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广和通 | 股票代码 | 30063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仕江 | 曹睿 | ||
电话 | 0755-26520587 | 0755-26520587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A座11楼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A座11楼 | ||
电子信箱 | zqb@fibocom.com | zqb@fibocom.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074,690,964.0 | 3,865,166,459.6 | 3,865,166,459.6 | 5.42% |
8 | 8 | 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3,492,443.47 | 302,720,074.14 | 302,720,074.14 | 1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6,394,229.59 | 283,879,984.71 | 283,879,984.71 | 11.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7,514,454.22 | 134,539,936.57 | 134,539,936.57 | 150.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70 | 0.3995 | 0.3995 | 9.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368 | 0.3988 | 0.3988 | 9.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1% | 11.73% | 11.73% | -1.3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7,576,867,487.35 | 6,642,425,100.75 | 6,642,425,100.75 | 1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52,465,293.45 | 2,839,118,324.58 | 2,839,118,324.58 | 14.5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 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按照要求对可比期间利润表进行重分类调整,该事项对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盈亏性质无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98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天瑜 | 境内自然人 | 36.76% | 281,512,495 | 211,134,371 | 质押 | 62,973,159 |
应凌鹏 | 境内自然人 | 3.33% | 25,526,106 | 19,144,579 | 不适用 | 0 |
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2% | 19,281,816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28% | 17,434,448 | 0 | 不适用 | 0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 其他 | 0.62% | 4,777,640 | 0 | 不适用 | 0 |
资金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五二组合 | 其他 | 0.55% | 4,194,189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7% | 3,592,900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6% | 3,497,800 | 0 | 不适用 | 0 |
叶志斌 | 境内自然人 | 0.44% | 3,353,822 | 0 | 不适用 | 0 |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39% | 2,955,87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应凌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3%的股份,通过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4%的股份,同时担任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
(全称) | 户持股 | 尚未归还 | 户持股 | 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8,490,000 | 1.11% | 1,430,000 | 0.19% | 0 | 0.00%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275.88万元(含发行费用),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终止了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及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应对当前国际市场环境的复杂变化,公司将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车载前装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包括Rolling Wireless (H.K.) Limited的部分资产及负债及Rolling Wireless S.àr.l.(以下简称“卢森堡锐凌”)100%的股权,以1.5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EUROPASOLAR S.àr.l.(以下简称“EUROPASOLAR”或“交易对方”)。2024年7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Rolling Wireless (H.K.) Limited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2024年7月26日,交易各方完成交割相关的股权变更、资产过户相关工作,本次
交易已完成交割。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从事车载前装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公司不再持有卢森堡锐凌股权,卢森堡锐凌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锐凌无线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锐凌无线(香港)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已被公司出售,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同意公司终止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674.2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2024年8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