金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与被告一于2017年签订《兰州“鸿运?金茂”综合体一期、二期工程塔楼外立面分包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一长期拖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严重侵害了北京江河的合法权益。北京江河于2023年10月11日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43,509,569.3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北京江河提请法院冻结了被告一同等价值房产。被告一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8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一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工程款3,718.37万元及逾期利息,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⑥广州江河与广州福铭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广州福川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三”)施工合同纠纷: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被告二于2019年签订《华邦国际中心项目(AH040108、AH040110地块)幕墙工程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一和被告二拖延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竣工日期较原计划大幅度延后,致使广州江河产生停工窝工、材料涨价等经济损失。广州江河于2023年11月27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前述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8,106,536.3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对华邦国际中心项目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后广州江河提请法院冻结了被告二AH0401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5月,被告一和被告二以广州江河施工工期延误等为由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广州江河支付工期违约金等共计5,377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行造价鉴定,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⑦港源装饰与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港源装饰与被告于2021年签订《吉林国金医院一标段、三标段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港源装饰于2024年2月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5,680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⑧北京江河与富力(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与被告于2018年签订《哈尔滨富力江湾新城公建T1塔楼及裙房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拖欠工程款,北京江河于2024年6月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3,182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并保全到被告同等价值的房产。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⑨广州江河与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深圳市前海恒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施工合同纠纷: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于2018年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北京江河于2024年3月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合计9,854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作为建设单位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类型 | 金额 | 备注 |
广东仁邦电子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6,100,000.00 | 本担保系下属子公司为购买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或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州捷克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4,270,000.00 | |
广州市明和电子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560,000.00 | |
广州源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030,000.00 | |
广东康拜特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5,270,000.00 | |
广州正源经贸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0,000,000.00 | |
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0.00 | |
东莞市膜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320,000.00 | |
广州长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6,700,000.00 | |
广州安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3,950,000.00 | |
中砾(广东)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3,919,100.00 | |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2,110,643.45 | 本担保系为加拿大江河存量项目提供的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具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期限主要视存量项目完成情况为准。 |
3)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撤销保函46.72亿元。
4) 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69,950,309.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69,950,309.00 |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以截止2024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69,950,309.00元,该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后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和被担保方,新增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协议如下: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受益银行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5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受益银行 |
刘载望、富海霞 | 500,0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刘载望、富海霞 | 46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2)2024年7月,公司在沙特阿拉伯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江河幕墙阿拉伯工程有限公司,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江河幕墙中东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由广州江河持股80%,北京江河持股20%。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4年8月29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9,895,543.98 | 20,440,343.76 |
1至2年 | 21,443,421.11 | 24,198,244.17 |
2至3年 | 36,031,372.98 | 40,591,453.82 |
3至4年 | 60,637,770.97 | 60,637,770.97 |
4至5年 | 27,135,397.41 | 28,794,713.15 |
5年以上 | 95,113,680.29 | 95,951,537.67 |
未到期应收款 | 36,968,985.39 | 36,320,909.51 |
合计 | 297,226,172.14 | 306,934,973.05 |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5,576,774.60 | 18.70 | 40,850,894.83 | 73.50 | 14,725,879.77 | 54,978,698.72 | 17.91 | 40,252,818.95 | 73.22 | 14,725,879.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649,397.54 | 81.30 | 152,842,782.85 | 63.25 | 88,806,614.69 | 251,956,274.33 | 82.09 | 157,397,570.08 | 62.47 | 94,558,704.25 |
其中: | ||||||||||
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 230,276,371.50 | 77.48 | 152,274,131.55 | 66.13 | 78,002,239.95 | 240,583,248.29 | 78.38 | 156,828,918.78 | 65.19 | 83,754,329.51 |
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 11,373,026.04 | 3.83 | 568,651.30 | 5.00 | 10,804,374.74 | 11,373,026.04 | 3.71 | 568,651.30 | 5.00 | 10,804,374.74 |
