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7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2-1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2-368号《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