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曼卡龙: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6元,共计募集资金23,25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8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71.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69.4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01.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6,801.6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2,408.90
利息收入净额B2475.89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672.90
利息收入净额C230.52
项 目序号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4,081.8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06.41
结项销户补充流动资金E1,011.06
应结余募集资金F=A-D1+D2-E2,215.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G2,215.18
差异H=F-G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168,8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8元,共计募集资金69,05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28.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231.2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7.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8,083.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68,083.9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3.69
利息收入净额B2878.24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479.80
利息收入净额C2602.4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93.49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480.7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69,071.2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69,071.21
项 目序号金 额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1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分别与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330104016001672693021,696,092.10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33010401600180186580.00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3623789658910.002024年4月8日已注销[注1]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57191618131020245,293.21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571916181010902294,224.39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57191618121060324,936.83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7559535623101030.002024年4月9日已注销[注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57191461881080291,273.78活期存款
合 计22,151,820.31

[注1]鉴于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4月8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注2]鉴于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4月9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和杭州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1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

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2024年1月31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保荐机构就设立的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2024年3月2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保荐机构就设立的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2024年6月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7月1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与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2个券商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证券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1908520104008806672,910,426.99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3301040160018018658116,000,000.00结构性存款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雁荡路证券营业部1621068299140,000,000.00券商理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盛路证券营业部1102080194870003460,000,000.00券商理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571916181010001311,202.32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5719161813100010.00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5719161812100014,579.80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5719146188100010.00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330104106000038404450,631,996.87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3301040160023799557250,853,895.83活期存款
合 计690,712,101.81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7月12日,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实现的职能为研发设计和展示,通过该项目建设,能够有效增加公司新产品款式数量、提升品牌形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财富的增加。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项目通过对全渠道项目、数据中台、信息安全三大方向的建设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为公司业务运行、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上述两个项目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7月12日,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对全渠道项目的建设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为公司业务运行、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计划通过线下渠道推广的投入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构造起辐射范围更广的“慕璨”品牌线下营销渠道,以期为相关培育钻产品未来在全国范围内的营销打下良好基础。上述两个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无变更投资项目情况。

2.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为更好地借助深圳市地理优势、产业优势、信息资源,广纳设计领域人才。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经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将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投资计划建设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

为了扩大公司整体规模,进一步发挥产品、品牌、运营优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3.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经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4.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计划开设新的门店,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并初步形成全国性的销售网络体系,建设期为30个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门店开立进展略慢于预期的情况。“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拟通过对全渠道项目、数据中台、信息安全三大方向的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期为24个月,受到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需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做了进一步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了使募投项目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状况,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后,为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经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2024年2月28日。

5.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信息 化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2024年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801.6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72.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81.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9,647.279,647.271,672.907,851.5081.392024-10-31〔注〕315.59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6,154.366,154.3605,689.2792.442023-12-31不适用不适用
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1,000.001,000.000541.0354.102024-2-28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6,801.6316,801.631,672.9014,081.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计划开设新的门店,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并初步形成
全国性的销售网络体系,原建设期为30个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线下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存在部分门店开立进展略慢于预期的情况,导致项目未达预期效益。公司通过谨慎决策,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报告期公司通过积极开拓渠道,通过核心城市开核心门店的开店策略,正常推进该项目实施。 2、“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通过对全渠道项目、数据中台、信息安全三大方向的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原建设期为24个月,受到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需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2月28日。 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营销网络扩建项目”按计划进行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一)2之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3月4日,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四届七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2.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先期投入2,996.92万元;(2) 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先期投入235.7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所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在募投项目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逐步投入建设,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采购环节的管控,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价值。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
利息收入。截至2024年2月25日,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010.68万元。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一)2之所述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涉及多家新开门店,新开店一般在投入一个月内可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083.9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9.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3.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27,400.0027,400.00477.32491.011.792026-7-31-28.04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32,300.0032,300.002.482.480.012026-7-31不适用不适用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8,383.998,383.992027-12-31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68,083.9968,083.99479.80493.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消费群体的需求、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已开设直营店的渠道进度以及后续自身发展需要,灵活调整首批直营店开店时间及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合理地调配募投项目资源、优化内部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960.67万元。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2024年度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规划开店数在5-7家,具体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本地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持续调整,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为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经公司综合分析、审慎决策,该项目将暂以租赁办公房产的方式先行实施。本次租赁办公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待全国商业办公房产市场相对稳定且公司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相关办公房产继续实施“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租赁办公房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投入未达到预期进度。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主要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调整部分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目前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线上渠道运营“慕璨”培育钻石品牌,持续深化“慕璨”的品牌孵化,研发并上新核心主题系列,进一步夯实品牌资产。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未投入。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3之所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2之所述。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消费群体的需求、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已开设直营店的渠道进度以及后续自身发展需要,灵活调整首批直营店开店时间,从而更加合理地调配募投项目资源、优化内部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扩大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