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对照表(2024年8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章程条款 | 本次修订前的内容 |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
第十四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浅层地热能源开发及应用;城市集中供热节能监控系统、供热计量控制系统、热量表、燃气供热系统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热计量产品、机电产品、自研产品批发、零售及安装;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电动力柜的生产、销售及安装;智能电器、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智能插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集成电路开发及销售;热力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及服务;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节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浅层地热能源开发及应用;城市集中供热节能监控系统、供热计量控制系统、热量表、燃气供热系统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热计量产品、机电产品、自研产品批发、零售及安装;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电动力柜的生产、销售及安装;智能电器、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智能插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集成电路开发及销售;热力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及服务;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节能技术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