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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2024

半年度报告摘要凯大催化

830974

凯大催化

830974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 KAIDA METAL CATALYST AND COMPOUNDS CO.,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姚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文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俊嫣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鱼海容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0571-86999694
传真0571-86790551
董秘邮箱yhr@katal.com.cn
公司网址http://www.katal.com.cn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3103
公司邮箱kd@katal.com.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碘化铑、钯(铂)/氧化铝催化剂等,其中汽车尾气贵金属前驱体提供给环保行业的汽车尾气净化器生产企业,铑派克主要提供给石油化工行业的丁辛醇生产企业,辛酸铑提供给医药行业的培南类抗生素原料药生产企业,碘化铑提供给合成化工行业的醋酸、醋酐生产企业,公司近年与国内化工研究设计院合作开发的产品钯(铂)/氧化铝提供给煤化工、天然气化工行业的相关生产企业,公司近年自主研发的产品铂基催化剂,提供给氢燃料电池相关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后处理、基础化工和医药化工领域客户。公司当前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款项,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除贵金属催化材料的产品销售外,公司还提供来料加工服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贵金属催化材料供应商,秉承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驱动力的发展战略,实行差异化的竞争策略,通过研发新产品、推动行业产品迭代及技术进步实现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升,且注重研发工艺技术的积累、对客户和市场的持续跟踪、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主要瞄准进口替代市场,以降低我国关键材料对国外的依赖程度,提升我国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水平为己任,主要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产化率低的汽车尾气净化、基础化工等细分领域成为了国产贵金属催化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894,260,065.79956,413,439.78-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0,078,567.98628,222,395.29-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23.84-3.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52%35.94%-
资产负债率%(合并)30.18%32.81%-
(自行添行)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548,320,349.81854,445,309.86-3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1,272.03-15,264,226.3515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11,029.77-18,335,876.67122.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53,333.3424,411,404.22-1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32%-2.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0.65%-3.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0150.00%
利息保障倍数10.1510.29-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期末
数量比例%变动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06,923,39665.28%0106,923,39665.2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000.00%
董事、监事、高管00.00%000.00%
核心员工2,153,7231.31%238,5712,392,2941.46%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56,876,60434.72%056,876,60434.7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7,931,22017.05%027,931,22017.05%
董事、监事、高管46,322,77428.28%-140,00046,182,77428.19%
核心员工293,3320.18%-140,000153,3320.09%
总股本163,800,000-0163,80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2,552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姚洪境内自然人22,855,369.00022,855,36913.95%22,855,3690
2郑刚境内自然人7,850,000.0007,850,0004.79%7,850,0000
3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536,000.0006,536,0003.99%6,536,0000
4林桂燕境内自然人5,075,851.0005,075,8513.10%5,075,8510
5谭志伟境内自然人4,060,300.0004,060,3002.48%4,060,3000
6周益境内自然人3,852,496.00-524,4963,328,0002.038%03,328,000
7张琳境内自然人3,168,980.00-50,0003,118,9801.908%03,118,980
8唐忠境内3,062,400.0003,062,4001.87%3,062,400
自然人
9俞巧荣境内自然人2,470,00063,2002,533,2001.55%02,533,200
10郑仲良境内自然人2,479,73002,479,7301.51%02,479,730
合计61,411,126-511,29660,899,83037.19%49,439,92011,459,91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姚洪和林桂燕是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郑仲良和郑刚是叔侄关系; 林桂燕是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姚洪、林桂燕、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刚、谭志伟是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发生原因
杭州市拱墅区石塘区块M2-06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14,273,111.841.60%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项目贷款抵押。
保证金货币资金质押59,824,417.686.69%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总计--74,097,529.528.29%-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分别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取得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权利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8.29%,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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