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9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1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10,0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48,429,569.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3,186,755.67元。其中,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1,326,298.60元,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166,663,806.48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5,196,650.59元。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及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已于2024年3月建设完成并结项,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03,194,070.18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2024年7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与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公司与子公司奇新光电、孙公司奇新光电(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越南”)、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
遵守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约定。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建设完成并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及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已于2024年3月建设完成并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经注销,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186,755.6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930,126.70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余额为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1,836,612.09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业经2022年8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业经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经注销,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457.3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8.1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18.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4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3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 | 否 | 10,721 | 10,721 | 314.37 | 5,132.63 | 100% | 2024年3月31日 | 217.38 | 不适用 | 否 |
2、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是 | 26,901 | 26,901 | 733.74 | 16,666.38 | 100% | 2024年3月31日 | 248.13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199 | 4,199 | 0 | 2,519.67 | 100% | 2022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821 | 41,821 | 1,048.11 | 24,318.68 | 465.5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1,821 | 41,821 | 1,048.11 | 24,318.68 | 465.5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注销前专户余额20,258,753.51元,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及《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及“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已于2024年3月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注销前专户余额合计203,194,070.18元,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 |
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