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凌斌
委 员:李宇彬、杨健君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为规范公司ESG委员会及委员的行为,保证ESG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关注并研究ESG发展趋势,确保公司的ESG战略及规划与时俱进,且符合适用的法律、监管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ESG工作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确定ESG工作方向,提出ESG发展建议,提升公司ESG治理能力;
(三)监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ESG体系运行,审查公司业务对环境、社会的影响,并就提升公司ESG议题表现提供建议及方案;
(四)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ESG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公司ESG工作进展、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关注议题并针对公司ESG管理提出提升建议;
(五)审议公司ESG相关报告,如涉及董事会审议事项,则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ESG委员会成立后公司组织架构情况
本次ESG委员会设立完成后,公司及时对公司组织架构做出同步调整,调整更新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