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亚泰新城饭店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董事李玉先生委托董事李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增资24,800万元。增资后,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29,800万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800万元,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1.2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9,5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6,875万元、3,1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2.35亿元、1.2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19万股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2月份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借款7,09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暨关联议案
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20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20亿元中包括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向公司下属企业发放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及后续两年内新增融资;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1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15亿元中包括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已通过信托发放的信托借款(含信托现状返还后的债权)。由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51,860.7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4.76%。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