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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明珠600382ST广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媚
电话0753-3327282
办公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电子信箱gdmzh@gdmz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455,517,724.083,778,721,676.60-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22,111,568.653,155,565,792.52-7.4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6,922,197.37306,974,349.79-29.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57,629.47140,506,242.57-7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51,019,541.03119,853,098.32-57.4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46,716.67-27,706,679.22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83.81减少2.8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8-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18-77.78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13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74144,128,0410质押113,690,000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3186,968,4200质押69,020,000
冻结7,920,000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5042,306,30000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340,219,6080质押32,000,000
刘学听境内自然人2.0015,403,30000
郑慧龙境外自然人0.957,279,08400
王国辉境内自然人0.796,062,00000
胡航嘉境内自然人0.594,540,68800
刘文晖境内自然人0.544,140,00000
廖美心境外自然人0.513,933,98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注: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为69,0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7%;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被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7,9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26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到明珠矿业尾矿库现场核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相关事项,核查后要求明珠矿业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评价单位补充论证尾矿库与周边环境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并对尾矿库的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在未获得新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前要求明珠矿业停止尾矿排放,导致明珠矿业从2024年6月7日起停止铁精粉生产(砂石正常生产)。2024年6月28日,明珠矿业完成了尾矿库安全隐患现场整改及修改后的现状评价报告已通过相关专家的复核,2024年7月3日明珠矿业已将相关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7月18日明珠矿业收到新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恢复铁精粉生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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