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出具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4 年 3 月,财政部编写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