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因烟台某材料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冻结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黔2702民初2349号之一),明确因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已裁定烟台某材料有限公司按撤诉处理,该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裁定解除对本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执行。经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资金已解除冻结。备查文件《民事裁定书》((2024)黔2702民初2349号之一)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