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近期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开选聘方式,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为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应收款项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投资款金额为300.00万元,应收款项金额为468.33万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被投资方或者欠款方破产终结或者注销导致无法收回。以上投资款和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公司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