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郑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喻丽丽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喻丽丽女士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余圣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