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5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0,84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369.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47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90,475.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21,668.2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B2 | 4,163.2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4,519.81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C2 | 157.0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76,188.01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D2=B2+C2 | 4,320.2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8,607.2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607.28 | |
差异[注2] | G=E-F | 18,000.00 |
[注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28.26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1,934.96万元;202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57万元,2024年1-6月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132.50万元。[注2]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3150199553609666666)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386010100101746319)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90134002900006133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账号:3970200104004072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95508802134045009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942200788013000031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9618223494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
309006276013000222259)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386010100101746434)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已于2024年5月7日发布《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315019955360966666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386010100101746319)销户手续,鉴于上述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相对应的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专户不再使用,本公司与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90134002900006133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 39702001040040726 | 4,627,536.63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550880213404500901 | 31,147.8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 94220078801300003158 | 1,414,074.6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9618223494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300022225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86010100101746434 | |
合 计 | 6,072,759.14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2023年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8,77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1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0,47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519.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188.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4,8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8.87%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是 | 107,975.00 | 53,175.00 | 6,700.48 | 36,802.44 | 69.21%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是 | 95,000.00 | 149,800.00 | 46,800.24 | 151,110.50 | 100.87% | 2024年4月30日 | 5,077.98 | [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7,500.00 | 87,500.00 | 1,019.09 | 88,275.07 | 100.89% | - | - | - | 否 |
合 计 | - | 290,475.00 | 290,475.00 | 54,519.81 | 276,188.01 | - | - | 5,077.9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有18,000.00万元闲置墓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报告期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
[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加快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53,175.00 | 6,700.48 | 36,802.44 | 69.21%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149,800.00 | 46,800.24 | 151,110.50 | 100.87% | 2024年4月30日 | 5,077.98 | [注] | 否 |
合 计 | - | 265,690.70 | 53,500.72 | 187,912.94 | - | - | 5,077.9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公司在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在不改变原规划产能的前提下,通过降低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的自建面积等方式,减少“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募集资金54,800.00万元。 2、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公司在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把握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的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规模,公司拟将“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调减的54,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另一募集资金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 调整前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拟投资使用募集资金: 1)华南地区9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33,146.03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华中地区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5,149.17万元; 3)华东地区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7,693.78万元; 4)华北地区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5,579.57万元; 5)东北地区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760.10万元; 6)华西地区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671.35万元。 调整前投资总额96,344.12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 调整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金额变更为: 1)华南地区150.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50,203.34万元; 2)华中地区223.3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67,465.88万元; 3)华东地区63.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9,252.89万元; 4)华北地区4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2,593.05万元; 5)华西地区0.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84.84万元。 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64,371.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9,800.00万元,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加快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