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琳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
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