合计 | 297,226,172.14 | 100.00 | 193,693,677.68 | 65.17 | 103,532,494.46 | 306,934,973.05 | 100.00 | 197,650,389.03 | 64.39 | 109,284,584.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无锡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 29,451,759.54 | 14,725,879.77 | 50.00 | |
Arabtec | 25,595,959.35 | 25,595,959.35 | 100.00 | |
其他 | 529,055.71 | 529,055.71 | 100.00 | |
合计 | 55,576,774.60 | 40,850,894.83 | 73.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895,543.99 | 1,989,554.40 | 10.00 |
1至2年 | 21,443,421.11 | 4,288,684.03 | 20.00 |
2至3年 | 35,955,372.98 | 14,382,149.19 | 40.00 |
3至4年 | 40,079,552.88 | 24,047,731.73 | 60.00 |
4至5年 | 26,682,341.70 | 21,345,873.36 | 80.00 |
5年以上 | 86,220,138.84 | 86,220,138.84 | 100.00 |
合计 | 230,276,371.50 | 152,274,131.55 | 66.13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应收款 | 11,373,026.04 | 568,651.30 | 5.00 |
合计 | 11,373,026.04 | 568,651.3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97,650,389.03 | -3,956,711.35 | 193,693,677.68 | |||
合计 | 197,650,389.03 | -3,956,711.35 | 193,693,677.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AL HABTOOR LEIGHTON-MURRAY& ROBERT | 37,174,484.73 | 37,174,484.73 | 10.85 | 27,382,327.50 | |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 36,236,596.41 | 36,236,596.41 | 10.57 | 36,236,596.41 | |
无锡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 29,451,759.54 | 29,451,759.54 | 8.59 | 14,725,879.77 | |
Arabtec | 25,595,959.35 | 25,595,959.35 | 7.47 | 25,595,959.35 | |
Ahmadiah Contracting & Trading Co.KCSC | 2,714,604.34 | 19,807,481.6 | 22,522,085.94 | 6.57 | 1,533,294.86 |
合计 | 131,173,404.37 | 19,807,481.6 | 150,980,885.97 | 44.05 | 105,474,057.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4,024,250.00 | 397,220,500.00 |
其他应收款 | 630,309,993.66 | 356,899,272.77 |
合计 | 1,034,334,243.66 | 754,119,772.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253,274,250.00 | 251,470,500.00 |
北京港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750,000.00 | 15,750,000.00 |
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5,000,000.00 | 130,000,000.00 |
合计 | 404,024,250.00 | 397,220,500.00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113,618.20 | 10,143,548.09 |
1至2年 | 121,518.10 | 9,973.00 |
2至3年 | 9,973.00 | 620,631.01 |
3至4年 | 420,631.01 | 31,999.00 |
4至5年 | 428,502.25 | 405,615.25 |
5年以上 | 904,515.03 | 890,962.82 |
未到期应收款 | 653,526,932.79 | 365,574,526.13 |
合计 | 665,525,690.38 | 377,677,255.3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
单位往来及备用金 | 646,570,919.29 | 358,537,555.07 |
保证金及押金 | 18,954,771.09 | 19,139,700.23 |
其他 | ||
合计 | 665,525,690.38 | 377,677,255.3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77,982.53 | 20,777,982.5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437,714.19 | 14,437,714.1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5,215,696.72 | 35,215,696.7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0,777,982.53 | 14,437,714.19 | 35,215,696.72 | |||
合计 | 20,777,982.53 | 14,437,714.19 | 35,215,696.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港源装饰 | 195,256,826.84 | 29.34 | 单位往来款 | 未逾期 | 9,762,841.34 |
创展投资 | 119,350,244.50 | 17.93 | 单位往来款 | 未逾期 | 5,967,512.23 |
维视眼科集团 | 107,311,139.00 | 16.12 | 单位往来款 | 未逾期 | 5,365,556.95 |
江河泽明 | 94,609,008.66 | 14.22 | 单位往来款 | 未逾期 | 4,730,450.43 |
港源幕墙 | 54,982,012.00 | 8.26 | 单位往来款 | 未逾期 | 2,749,100.60 |
合计 | 571,509,231.00 | 85.87 | / | 28,575,461.5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515,672,610.88 | 595,992,884.30 | 3,919,679,726.58 | 4,515,672,610.88 | 595,992,884.30 | 3,919,679,726.5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6,496,271.87 | 96,496,271.87 | 97,847,954.69 | 97,847,954.69 | ||
合计 | 4,612,168,882.75 | 595,992,884.30 | 4,016,175,998.45 | 4,613,520,565.57 | 595,992,884.30 | 4,017,527,681.2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河钢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香港江河控股 | 628,705,511.45 | 628,705,511.45 | ||||
江河创展 | 755,000,000.00 | 755,000,000.00 | ||||
北京江河 | 1,509,481,718.24 | 1,509,481,718.24 | ||||
港源装饰 | 797,976,000.00 | 797,976,000.00 | 595,992,884.30 | |||
江河医疗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维视眼科集团 | 99,009,381.19 | 99,009,381.19 | ||||
济南控股 | 85,000,000.00 | 85,000,000.00 | ||||
江河光伏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
合计 | 4,515,672,610.88 | 4,515,672,610.88 | 595,992,884.3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63,361.18 | 52,486.49 | 42,415,847.67 |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45,450.65 | -1,597,615.45 | 33,447,835.20 |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39,142.86 | 193,446.14 | 20,632,589.00 | ||||||||
小计 | 97,847,954.69 | -1,351,682.82 | 96,496,271.87 | ||||||||
合计 | 97,847,954.69 | -1,351,682.82 | 96,496,271.87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5,401,400.51 | 71,789,634.51 | 9,120,155.88 | 4,696,932.21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95,401,400.51 | 71,789,634.51 | 9,120,155.88 | 4,696,932.2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51,682.82 | 1,526,484.9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子公司分红 | 46,250,000.00 | |
合计 | 44,898,317.18 | 1,526,484.94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无。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00,684.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10,243.3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 -15,363,272.24 |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48,185.1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9,523,417.5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27,412.0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2,814.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89,145.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23,828.62 | |
合计 | 47,052,345.9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8 | 0.28 | 0.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3 | 0.24 | 0.2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载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