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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谭志伟、郑刚、唐向红、朱建林、史莉佳、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4年半年度公司情况编写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审查,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差错予以更正。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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