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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传动: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陈剑峰先生、杨东坡先生、李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3、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剑峰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采购部副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双环本部运营副总经理助理,2006年0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25,440股。陈剑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括吴长鸿、陈菊花、陈剑峰、蒋亦卿,互为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杨东坡先生,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公司项目工程师、车间主任助理、厂长助理、副厂长、运营中心总调室主任、分厂厂长、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分厂厂长。现任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东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杨东坡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李瑜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双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处理技术人员、热处理分厂副厂长及销售员,浙江双环

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员。现任公司华北大区营销总监,兼任中鼎汇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语畅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14,262股。李瑜先生与公司股东李绍光先生为父子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5%以上,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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