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49号)注册许可,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7.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3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845.4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12.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3.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39号”《验资报告》。
2、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年1-6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98.14万元,以超募资金支付浙江津荣南浔项目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007.04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70.00万元,以超募资金支付浙江津荣南浔项目3,614.1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44.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的金额956.54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的余额为4,144.45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资金 | 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合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3,189,326.86 | 0.05 | 43,189,326.91 |
减:本年投入金额 | 1,981,433.20 | - | 1,981,433.2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236,592.47 | - | 236,592.4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1,444,486.13 | 0.05 | 41,444,486.18 |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6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1.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43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36.57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17日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08号”《验资报告》。
2、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年1-6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655.98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11.0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68.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的金额242.94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1,673,885.10 |
减:本年投入金额 | 36,559,769.9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327,121.55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242,986.2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5,684,223.04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于2021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津荣”)和太平洋证券于2022年12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津荣和太平洋证券于2023年3月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市津荣天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新”)和太平洋证券于2023年12月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放方式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元)(注) | 2024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元)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11569810704 | 活期存款 | 52,321,500.00 | 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572901320210602 | 活期存款 | —— | 销户 | |
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441130100100654364 | 活期存款 | —— | 31,444,484.55 |
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 —— | 10,000,000.00 | |||
小计 | —— | 41,444,484.55 |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11569810903 | 活期存款 | 200,493,500.00 | 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 | 30018367388 | 活期存款 | 40,000,000.00 | 1.58 |
行
行 | |||||
超募资金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30018368088 | 活期存款 | 102,606,883.17 | 0.0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3200824090 | 活期存款 | —— | 销户 | |
合计 | —— | 395,421,883.17 | 41,444,486.18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和置换的发行费18,087,914.79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和太平洋证券于2023年2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津荣和太平洋证券于2023年12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放方式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元)(注) | 2024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元)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350000004486790 | 活期存款 | 142,867,923.86 | 14,162,131.89 |
12350000004603063 | 活期存款 | —— | 11,522,091.15 | ||
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 —— | 20,000,000.00 | |||
小计 | —— | 31,522,091.15 | |||
合计 | —— | 142,867,923.86 | 45,684,223.04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和置换的发行费502,182.4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主体 | 受托人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资金(万元)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津荣天新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尊享”3月期225号 | 本金保障型 | 1,000 | 2024/5/30 | 2024/8/27 | 2.2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万元。2024年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302.27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主体 | 受托人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资金(万元)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本公司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尊享”3月期125号 | 本金保障型 | 3,000 | 2023/11/23 | 2024/02/20 | 18.12万元 |
2 | 浙江津荣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盈添利”第2929期 | 本金保障型 | 1,000 | 2024/2/26 | 2024/5/27 | 6.18万元 |
3 | 浙江津荣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盈添利”第3216期 | 本金保障型 | 2,000 | 2024/5/31 | 2024/8/28 | 2.05%-3.6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万元。2024年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
24.3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125.55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内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浙江津荣实缴出资4,3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浙江津荣实缴出资3,600.00万元,并用于购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建设投入。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同意公司将实施主体由浙江津荣变更为津荣天新;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拓展区;项目投资总额由5,232.15万元变更为1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由5,232.15万元变更为4,086.2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5个月,计划为2023年12
月至2025年2月。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变更后,储能产品项目将用于浙江津荣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的储能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000.00万元,原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57.89万元将继续用于精密部品项目建设。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45.6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1.26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两项自筹资金合计4,076.89万元。
2022年8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9.44万元,至此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全部置换。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2023年3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485.99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78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两项自筹资金合计501.77万元。
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48.0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承诺投资项目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54.30万元,以超募资金人民币5,0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845.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1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86.2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691.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32%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232.15 | 1,145.90 | — | 1,145.90 | 100.00 | N/A | N/A | N/A | 否 | ||
2、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20,049.35 | 20,049.35 | — | 19,644.85 | 97.98 | 2022-12-31 | 1,242.45 | 否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0.56 | 4,005.75 | 100.14 | N/A | N/A | N/A | 否 | ||
4、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 | 否 | — | 4,086.25 | 197.58 | 210.54 | 5.15 | 2025-2-28 | N/A | N/A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9,281.50 | 29,281.50 | 198.14 | 25,007.04 | —— | —— | 1,242.45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 | — | 5,070.00 | —— | N/A | N/A | N/A | 否 | ||
2、购买南浔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建设投入 | 否 | — | — | — | 3,614.16 | —— | N/A | N/A | N/A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8,684.16 | —— | —— | —— | —— | —— | ||
合计 | —— | 29,281.50 | 29,281.50 | 198.14 | 33,691.20 | —— | —— | 1,242.4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预期收益,故不适用;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受到近年来传统燃油车销量下滑的影响,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客户业绩增长不及预期; 其余项目选择不适用原因为均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8,451.9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购买南浔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建设投入3,614.16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内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津荣变更为津荣天新;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拓展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浙江津荣实缴出资4,300.00万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津荣变更为津荣天新;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拓展区;项目投资总额由5,232.15万元变更为1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由5,232.15万元变更为4,086.2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5个月,计划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45.6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1.26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两项自筹资金合计4,076.89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9.44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中各环节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募集资金结余854.30万元并永久补流。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44.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的金额956.54万元),其中1,000.00万元为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3,144.45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形式存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4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55.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11.0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精密部品智能制造 基地二期项目 | 否 | 14,236.57 | 14,236.57 | 3,655.98 | 9,911.09 | 69.62 | 2024-12-31 | N/A | N/A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236.57 | 14,236.57 | 3,655.98 | 9,911.09 | —— | —— | —— | —— | —— | ||
合计 | 14,236.57 | 14,236.57 | 3,655.98 | 9,911.09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变更后,储能产品项目将用于浙江津荣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的储能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000.00万元,原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57.89万元将继续用于精密部品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5.99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78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两项自筹资金合计501.7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68.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的金额242.94万元),其中2,000.00万元为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2,568.42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形式存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86.25 | 197.58 | 210.54 | 5.15 | 2025-2-28 | N/A | N/A | 否 |
合计 | - | 4,086.25 | 197.58 | 210.54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原募投研发项目应用产品及市场增速放缓,公司现有电气低压类产品及研发已基本能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秉承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及资金情况等因素,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该投资项目将加强公司对重要客户及其重点项目的开发与业务拓展,公司通过建设津荣天新“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将重点服务于施耐德等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及盈利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将拥有更完善及全价值链的加工制造能力,包括:材料加工到原材料预电镀银锡材料卷带、金属零部件冲压加工、子单元零件自动化焊接及装配等,最终实现终端产品的总装及电气性能测试整体工业化解决方案,从而整体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对于上述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公司已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及于2023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