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11: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604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东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100亿元公司债券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合理可行,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公平,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公平,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