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周志群 | 陈荣发 | 何 敏 |
顾嘉勇 | 张 力 | 刘 童 |
_________________ 朱天伟 | ||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监事签字:
黄开炳 | 邓玉桂 | 赵海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