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6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宏昌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00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佘砚 | 蒋煜琪 | ||
电话 | 0579-84896101 | 0579-84896101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 ||
电子信箱 | hckj@hongchang.com.cn | hckj@hongchang.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9,057,315.08 | 365,232,235.17 | 2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566,367.04 | 32,096,177.34 | -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3,816,111.90 | 25,441,874.51 | -6.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037,529.63 | 61,454,822.93 | -134.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40 | -3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40 | -3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9% | 3.08% | -0.3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62,155,083.21 | 2,021,485,107.68 | -2.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98,617,307.91 | 1,133,923,920.96 | -3.1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31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48% | 39,611,96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陆宝宏 | 境内自然人 | 15.48% | 17,279,976.00 | 12,959,982.00 | 不适用 | 0.00 |
周慧明 | 境内自然人 | 10.01% | 11,174,43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0% | 3,349,42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陆灿 | 境内自然人 | 2.58% | 2,880,024.00 | 2,160,018.00 | 不适用 | 0.00 |
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6% | 2,856,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6% | 2,184,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陆宝明 | 境内自然人 | 1.09% | 1,213,8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许旭红 | 境内自然人 | 0.70% | 778,84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陆英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98,2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陆宝宏先生与周慧明女士为夫妻关系,陆灿先生为陆宝宏先生与周慧明女士之子。陆宝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48%的股权,周慧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01%的股权,陆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8%的股权,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陆灿先生通过宏昌控股间接持有公司35.48%的股权,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通过金华宏合间接控制公司1.96%的股权、通过金华宏盛间接控制公司2.56%的股权,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陆灿先生直接加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8.07%的股权,宏昌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陆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宏昌转债 | 123218 | 2023年08月10日 | 2029年08月09日 | 37,958.94 | 第一年为:0.30%, 第二年为:0.50%, 第三年为:1.00%, 第四年为:1.80%, 第五年为:2.50%, 第六年为:3.00%。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43.67% | 43.76%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46 | 33.13 |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延期。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将“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二)报告期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 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6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6股至1,111,1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9%至 1.38%。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6月20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36.00元/股调整为
25.38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8,022 股至1,576,0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05%至 1.4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