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35,69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34.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9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39.9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7月5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52.8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8.73万元。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3.9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存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205.8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40,347,530.03 |
减:券商承销保荐费 | 51,824,327.10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 688,523,202.93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21,124,090.6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 12,187,342.70 |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437,528,001.85 |
募集资金余额 | 242,058,453.16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华支行、于2022年7月2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设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 743275870911 | 141,615,280.1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 8110301014000627007 | 70,727,354.3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 635330933 | 29,715,818.59 |
合计 | 242,058,453.16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1,000万元。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205.85万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6,739.9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93.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752.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项目 | 否 | 27,356.50 | 27,356.50 | 8,503.25 | 13,873.29 | 50.71%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14,687.90 | 14,687.90 | 1,790.69 | 7,881.50 | 53.66%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044.40 | 60,044.40 | 10,293.94 | 39,754.79 | -- | -- | -- | 不适用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0.00 | 3,998.01 | 99.9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未明确流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否 | 2,695.51 | 2,695.51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6,695.51 | 6,695.51 | 0.00 | 3,998.01 | 59.71% | -- | - | - | -- | -- |
合计 | -- | 66,739.91 | 66,739.91 | 10,293.94 | 43,752.80 | -- |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C栋1楼、C栋4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C栋4楼、A栋5楼”。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C栋4楼、A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A栋4楼、A栋5楼”。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