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戴伟辉先生、独立董事康晓阳先生、董事杨美华女士、董事张玉辉先生、董事邵先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及《2024年半年度摘要》(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践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财务状况和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