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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9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豪江智能股票代码30132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潘兴光王欢
电话0532-890668850532-89066885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
电子信箱richmat@richmat.comrichmat@richmat.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87,311,238.72343,139,686.161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201,498.9928,527,000.88-1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2,277,235.6525,927,185.88-14.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370,660.585,875,884.15-293.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21-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21-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2%5.75%-3.3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54,043,563.811,443,779,041.79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36,122,426.161,032,292,050.240.3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29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宫志强境内自然人49.67%90,000,00090,000,000不适用0
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52%10,000,00010,000,000不适用0
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52%10,000,00010,000,000不适用0
南京福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42%8,000,0000不适用0
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58%4,671,0003,000,000不适用0
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里程碑砥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1.36%2,460,8000不适用0
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1%2,200,0000质押2,200,000
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境内非国有法人0.95%1,718,800140,000不适用0
限合伙)
梁锦辉境内自然人0.79%1,436,0000不适用0
青岛启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60%1,083,80036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控股股东宫志强担任启航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合伙份额,担任启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合伙份额,作为启辰资本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合伙份额; (2)宫志强之配偶臧建为启源资本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合伙份额; (3)宫志强妻弟臧勇为启源资本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合伙份额。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梁锦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36,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36,000股; 股东鲁殿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87,925股,实际合计持有587,925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8,1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6月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033;2024-036;2024-037)

2、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的议案》,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根据经营规划需要,为进一步统筹规划发展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完善业务布局,全资子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4,000万元投资建设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告编号2024-043)

3、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包括在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宫志强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6月3日,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46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6,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3.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3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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