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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7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香港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度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拟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担保合作协议》、《开立备用信用证申请书》及《担保书Guarantee》,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2亿美元和0.8亿美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4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07,291.8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42%。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香港公司截至2024年6月底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向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美元的担保。

为满足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运营、存量融资到期置换等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2

亿美元的银行借款,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0.80亿美元的银行授信,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分期进行提款,单笔业务期限均不超过一年。公司拟分别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合作协议》、《开立备用信用证申请书》及《担保书 Guarantee》,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向上述两家银行分别申请的2亿美元和0.80亿美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由公司及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注册地点:中国香港注册资本(认缴):453,114.5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

2.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有香港公司100%股权。

3.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1,741,379.841,847,447.26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1,204,221.261,338,396.25
净资产537,158.58509,051.01
2023年1-12月 (经审计)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8,282.99160,261.67
净利润-36,677.95-4,594.43

重大或有事项(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重大或有事项(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注:2024上半年,香港公司所属阿根廷贝拉德罗金矿不断优化生产组织,黄金产量有所增加,效益明显回升,香港公司2024年上半年亏损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但仍有部分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香港公司投资的加纳卡蒂诺资源有限公司所属的纳穆蒂尼金矿项目尚处于基建期,无经营利润弥补公司投资成本产生的利息;二是贝拉德罗金

矿有部分黄金产品未销售;三是由于2024上半年美元利息仍处于高位,导致香港公司融资成本较高。

香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开立备用信用证申请书》委托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被担保人: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受益人:招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保范围:

根据招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和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签署的主合同的约定,招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美元贷款,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及归还他行借款,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委托人在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开立保函,对上述合同项下的相关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保函结清之日止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书(Guarantee)》

被担保人: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

1、根据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签署的主合同约定,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贷款0.8亿美元,单笔业务期限

不超过1年,贷款用途为一般营运资金,采购开支等。

担保金额:0.8亿美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能够增加香港公司授信额度,扩大融资途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从未发生贷款逾期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在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和期限内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4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07,291.8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6,97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原“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079.0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合计1,343,345.8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的9.98%,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0.60%。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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