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