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莱茵生物 | 股票代码 | 00216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华阳 | 王庆蓉 | ||
办公地址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 ||
电话 | 0773-3568817 | 0773-3568809 | ||
电子信箱 | luo.huayang@layn.com.cn | wang.qingrong@layn.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25,488,517.40 | 512,171,633.28 | 4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893,065.27 | 36,196,431.93 | 7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5,359,300.57 | 3,963,702.45 | 1,548.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617,458.14 | 61,864,060.18 | -52.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5 | 8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5 | 8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7% | 1.17% | 0.9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901,465,996.30 | 4,625,577,132.96 | 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007,105,783.41 | 3,131,659,215.31 | -3.9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9,5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秦本军 | 境内自然人 | 36.58% | 271,389,592 | 0.00 | 质押 | 185,376,000.00 | |
姚新德 | 境内自然人 | 3.15% | 23,380,657 | 0.00 | 质押 | 22,420,851.00 | |
蒋安明 | 境内自然人 | 2.51% | 18,604,334 | 0.00 | 不适用 | 0 | |
梁定志 | 境内自然人 | 1.68% | 12,501,700 | 0.00 | 不适用 | 0 | |
蒋俊 | 境内自然人 | 1.14% | 8,432,231 | -3,463,800 | 不适用 | 0 | |
易红石 | 境内自然人 | 1.12% | 8,280,000 | 380,000 | 不适用 | 0 | |
蒋小三 | 境内自然人 | 1.03% | 7,618,341 | 0.00 | 不适用 | 0 | |
陈达盛 | 境内自然人 | 0.68% | 5,072,103 | 1,983,900.00 | 不适用 | 0 | |
梁继德 | 境内自然人 | 0.66% | 4,916,300 | 0.00 | 不适用 | 0 | |
王鑫美 | 境内自然人 | 0.57% | 4,205,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秦本军、蒋安明、蒋俊、蒋小三为兄弟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情形; 2、姚新德先生为公司董事; 3、未知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蒋安明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8,604,334股股票; 2、梁定志通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2,501,700股股票; 3、蒋俊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432,231股股票; 4、易红石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公司8,280,000股股票; 5、蒋小三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7,618,341股股票; 6、梁继德通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4,916,300股股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2024年上半年,得益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的稳步向好以及公司内部经营效率的显著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均实现了大幅增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48.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1.65%,其中,植物提取业务收入70,798.16万元,同比增长42.15%,是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89.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28%,主要是受益于营收增长、毛利率提升及股份支付成本减少等影响。同时,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3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8.95%,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重不断提升,盈利质量持续优化。
上半年度,公司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品配方服务,积极拓展市场,有效的提升了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不仅彰显了公司经营策略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也体现了公司在植物提取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质量,致力于实现更加稳健、可持续的长远发展。
单位:万元
2、本报告期,公司重点开展工作
(1)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建设进展顺利,夯实公司未来发展的产能基础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除包装车间外,其他生产车间均已达到工艺调试和试生产状态。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公司的稳定供货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产能优势进一步凸显,不仅能够提升市场供应的稳定性,还能够借助新产能优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成为公司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产能基础。
(2)聚焦新质生产力,快速推动合成生物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公司近两年来,将合成生物领域作为发展战略核心重点之一,致力于新质生产力的能力建设。在合成生物领域,公司已成功获得8项专利授权,其中RM系列7项。目前,公司甜叶菊RM系列部分产品已具备商业化落地条件,是公司在天然甜味剂稀有成分的生物合成领域取得重大突破。RM系列产品是目前所有甜味剂产品中,口感最接近蔗糖,甜味饱满,溶解性更好,稳定性更高,可部分或全部替代蔗糖的品种。作为普通甜菊糖苷的升级产品,RM系列产品以其纯正的口味,更好地满足客户对高倍甜味剂产品的健康需求。此外,公司控股的成都赛迪科还掌握了一种生物多糖的生物合成技术,该多糖具有调节肠道菌群、黏膜及组织修复、肝损伤保护、抗氧化及提高免疫力等多种功效,可广泛应用于食品、化妆品、医药、动物营养等领域。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商业化落地,将极大地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为广大客户提供应用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目前,公司新建的合成生物车间已进入调试阶段,预计将于9月份正式投产使用,为公司合成生物领域的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奠定良好的产能基础,也将为公司未
来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公司持续加大该领域的研发投入,通过江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平台引进工程、技术人才,加速构建公司合成生物高层次科研人才团队,坚定的向着打造全国领先的天然成分领域合成生物技术成果转化基地的目标迈进。
(3)重视股东价值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高度重视股东价值的创造与回报,致力于为股东带来更大的价值。2024年1月,公司启动了股份回购计划,旨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这一策略的实施,不仅有效地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更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内部机制的完善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992,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5,093.26元(不含交易费用)。
同时,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46,798,950.80元。公司致力于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和优厚的股东回报,以回馈投资者长期的支持,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
股份回购计划及权益分派的实施,不仅在公司内部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机制,也在市场上树立了公司尊重和保护股东权益的良好形象。这些措施进一步提振了市场对公司的信心,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有助于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4)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公司四大营销中心的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及时、高效、创新的定制化服务。公司积极参与多项行业展会,包括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FIC),第二十五届健康天然原料、食品配料中国展(FIA),食品饮料创新论坛(FBIF),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CPhI),新营养大会,中国国际化妆品个人及家庭护理用品原料展览会(PCHi),美国东部医药原料及植物提取物供应商展(SSE),欧洲国际营养保健食品展览会(VFE),美国西部国际天然有机食品展览会等国际性展会(NPEW)等。
在这些展会上,公司向海内外客户展示了天然甜味剂、茶叶提取物等核心产品,并与参会者深入讨论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可持续发展方向,向客户全面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研发及生产、质量控制及管理等全产业链竞争实力,进一步从产品、应用、核心能力等方面加深了客户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获得了行业和客户的高度关注与好评。
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内外展会,不仅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还加强了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和业务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2,830.5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4,757.6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44,550.00万元,207.6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转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477.16万元)。
(三)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992,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5,093.2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6月3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条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30元/股(含)。上述股份回购价格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4.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2%;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409.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份回购相关公告。
2、关于签订工业大麻雾化项目合作协议并设立品牌运营子公司事宜
2024年2月26日,公司与自然人陈颢及其团队签署了一份为期3年的《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单独投资500万美元在美国设立两家从事工业大麻雾化终端产品及注油解决方案领域的品牌和运营公司,新公司专注于工业大麻及其衍生物在雾化终端领域的市场拓展、产品销售、品牌打造、解决方案的开发等。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进一步拓宽工业大麻业务的重要布局,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完善公司工业大麻业务运营体系,打造工业大麻产业链一体化平台,为公司工业大麻领域的发展和投资布局增添新动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品牌运营公司的注册登记,正稳步推进新公司运营团队的建设与业务的开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工业大麻雾化项目合作协议暨设立品牌运营子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2)。
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事项2024年3月12日,公司接到秦本军先生告知,获悉其当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4〕29号),因秦本军先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对秦本军等人操纵“莱茵生物”股价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1,849.02元,并对秦本军处以2,072,773.53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秦本军先生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