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专人、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贵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确认意见:
1、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