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大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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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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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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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45.6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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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416.78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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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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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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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