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20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5,274,65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40.56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81.69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64,355,672.44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64,355,672.44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95,699,049.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20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川恒股份 | 农行福泉市支行 | 23546001040019126 | 43,983,767.16 | |
23546001040019118 | 0.00 | 已销户 | ||
23546001040019134 | 0.00 | |||
23546001040019142 | 0.00 | |||
建行福泉支行 | 52050165603600000915 | 0.00 | ||
52050165603600000916 | 251,715,282.57 | |||
合计 | 295,699,049.73 |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未建设完成;“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不直接产生效益;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2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4,0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5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50,099,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454,771.65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73,454,771.65元(其中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0,004,771.65元及置换由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4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5.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734,569.3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详见本公告前文所述相关内容。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川恒股份 | 农行福泉市支行 | 23546001040024845 | 31,734,569.31 |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用途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未建设完成。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73,454,771.65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0,004,771.65元,置换由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45.0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截止报告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5,000.00万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按《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43,882,958.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4,355,672.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t/a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 | 否 | 317,240,000.00 | 317,240,000.00 | 0.00 | 319,516,124.75 | 100.72% | 2022年6月30日 | 79,969,322.79 | 是 | 否 |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 | 否 | 241,557,900.00 | 241,557,900.00 | 0.00 | 230,000.00 | 0.10% | 2024年8月31日 | 0 | 不适用 | 是 |
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 | 否 | 201,977,900.00 | 201,977,900.00 | 0.00 | 203,347,471.53 | 100.68% | 2022年6月 | -6,737,148.55 | 否 | 否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 | 否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0.00 | 9,968,077.68 | 19.17% | 2024年8月31日 | 0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1,107,158.87 | 131,107,158.87 | 0.00 | 131,293,998.48 | 100.14% | 0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0.00 | 200,000,000.00 | 1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43,882,958.87 | 1,143,882,958.87 | 0.00 | 864,355,672.44 | 73,232,174.2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143,882,958.87 | 1,143,882,958.87 | 0.00 | 864,355,672.44 | 73,232,174.2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地址位于公司罗尾塘厂区,公司原计划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涉及的硫铁矿制酸装置同步建设,因考虑到项目的整体建设周期较长,结合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的运行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②“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公开发行可转债)”由于主要原材料硫精砂价格上涨,可研报告编制时预计采购价格540元/吨,本年实际采购单价938.24元/吨,硫精砂价格上涨幅度为73.75%,导致该项目未达预定经济效益。 ③“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④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渉及效益测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①由于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所需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变动导致项目预期经济效益有所下降。该项目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硫精砂,2023年度硫精砂价格较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上涨幅 |
度超过30%,2024年上半年硫精砂价格较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上涨幅度超过73%;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硫酸,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硫酸价格较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有所下降,导致该项目预计经济效益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②“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磷矿选矿研究实验室、湿法磷酸净化研究实验室、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氟硅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室、磷石膏及固废综合利用实验室。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建设工作有所迟延。公司对原有自有研发基础设施陆续进行了相应升级改造,可满足现阶段部分实验所需;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建立了部分实验室可进行相关项目研究。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50,099,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004,771.6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004,771.6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否 | 650,099,000.00 | 650,099,000.00 | 70,004,771.65 | 70,004,771.65 | 10.77% | 2025年4月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0,099,000.00 | 650,099,000.00 | 70,004,771.65 | 70,004,771.65 | 10.7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650,099,000.00 | 650,099,000.00 | 70,004,771.65 | 70,004,771.65 | 10.7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 不适用 |
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000.48万元及置换由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45.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现金管理外,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