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117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利制药”)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000.0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84,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786.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431.7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3.82万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88.41万元,2024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925.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6,220.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19.44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985.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3,786.1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1,431.7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493.8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788.4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25.6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6,220.1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419.4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9,985.4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6,985.43 | |
差异 | G=E-F | 3,000.00 |
[注]差异系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定期存单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8110801013902154311 | 128,119,011.80 | 募集资金专户[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71150122000071052 | 119.72 | 募集资金专户[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357950100100334951 | 41,735,159.86 | 募集资金专户[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 | 461899991013000403769 | - | 已于2021年12月14日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营业部 | 955105379999999 | - | 已于2023年12月5日销户 |
合 计 | 169,854,291.38 |
[注] 普利国际高端生产线扩建项目由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24年半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3,786.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8.4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220.1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普利国际高端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83,786.13 | 83,786.13 | 4,788.41 | 66,220.14 | 79.03 | 2026-02 | 尚在建设 | 尚在建设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3,786.13 | 83,786.13 | 4,788.41 | 66,220.14 | 79.0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60.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21〕803号《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已将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985.43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16,985.43万元,购买定期大额存单3,000万元。前述资金均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