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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莱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4-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或“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公司向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

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259人,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20人。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万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00万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3次,1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五)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陈映苹,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2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并购重组、发债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豆海文,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9年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上市公司年审、重大资产重组、企业发债、新三板挂牌及年审、并购尽调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波,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总经理助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希格玛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以及签署续聘合同等事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议,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客观公正发表了审计意见。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含上市前与上市后)未超过五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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