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92)。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