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9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竺福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竺昱祺、丁建萍、刘玉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
0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相匹配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海军、刘丽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效实施,明
确和规范考核管理流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推进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因此,同意公司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海军、刘丽云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为有效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保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海军、刘丽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本次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支持全资子公司浙江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生同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扩大其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影响力。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浙江民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对杭州民生同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9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